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为使我市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编.docx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43319013 上传时间:2023-03-0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为使我市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为使我市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为使我市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为使我市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为使我市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为使我市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为使我市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编.docx(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开展的意见为使我市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开展 十四)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开展的假设干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XX县区农业产业化开展,建设与XX县区经济社会相适应现代都市现代农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开展 1.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在稳定农村根本经营制度的根底上,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那么,采取招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促进耕地的规模化、企业化经营

2、。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保护农民利益,设置最低土地流转费指导价,为每年202300元/亩,土地流转收益全部补贴给农民。 2.建立土地流转补贴机制。在标准土地流转合同的根底上,对在本区内流转土地到达规模要求(粮食300亩以上、蔬菜、果林、花卉等其他农业种植20230亩以上,养殖业50亩以上),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最低指导价格,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享受区财政每年每亩500元土地流转补贴。对适度规模经营(粮食20230亩以上,蔬菜、果林、花卉等其他农业种植30亩以上),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最低指导价的,按每年每亩300

3、元标准予以补贴。对过去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价格低于现定最低土地流转费指导价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补贴按差额局部直接给与农民,但差额最高不超过补贴限额。对以土地租赁方式建设的修养林、片林给予每年每亩300元的养护物化补贴;对其他的一般公益林由区、镇两级各按50%给予每年每亩202300元的土地流转补贴和每年每亩300元的养护物化补贴。 二、培育高效益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实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3.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鼓励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凡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农业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经营的

4、,由区财政予以补贴奖励。 4.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工程的扶持,提升农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XX县区现代农业建设。在XX县区注册成立的各类农业企业,凡符合XX县区农业产业开展导向,其农业根底设施建设由区财政予以扶持;农业企业需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添置设施设备的,均可通过农业产业化工程的申报,并经专家论证通过获得资助,区财政给予30%70%的补贴。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化工程上需要特殊支持的,可经区农业主管部门专题研究后给予重点优先支持。 农业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流通,临时性收购和初加工用地,可按适当比例

5、(每亩6平方米)视作农业生产库房用地,但选址要符合镇农业部门产业规划,并经区农业主管部门确认以后,向区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三、加大综合直补力度,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 5.实施根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内容参照闵府发20222317号文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开展的实施意见标准执行。 6.加大农民直补力度。对本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在现有每人每年补贴600元的根底上每年环比递增12%。 7.实行粳谷收购补贴政策。在本市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根底上,对本区粮农交售的粳谷,给予每吨60元补贴,充实区级粮食储藏。 四、加强农业根底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8.以全区农

6、业开展规划为依托,在根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规模化地推进农业根底设施建设。设施粮田在每亩1200元建设标准的根底上,提高到每亩3000元;设施菜田在每亩6500元建设标准的根底上,提高到每亩8500元。重点建设农田道路、灌溉渠道、农用库房、土地整理等根底性设施。镇级以上粮食、蔬菜良种繁育基地按上述标准建设。农业根底设施建设的前期费用由镇财政承担。推进规划保护的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根底设施。对规划保护的3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拓展生态型休闲垂钓功能,对根底设施建设工程,区财政给予50的补贴。 五、加强现代农业装备,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9.按照三年内全区实现粮食生产全程

7、机械化,蔬菜生产根本实现机械化的目标要求,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对粮食、蔬菜生产机械的更新添置,在市财政补贴的根底上,区财政分别配套补贴到70、60;对列入市、区重点示范推广的农业机械,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其中插秧机由区统筹配置,区财政20230%补贴;对林业养护社的林业养护机械由区财政补贴50%。对引进的试验性新型农机具,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在现有农机效劳合作社区域内,设置农机修理和配件供应点,区财政给予50%的开办补贴。实施水稻机械化作业区财政全额补贴,对蔬菜生产机械作业补贴另行研究。 2023.加强和完善以节水排灌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菜田微喷滴灌建设工程,区财政补贴70;新建管棚

8、设施,区财政补贴50;鼓励规模以上农业企业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工程按50%给予补贴。 六、加快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11.建立农业科技稳定投入机制。依托区域内的高校、科研资源,开展院(校)合作,重点围绕“杂交粳稻、航育蔬菜、花卉种苗、优质种猪、特种养殖等优势农业种源的优化开发,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区财政每年安排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农业科技推广工程的投入,对引试种、育繁技术研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全面提高农业新品种、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水平。依托闵行农业和绿化网,扶持村级为农综合效劳

9、站、“农信通和农业信息点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搭建为农民提供培训技术指导的效劳平台。 全面实施良种工程,发挥良种增收潜力。全区推广的稻麦生产良种,按照科学用种的要求,统一免费向农户发放,发挥良种的增产增效潜力。对列入市级示范推广的蔬菜生产良种实行统一供种,区财政给予50的种子价格补贴。 12.加大农业科技人员为农效劳力度。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效劳组织创新,重点培育区、镇二级农业推广体系,构建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对长期在农村进行科技下乡入户,并取得显著成就的农业科技人员,在职称聘任上予以优先。 七、加强新型农民培训,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13.多管齐下培养有文

10、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专业农民培训工程和农民就业培训“万、千、百行动方案等为抓手,加强农业从业人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免费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培训,重点培育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对外来务农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外来务农人员凭证就业,以证管人。 八、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扶持力度 14.设立农业开展风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工程贷款实行担保。对农业企业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资金,可享受市、区财政的贴息补贴。 九、加大农业保险力度,建立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机制 15.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

11、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增强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继续实行粮食生产保险政府全额补贴政策。在此根底上,对规模2023亩以上的本地菜农和蔬菜园艺场的蔬菜生产,其生产保险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蔬菜管棚等农业设施保险,在市财政补贴的根底上,区财政配套补贴到70。进一步拓展农产品平安质量责任险、农业企业财产性保险等险种范围,不断增强农业保险政策的风险保障作用。积极探索和研究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保障作用。 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资产品和粮食种子的风险储藏制度,提高农业生产对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 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农业可持续开展能力 16.加快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建设。鼓励农业企业进

12、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对农业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通过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XX省平安卫生优质农产品)和iso9001.iso1400、haccp等认证的,由区财政对认证和注册商标的规定费用给予一次性全额补贴;对优质农产品认证企业给予奖励,其中粮食、果树等按实际认证面积每亩补贴20230元/年,蔬菜、水产生产每亩补贴200元/年,生猪补贴2023元/头,家禽补贴1元/羽。对获得市级及以上品牌荣誉称号的农业企业按区有关政策进行奖励。 17.实行农药化肥减量化使用的鼓励政策。继续实施农药、化肥“双减工程,推广普及高毒农药替代技术和化肥减量技术。在市财政补贴的根底上,区财政每年安

13、排专项资金,加大补贴力度,引导鼓励使用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等新型农业投入品,鼓励种植绿肥,改善土壤质量,促进农业的生态循环开展。 18.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区检测中心、镇检测站、市场(园艺场、基地)检测点的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加强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监管监控工作力度。对新建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等必须设置标准化农药残留检测室的,由区财政进行配置,全面实施“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平安监控制度。 十一、大力开展农业效劳,提升都市现代农业能级 19.拓展农业生态效劳功能。要充分利用XX县区的区位优势,充分挖掘现有农业资源和生态资源

14、,因地制宜开展农业经营、休闲、观光产业,开拓农村经济开展、农民收入提高的新领域。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利用现有农业设施改造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休闲农庄、“农家乐等工程。对重点开展的农业(园艺)经营、休闲、观光等工程,其根底性设施由区财政予以50%资金扶持。对企业、个人自筹资金建设且具一定规模的休闲农庄,给予35%资金专项补贴。 十二、加强林业建设力度,提高林业生态作用 20、加强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果林根底设施建设。林地根底设施建设资金以区财政投入为主,其中生态公益林根底设施建设每亩补贴800元,经济果林根底设施每亩补贴600元。 加强生态公益片林改造。对2022年前建成的生态公益片林的改造资金,区财政

15、每亩补贴202300元。 加强经济果林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农业规划布局区域内符合建设要求的新增经济果林,对规模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补贴300元。连续补贴三年。 加强农村“四旁林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新增的四旁林,区财政给予每株20元补贴。 推进林业“双增双减工作。对经济果林中推广应用套袋技术、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区财政给予相应补贴。 十三、加强农业规划保护,确保农业稳定开展 21.全区农业产业开展必须遵循本区现代农业开展规划。为确保政府公共财政投资效率,推进农业产业开展,在农田规划保护区内,因各类工程开发,涉及对原有农业根底设施规划调整的,需经区农绿局审核备案。 本意见自202223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实施三年,假设上级政策发生变化,即作相应调整。中央和市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同时遵照执行,财政补贴标准如有不同,按高标准执行。本区以前出台的相关农业政策,自本意见执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202223年11月7日) 闵府发20222318号 闵行年鉴202223 第1页 共1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