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委托合同(5篇)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43739838 上传时间:2023-03-19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3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用委托合同(5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通用委托合同(5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通用委托合同(5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通用委托合同(5篇)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通用委托合同(5篇)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通用委托合同(5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用委托合同(5篇)(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通用委托合同编号:_甲方(卖出方):_乙方(买入方):_丙方(监管方):_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建筑面积:_平方米,产权号: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大写)。第二条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第三条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1)一次性全额付清(2)全额分期付清(3)首付款加贷款(4)部分款:_元第四条根

2、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日内分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_银行_支行帐号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_年_月_日前/后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大写)_年_月_日前/后_日第二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大写)_年_月_日前/后_日第三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大写)第五条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_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

3、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_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_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第七条在办理房地产转

4、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第八条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第九条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_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_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

5、管费用不予退回。第十条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第十一条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第十二条监管费用为_元,由甲方支付_元,乙方支付_元。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如

6、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第十四条_。第十五条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_式_份,三方各执_份。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甲方/法定代表(签字):_代理人(签字):_证件号:_联系方式:_联系地址:_年_月_日乙方/法定代表(签字):_代理人(签字):_证件号:_联系方式:_联系地址:_年_月_日丙方(盖章):_联系人(签字):_联系方式:_联系地址:_年_月_日通用委托合同(二)甲方(持卡人):_身份证号:_乙方:_股东代码:_地址及邮编:_联系电

7、话:_e_mail: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_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证券交易规定和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账户及复印件。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

8、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

9、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甲方在开通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第十条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10、对应的储蓄卡账户。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第十二条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_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

11、损失,乙方和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第十七条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_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12、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_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

13、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十四条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4、,在甲方办理_销户手续后终止。甲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附件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2.网上委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委托的过程,它包括委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委托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甲方应认真、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交易指令通过互联网传输,可能由于其他非证券交易使用人数过多而导致网络繁忙、传输速度减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2)甲方完成网上委托必须具备_证券发放的证书、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但由于甲方的各种原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