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科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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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科安全操作规程有毒品仓库安全规程1、有毒品必须设专用仓库存放,严禁与食品、生活用品 存放一处,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2、有毒品库必须与食堂、饮用水源保持一定距离。通风 良好。3、保管人员必须具有安全管理知识。4、收存和发放有毒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清 点、检查制度。5、盛装有毒品的空瓶等容器,应及时收回,统一处理。6、接触有毒品,应根据情况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7、配制稀释酸类只许缓慢将酸液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倾 入酸液中。8、敲碎烧碱和配制去脂溶液时,动作要轻,防止碱液飞 溅伤人。9、运送各种酸类要安放平稳,防止冲撞,运行应缓慢, 防止容器震坏,酸液溅出,损害人身和衣物。10、运送烧

2、碱,容器周围要保持干燥。10、 万一酸液溅到人身,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安全,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防止民用爆炸物品的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标准及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部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安全责任制1、通则1.1 企业的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副 职领导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 任;各部门的正职领导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 接的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对所分管的业务范围的 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下级负责人对本范围 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的责任。1.2 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3、 思想,经常检查、监督部门的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1.3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抢救,保护现场, 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事 故发生后,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严 肃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1.4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教 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2、矿长的安全责任制2.1 对本企业的安全负第一责任。2.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规2.3 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工作机构,配齐安全管理干 部。2.4 审定安全规划的计划,根据规定保证所需的安全 措施费用。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

4、危害,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2.5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 一次安全工作,相应做出决策并组织实施,及时 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2.6 审批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安全改造规 划。2.7 主持领导安全防火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2.8 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 分析和处理。2.9 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2.10 审定、表彰、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 个人,审定导致各类事故发生责任人的处分。2. 11 经常深入第一线了解、检查、指导安全工 作。2.12 安排一定的维修费用解决安全问题、 并组织实施。2.13 认真贯彻“三同时“,落实职业安全措

5、施,不留 隐患。3、生产副矿长的安全责任制3.1 协助矿长搞好安全工作的监督、协调工作。组织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 套文件。3.2 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领导安全部门(或 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的日常监察管理工作。3.3 组织布置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和各 项安全规章制度,检查各项安全工作情况。3.4 组织各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似定改 进措施,组织落实。3.5 负责搞好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3.6 协助研究解决不安全问题。4、生产安全科的安全责任制4.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 及本单位安全管理的

6、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及操 作规程,组织推广搞好安全工作的经验。4.2 负责组织制定、修改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标准,经批准后监督检查执行。4.3 负责组织编写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及整改措施, 并组织落实。4.4 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 动。4.5 坚持“三同时”原则,参加新库房设计的审查及 验收工作。4.6 负责组织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组织 整改,并督促实施。4.7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奖惩 工作。4.8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 分析、上报,建立必要的事故档案。4.9 依法对本单位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要害部位 的监督

7、管理。4.10 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组织消防工作。5、经警保卫的安全责任制5.1 负责全矿的消防工作。5.2 监督各单位妥善使用、储存保管易燃易爆、剧毒等 危险物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和法规,负责危险品的购销 审批手续和组织销毁审批工作。5.3 负责爆破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按公安部 门的要求执行) 。5.4 负责全矿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5.5 协助有关单位对重大伤亡事故、车辆事故以及爆炸 等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6、供应科的安全责任制6.1 在编制物质采购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 需的材料、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同时编入计划,并及时采 购供应。6.2 对易燃

8、、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 搬运、 储存、 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安全并 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配齐消防器材。6.3 教育所管辖车辆驾驶员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和本矿有 关安全规章制度。6.4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负安全责任。7、民用爆炸物品仓库主任的安全责任制7.1 应由有经过专门培训合格, 懂得民用爆炸物 品性能的人员担任。7.2 检查爆炸材料的储量, 严格掌握设计库容及 爆炸材料有效期。7.3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爆炸材料的检验。7.4 检查安全规程执行的情况。7.5 监督爆炸材料的安置、验收、统计、发放和 退回。7.6 检查仓库周围的环境及防火用具。7.7 检查仓库保

9、管员、 警卫人员等的工作和安全 情况。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的安全责任制8.1 应由有经过专门培训合格, 懂得民用爆炸物 品性能的人员担任。8.2 直接验收、安置、统计、发放和一定数量多 余爆炸材料的退回。8.3 负责重新包装和仓库周围环境的清扫和管 理消防用品。8.4 掌握库内的储藏量和堆放规格。8.5 爆炸材料发出前要仔细检查包装的质量和 重量,并且将检查的结果记入册内表, 不符 合的材料不准发放。8.6 严格执行爆炸材料的库存安全技术规定。8.7 参加爆炸材料的试验工作。9、警卫人员的安全责任制9.1 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责任地段要勤查、 勤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9.2 严格

10、审查进出库区的机动车辆和人员, 严禁 无正规手续,若发现当即扣留。9.3 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手续, 记录要完整以备查案9.4 严格执行安全警卫制度,认真做好“四防” 工作。9.5 坚决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二部分: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10、仓库管理制度10.1 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仓库应设专职管理 人员,并建立严格的危险品进出制度。10.2 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 等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规定,并经过专门训练、考核 合格、持证上岗。10.3 非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必须保卫(领导)批准,办理 登记手续,并遵守仓库的各项规定。10.4 各类危险品宜单品种专库存放。

11、仓库内严禁贮存无 关物品。当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危险品 时,可按“危险品同库存放表”的规定执行,但危险仓库 内设隔墙将不同的危险品分开。10.5 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手机、 传呼机等烟具和无线电子产品,搞好防火、防爆、防盗等 的安全管理工作。10.6 危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 通风良好,堆放稳定,并遵守下列规定:按进库顺序堆垛, 不同规定的危险品应分垛堆 放,做到先进先出。仓库内应留有不小于 1.5 米的主要通道,堆垛 距墙(柱)及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通道。堆放炸药、导炎索等成品箱的垛高不应超过1.8 米,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 堆高不

12、得超过 1.6 米。仓库应做到“十防” “十二无”,库内应设有灵 敏的温湿度表。十防”: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 防虫、防盗、防破坏。十二无”: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 无渗水、无差错事故、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 鼠咬虫柱、库边无杂草、库周围 15 米内无易燃物、 水沟无阻塞。仓库内使用的运输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工 具。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准出入库。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良好。库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库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11) 严禁穿带钉的鞋和化

13、纤衣服进入库房。(12) 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警卫工作。(13) 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圍严禁在库内拆箱、开包。(15) 危险品如着火(指炸药、导火索)应用水或各类灭火器去扑救,严禁用砂土覆盖。(16) 存放爆炸物品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必须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临时存放时间在六个月以下的, 经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可设立具备安全条 件的临时性仓库, 内专人管理。 临时存放炸药 500 千克,雷管120发以下,存放期不超过7天的, 在保证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报经所在地县、 市派出所同意, 可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 由专人管理。在特殊情况下(如大型爆破

14、,时间 在 15 天以内),需在库外临时存放爆破器材,应 事先征得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当地县、 市公安局批准,并指派专门人员看,方准临时存 放。(17) 安全标志齐全,并张挂醒目(18)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消防等设施,需维修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在周密组织及安全措施下进行, 首先应彻底清理检修现场,将易燃易爆危险品移 至安全场所。11、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制度11.1 由矿生产主管领导带队, 矿安委会有关成员组成, 每季度和元旦、春节、 “五一”节、 “十一”国庆 节对民爆物品仓库定期进行以“四防”为内容的 安全大检查。11.2 矿供应科每周对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检查一次,除 了做好“四防

15、”外,重点检查火工材料进出仓库 帐物是否相符,仓库保管储存等规章制度是否落 实。11.3 矿生安科、保卫科、大深公安分局抽调有关人员, 每月二次对民爆物品总库,每月三次对民爆物品 分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四防” ,检查储存、保 管、领取、使用、清退情况等。11.4 仓管员每天对民爆物品进行安全自查。11.5 执勤警卫人员 24 小时值班,做好警卫工作。12、民爆物品仓库的出入库制度12.1 爆炸危险品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 格、数量在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 进库,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 实签字。入库查验:品名、规格、数量及编号、 生产日期、生产厂家、送货车号等。12.2 仓管员必须认真写好爆炸危险品的收、发、存台 帐、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12.3 爆炸物品出库时,须先核实出库手续是否齐全, 符合规定,确认无误后方能发货。出库查验:品 名、规格、数量及编号、出库日期、客户名称、 提货车号等。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出库凭证有差 错,可拒绝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12.4 应根据出库凭证的规格、数量先集中清点,核实 无误后,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给于发货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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