学校卫生管理规定(3篇).doc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43909749 上传时间:2023-10-14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卫生管理规定(3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学校卫生管理规定(3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学校卫生管理规定(3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学校卫生管理规定(3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学校卫生管理规定(3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卫生管理规定(3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卫生管理规定(3篇).doc(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学校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

2、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

3、养指导。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

4、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

5、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

6、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

7、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第四

8、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_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_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第

9、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

10、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1、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_月_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

12、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一九八零年_月_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学校卫生管理规定(二)一、卫生区域1、各处室、各班的教室、宿舍及室外卫生包干区。2、值周班“服务周”打扫区域。3、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二、清扫要求1、每天各处室、各班值日小组要清扫两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2、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周一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处室、教室和卫生包干区及宿舍洁净无死3、节假日、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三、卫生标准1、各处室、教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讲台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

13、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渍,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污垢,无垃圾。教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无污垢;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垃圾及时清倒。4、厕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5、室外卫生包干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弃物、无垃圾。6、个人卫生: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四、保持要求及处罚措施:1、尊重他人劳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做到“五不”即:不带食物进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14、,不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他设施上乱刻乱画。2、对于不认真打扫卫生,不遵守卫生制度的班级及个人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劳动教育,严重的将予以纪律处分。3、每天早上检查室内外环境,要求学生离开座位做操或到专业教室去上课,课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或放到抽屉里。要始终保持教室及室外走廊墙壁洁白,窗玻璃明亮,课桌椅排列整齐,地面清洁无杂物,卫生角整洁,清洁用具摆放整齐,真正做到室内外洁、齐、美。4、纸屑、果皮、废弃物品要及时入垃圾篓,并及时倾倒清理至垃圾屋,禁止乱倒乱堆,违者严惩。五、通报表彰1、每周向全校通报各班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的综合考评。2、对在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15、中敢于大胆管理,严格要求,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学校进行表彰。3、对敢于检举、纠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垃圾脏物,乱刻画等不文明行为的学生,学校进行表彰。希望并相信,通过全校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校园,将成为我们平阳职教中心一道亮丽的风景,为学校创建全国一流名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六、组织1、搞好卫生环境。(1)教室、办公室、环境包干区、厕所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一大扫,逢节加一扫,每周一评比制度。要求地面清洁,桌登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2)教室内设有卫生角,备有扫帚、撮抖、纸篓等卫生设施,做到放置有序。(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刻乱画、乱涂桌凳、墙壁、板报。(4)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2、讲究个人卫生。(1)做到天天刷牙,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在校不吃零食,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2)每班每周进行个人卫生检查一次,各班要做好记录。(3)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按时到校,吃饭要定时定量,坚持天天早锻炼,认真做广播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5)立如松、坐如钟(铜钟)、行如风,卧如弓。3、注意用眼卫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