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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 事 须 知事项名称l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办事依据l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五十八条;l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7号)第三、第十二条;许可范围l 镇江市行政区域服务对象l 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依据和标准无收费承诺时限七个工作日申报条件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申报材料(凡复印
2、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镇江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原件) 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有限公司需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经纪人上岗证(按照规定成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不得少于三名);(原件及复印件) 持有上岗证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事流程 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镇江市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登记表(http:/ 房地产经纪机构携上述申报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长江路333号)窗口申报; 住建局窗口组织现场查勘,查验房地产经济机构办公场所及服务项目; 符合备案条件的,住建局窗口予以受理; 窗口工
3、作人员对接收材料进行审核; 分管领导审批; 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备案通知书; 审批材料归档。窗口服务电话:0511-88983031 窗口监督电话:0511-88968067 镇江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机构名称:填报日期: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填表说明一、 本表适用于镇江市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机构。二、 须认真填写,与其它要求的材料一并在申请备案时提交。三、 统一用A4纸格式。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批准部门成立时间执照号码注册资本主管部门经济性资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在册职工总数 名,其中房地产经纪人 名,有职称的专业人员 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情况姓 名职务职称文化程度专业年龄备 注房地产经纪人情况姓 名经纪人注册号发证时间备 注有职称的专业人员姓 名专业名称职 称评定年份备 注机构申报意见本机构保证以上登记内容齐全、情况属实、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承诺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公章) 年 月 日初审意见年 月 日部门负责人意见(公章)年 月 日局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