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制度的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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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特色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制度的发展2010年第12期(总第371期) 教育研究 中国特色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制度的发展梁威 卢立涛 黄冬芳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特色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初创期、发展期、挫折期、恢复期、规范期和完善期。教研制度成为中国特色教学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我国课程教材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核心支撑力量;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行之有效的多级教研体系,具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管理指导能力较强的专职教研员队;研究重点来自实践的需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紧密为实践服务。今后还应尽快设立国家层面的专门机构,加

2、强对教研工作的领导;规范行政隶属关系,完善教研机构网;明确教研职能,加强分工与合作;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促进其专业化发展。关键词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制度;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作者简介梁威,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课程与教学研究院副院长,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执行副院长、研究员(北京100875) 近年来,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科学研究(以下简称科研)部门和教研员作为课程改革的支撑力量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新课程改革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也对教研体系的职能和教研员的工作方式和专业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们开展了“我国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变革及教研员专业发展研究”。本研究在分析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开展

3、了实地调研,并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调查、信函访谈等方式对31个省级教研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研室进行了深入调研,收集了大量的资料,进而从历史回顾、特点评析及未来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以期全面地认识中国特色教研制度建立的背景、特点、历史贡献、面临的问题等,为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制提供依据和参考。一、历史回顾中国特色教研制度的发展与中国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发展紧密相连,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点,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大致划分为六个时期,在每个时期中,又具有不同的特点。(一)初创期(19491956年)从无到有新中国成立以前,一些地区虽然有教师进行教学研究,但区域或学校中并无教研组织

4、的设置,没有建立独立的教研体系。教研制度的建立与改革旧教育需求、学习苏联教育经验有关,同科同年级教师集体备课制度是教研制度最早的表现形式,而1952年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的出台是教研制度建立的开始。1949年12月,在教育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的新中国的教育建设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是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1。而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先在教育行政系统内部建立教学管理组织,具体部署和主持教学工作的开展。在新中国成立前一年,作为东北解放区的哈尔滨市的文教科就成立了教研组,以辅导区为单位,开展同科同年级教师集体备

5、课活动。1949年10月,上海市教育局增设“教育研究室”,以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工作。教育研究室为研究中小学和工农学校各科教学以及审编教材、教育刊物的机构,下设文史地组、自然科学组、编辑组、小学各科教学组。也是在1949年10月,大连市教育局抽调有经验的教师组成小学教学研究组,研究多科教案和编写教学参考资料。同一时期,不少省市组团赴苏联学习访问,带回了很多有关教研室工作的经验。1952年3月颁布的新中国第一份涉及教研组的正式文件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对中小学教研组的设置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随后,各地中小学教研组织建立,但在名称上有所不同。1955年11月,时为中央教育部机

6、关刊物的人民教育发表了题为各省市教育厅局必须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评论,指出“为了厅、局长便于领导,使它成为厅、局长领导教学的一个有利助手”,要求“独立设置教学研究室”,“这样不仅可以集中人力,也便于培养专业干部”。2此后,各地省、地、县教研机构纷纷成立。归纳起来看,基层学校教研机构首先成立,省级教研机构成立的时间一般又早于地、县级。虽然成立的时间不统一,名称也不一致,但各地成立教研机构的背景、主要任务和操作程序基本都是一致的。这一时期各地成立的教研机构基本都隶属于教育厅(局),其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也都来自教育行政部门。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我国的基础教育教研制度从无到有,顺利起步。这一时期,教研

7、部门的工作集中在为编写新中国的第一批教材做准备,保障全国中小学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培训教师,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高师资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这些工作对新中国中小学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证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得以顺利落实,是新中国基础教育奠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发展期(19571965年)逐步完善1957年1月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教研组为主题的正式文件教育部关于中学教学研究组工作条例(草案)的通知及其说明,进一步规范了教研组的性质、定位和工作内容。该文件明确指出,“教学研究组是教学研究组织,不是行政组织的一级。它的任务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工作,以提高教育质量,而

8、不是处理行政事务”。这标志着教研组向专业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促进了教研组教学研究质量的提升。同时,全国各地教研部门逐渐扩大规模,教研机构设置更加完善,工作职能更加全面。这一时期,各省的教研机构相继组建完成,省以下各级教研机构也组建起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同时,由于当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经常进行机构调整,使得教研部门的隶属关系具有地方性、不统一性和变化性。从总的情况看,各地区教研部门的内部建设趋于扩大、规范和完整,并颁布了制度建设、职能分工等内部管理条例。在这一时期,中小学教研组和专门教研机构都逐渐走出了照搬苏联经验的模式,开始思考并逐渐形成与中国实际相适应的教研制度,为新中国教育质量的提高做

9、出了重要的贡献。(三)挫折期(19661976年)陷入低谷“文化大革命”中,在“停课闹革命”的冲击下,作为业务部门的专职教研机构成为运动冲击的主要对象之一,教研室几乎处于瘫痪状态,教研制度的建设陷入低谷,教研活动无法开展。但随着“复课闹革命”而开始恢复中小学教育的需要,紧迫的编写教材的任务,不仅促成了各种教材编写组的组成,也使一些教研工作者以教材编辑组(处)的名义尝试指导教师教学。例如,1966年,上海市教育研究处被撤销。1967年,当时的“市教育局革命委员会”决定编写1968年的中小学教材,并且成立了“教材编写组”。1969年,“山东省革委会政治部”建立教育组,针对当时的迫切需要,1969年

10、、1970年、1971年连续三年调集教研力量组成临时性的教材编辑组编写教材。1972年,经“山东省革委会政治部”批准,山东省中小学教材编辑组正式成立。这一时期,由于国家并未颁行新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而旧有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已被“砸烂”、“废除”,所以各省、地之间在基本学制、教学要求等方面并无统一标准,因而,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学校教学管理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文化大革命”后期,各省、地、县级的78恢复,各地从中小学抽调了有教学经验和研究能力的教师担任教研员,在编写教材、帮助教育行政部门整顿教学秩序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文化大革命”对教育事业带来的损失。(四)恢复期(1

11、9771984年)重整旗鼓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基础教育面临着整顿提高教师队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的艰巨任务。同时,国家实施了教学大纲和教材的重建工程,再度统一各学科教学大纲,实行课程教材国定制。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思想的确定和实行,提出了初步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思路,开始调整修订课程大纲,酝酿课程多样化和教材审定制。另外,恢复高考制度后,中小学教育质量问题渐次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组织指导考试成为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的核心工作。为此,各级教研部门围绕研究考试、命制试题、组织考务等开展工作。组织各种统一考试也成为教研部门的主要业务之一。在此时期,全国省、地、县级的教研部门

12、陆续恢复,中小学也逐渐恢复了以教研组为主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专职教研员人数达到10万,基本形成了深入到各学校的教研网络。教研部门的机构设置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单独设置,如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山东、山西等;二是隶属于教育学院作为专职的研究管理部门,如北京、东北三省、湖北等;三是与教育科学研究部门(教科院、教科所等)合二为一,成为教科院或教科所职能的一部分,如河北、四川、安徽等。虽然各地教研部门机构设置形式不同,但其工作权威性都较高,是各地教育行政单位依托的主要业务力量。这一时期,教研部门通过实际调研,对新教师的培训,开展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法的研究,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保证了改革开放初期

13、基础教育的基本秩序和稳步发展。同时,教研员队伍的选拔和建设成为教研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大批具有一线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被补充到教研员队伍中。(五)规范期(19851999年)壮大繁荣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背景下,国家教育委员会提高了对各级教研部门的重视程度,召开各级会议,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1986年秋季,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召开全国教研室主任会,重点总结了1985年前教研室的工作。会上,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在讲话中用“不容忽视”、“不可替代”表达了对教研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为了加强对教研工作的指导,教育部门实施了三项根本性的举措。第一,抓教研室主任培训,举办了多期省级教研室主任培训班

14、,不仅提升了省级教研室主任的管理水平,而且为他们搭设了交流的平台。第二,开展对教研工作的评估,分别对天津、安徽和黑龙江三种不同机构设置形式的教研室进行了工作视察和指导,有效督促了教研室的规划和建设。第三,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教研部门的作用,规范了教研工作的职能,将其工作重点确定为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管理三方面。各省市教研部门也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本省市教研室的工作。另外,地区间的教研联系也逐渐形成。例如,直辖市教研组织建立了暑期研讨交流机制,华东地区成立了教研联合会等。这个时期的教研部门仍保留了不同机构设置形式,但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有

15、着密切的联系。教研部门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服务,包括教学文件的撰写、考试说明的编制等,同时,教学实验和课题研究也成为教研的重要部分。在这一时期,中小学普遍建立了教研组,学校的集体备课制度和教研组集体学习、研讨制度普遍落实,四级教研体制至此基本确立,成为中国独特的教学管理模式。(六)完善期(2000年至今)转型创新2001年,国家教育部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将教研部门确定为课程改革的支撑力量,要求“各中小学教研机构要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等作用”。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逐步深入,教研部门的核心作用日益凸显,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着各级

16、课程改革的进程。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各省、地、县教研部门的职能定位逐步从以教学为中心变为以课改为中心,从原先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两大职能转变为以课程教材改革为中心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服务等职能,推动全国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我国新课程改革带来79念、课程管理到课程内容全方位的变化,教研部门通过组织课程标准和多版本教材的教师培训、开展教学设计和案例研究、支持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等保证了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帮助教师尽快适应新课程,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当地的教育教学质量。随着教育行政部门的体制改革,一些地方教研部门的隶属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例如,从1996年起,原北京市教育局教学研究部改为北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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