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报-.doc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43171395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会计实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实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报-.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不动产经营租赁(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报新项目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例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纳税人以其2016年6月7日在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取得的不动产对外出租,2016年7月共取得租金收入111万元(含税),为了对外出租更换照明灯200个,购买照明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万元。相关政策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该案例中纳税人于2016年6月取得不动产,因此按11%的税率计算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

2、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该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与不动产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因此应该在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进行预缴。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该纳税人2016年7月取得租金,应该于8月申报期内在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国家税务局预缴。报表填写(一)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时该一般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

3、”部分的第3栏“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1、第1列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在该案例中该纳税人于7月取得租金为111万,因此第1列“销售额”111万元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3、本例中该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因此第3列“预征率”填写为3%。4、该纳税人2016年8月应在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国家税务局预缴的税额为:应预缴税额=111(1+11%)3%=3万元。第4列预缴税额为3万。(二)申报期内申报表的填写1、该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并且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2、该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

4、法,如该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第4行11%税率的的1、2列:第1列销售额=111/(1+11%)=100,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111/(1+11%)*11%=113、因为此案例中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因此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购买照明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万元。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4、主表将不含税租金填入主表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相应的税额填入11行(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进项税额填入12行进项税额,预缴税额3万元填入28行分次预缴税额。向东城区国家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111(1+11%)11%-1.7(购买照明灯的进项税额)-3(已在保定预缴税额)=6.3万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