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校企合作成功的关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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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建设校企合作成功的关键 摘 要 校企合作是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较迟缓和教育体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较为滞后。校企合作对于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而言,其重要性已经无须赘言。现今,对于校企之间合作,我国还处在摸索阶段,并且这种探索基本上还处在学校单方面的一种自发行为,过程中遭遇了不少的困难。本文力图从政府与学校和公司三者之间关系这个角度,立足于国内的实际情况,来探讨校企合作的实现途径,力求寻找校企成功合作的关键所在。一、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是由本来的中档专业教育转变而来,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中档专业教育是与当时我国

2、经济、技术欠发达相适应的一种教育形式,当时我国各行业、各领域技术人才普遍短缺,可以说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各类人才都有其用武之地。随着经济和技术飞速发展以及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快速扩张,中档学历教育逐渐被挤出教育主力队伍。其间中档学历教育所经历的变革,几乎使之完全脱离了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一段相称长的时期内,职业技术教育不为社会各方所重视,从而形成了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就业都十分困难的局面。回顾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之后所走过的历程,我们会发现,作为非经济实体的事业型机构,由于长期缺少资金的注入,导致了职业技术学校在师资、设备设施方面严重匮乏,是导致这种困境的重要因素。这种办学实力的薄弱反过来又严重影响招生

3、、培养和就业,于是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适应现代经济技术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严重短缺的现实情况。教育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如何提高教学质量。长期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践表白,与公司联合虽不是提高教学质量唯一的途径,但却是一个最为有效的途径。由于学校培养的人才最终是为公司服务的,而学校教育与公司生产的脱节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公司的合作不仅有助于提高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同时有助于减少公司的再教育成本,学校也可以运用公司丰富的技术和设备资源,对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部在2023年就提出了职业教育校校联合、校企联合的办学思绪,也给出了相应的指

4、导性的政策。2023年国办、中办发布了15号文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定,高技能人才工作开始步入快车道,其中一个重要思绪就是加强校企合作。毫无疑问,与公司联合办学是一条结果很明朗的道路,事实上,这也是我国职业技术学校最初的办学模式的回归,最初我国的许多技工学校都是由公司或者行业内开办,至今有许多职业技术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仍然为相关的职能部门。但是,笔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校企合作的内涵完全不同了。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前沿科技应用于生产过程时直接跨越了劳动力这个环节,也就是说,需要绝大多数劳动者了解和掌握的先进科

5、学技术,直接进入生产过程,结果是在公司设备和技术都有了,但与之相适应的劳动者却严重局限性,凸现出了劳动者在知识和技能方面的欠缺。这就是前几年在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十几万年薪招不到合格的数控机床操作工人的深层次因素。但公司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却并没故意识到职业技术教育存在的意义,直到现在,公司仍然没故意识到与学校建立长期的合作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基于此,笔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必须是公司积极参与进来,直接进入学校的教育过程从而获得效益的一种合作,而不是学校单方面的寻求公司支持的合作方式。最近几年,学校由于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断努力拓展新的办学思绪和创新办学模式,许多学校都已经将公司

6、经营的思想贯穿到办学的全过程,但这只是在一定限度上缓解了学校的资金困难,却不能从主线上解决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如何与社会生产力保持同步的问题;也就是说,职业技术教育如何真正领先于社会生产并为其服务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就目前的现状看来,许多学校迫于学生就业安顿的压力而争取与公司合作,仅仅属于学校自发地迈出了校企合作很初浅的一步,严格的说来,这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由于合作是多方面的、多渠道、多层次的,而目前单纯以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为目的的合作其实是单方面的行为,绝大多数情况表白,公司并没有为学校提供服务或者支持。二、实现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重要矛盾校企合作基于就业问题的第一步迈出去以后,

7、长期处在一种停滞不前的状态,无法向更深层次的合作推动。这种向深层次的推动的意愿,遭遇了比较尴尬的局面剃头挑子一头热。要想校企合作有所进展,必须在调动公司积极性这个问题上有所突破,假如这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则建立良性合作就会水到渠成。那么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要搞清楚的问题就是:公司为什么不积极参与? 学校与公司的合作事实上是公司在选择学校而不是学校选择公司,由于公司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当前公司没有法定义务来办学校,公司并不认为与学校合作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在校企合作范例中,也有一部分比较有战略眼光的公司乐意与一些学校合作,但这些公司对于学校的选择却是比较挑剔。这些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假如一个

8、学校能给公司的生产及管理带来比较直接的效益,那么这些公司是乐意与学校合作的,而他们选择的学校往往都是综合办学实力比较强的那一部分。由此可见,影响公司参与热情的直接因素,是学校的办学条件是否对公司具有吸引力。问题的实质事实上就是,职业技术教育自从脱离政府的宏观管理以后的十几年里,由于缺少对技术市场的敏感性,公司的技术运用已经走到了职业技术学校前面,职业技术教育没有跟上日新月异的技术和设备更新。在某种限度上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目前职业技术教育虽有助于生产,但已经不能引导生产,恰恰相反,需要生产实践来填补学校教育的局限性。也正由于以上因素,学校在解决与公司的关系时,虽竭尽所能为公司提供服务,小到以学生

9、的劳动力换取公司的现场教学课堂,大到给公司提供各种免费的岗位培训,但远远达不到抱负的合作状态,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需要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的互动。相称长时间以来,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现实情况就是基本上裹足不前。那么在先天局限性的现实情况下,学校究竟要如何才可以赢得积极呢?单纯依靠学校自身的努力是否可以在校企合作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呢?笔者认为,是相称困难的,甚至无法实现。三、制度建设建立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各国在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探索出各自行之有效的发展之路,其中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被公认为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最有效途径,尤以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合作教育”、英国的“工读

10、交替”、日本的“产学合作”和澳大利亚TAFE等模式为世界所称道。1、英国的CTC政府发动公司参与职业教育,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这是职业教育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英国政府积极发动公司参与中档职业教育,与公司共同创办城市技术学院(City Technology College简称CTC), 事实上“城市技术学院”仍是技术中学。CTC由公司和国家共同投资,直属国家教育部,是一种私人资助的公立学校,重要以技术为导向,面向11-18岁年龄段的不同能力的学生提供教育,为本地公司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从1988年第一所CTC开办至今,已有几十所城市技术学院对外招生,收效颇佳,其结果使得英国的职业

11、教育在适应公司和社会需求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2、“双元制”模式德国发展双元制职教模式已有一百数年了,已培训大量的适合公司需要的技工人才,为德国二战后高速的经济发展作出的不可估量的奉献。 “双元制”中的“一元”指职业学校,另“一元”指公司,受教育者在职业学校学习文化和基础技术理论,在公司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元结合完毕职业教育任务。这种教育模式,学校与公司分工协作,以公司为主;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以实践为主;以培养专业技术工人为目的,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纽带和桥梁。3、校企契约(Business- Education Com-pacts)模式 公司职业教育契约模式就是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公司、工

12、商协会等组织经协商签订契约,约定学校与公司之间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在美国,比较成功的公司一教育契约模式有两种:“波士顿教育协定”和“底特律契约”。“波士顿教育协定”是由波士顿市内的学校(重要是公立学校)、教育委员会、地方公司、工商协会等组织经协商而签订的一种契约,以改善职业教育的效果,签订协定的地方公司运用暑假开办职业培训班,向学生提供职业培训,公司中的技术人员和教育专家到学校指导学生,完毕“协定”提出的目的。 “底特律契约”是美国密歇根州出现的一种公司教育契约模式,它由州及市的各级行政主管、劳动组织、大学、银行、电视台、社区组织、公司、学校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签约者还涉及家长与学生。学生

13、签约后能获得暑假工作、培训岗位、未来就业以及大学奖学金等多方面的机会及待遇。为了保证质量,“契约”对学生的教学、实习等每一个环节都制定了具体完整的细则,对上课迟到、早退、平时考核成绩、学科分数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只有达成各项考核标准,学生才干获得就业机会或大学奖学金。此举加强了对学生的严格管理,提高了教学与实习质量,签定“契约”的学生毕业后深受公司和大学的欢迎。仔细进一步地探究以上几种模式,其实质都得益于政府的直接参与,或者说得益于制度的保障,各国政府直接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杠杆参与了进来,既有宣传手段,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推行校企合作的一个重要的主体就是政府。事实上,学校作为一个非经济实体的存在

14、,带有相称的公益事业性质,学校认为社会服务为重要功能,教育自身就应当是政府管理的事业。而我国的职业教育,在改革以后相称长一段时间,办学过程基本上脱离了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资金基本上没有投入,职业技术教育完全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寻求生存与发展,笔者认为这是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迟缓的主线因素。那么,需要向职业技术教育注入资金,便成为发展的关键。从理论上讲,职业技术教育的资金问题,公共财政是可以单方面解决的,似乎并不需要公司的参与,但仔细探究,则其实不然。假如公司并不关心职业技术教育的走向,那么,职业技术教育脱离社会生产力的状况就得不到改善,仍然会被先进的科学技术拖着走,而不是职业技术教育推动社

15、会生产力的发展。学校教育假如始终落后于科学技术的应用,那其功能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政府必须要采用适当的措施,建立必要的制度,推动公司直接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设。公司倘若从资金和技术两方面积极地参与进来,会极大地推动职业技术教育走出目前的困境,当职业技术教育摆脱这种困境之后,就会反过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多种服务,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虽然国务院在2023年15号文献提出了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度以及制定相关鼓励措施的总体规定,但目前多数地方这项制度还没有建立,政府部门的工作机制中缺少富有操作性的推动措施,校企合作的推行还缺少制度上的保障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因此校企合作仍然表现为学校单方面的、浅层次

16、的、松散型的状态。要改变这种状态,除了学校仍然坚持不懈的努力之外,政府的制度建设非常关键。譬如说在推动公司合作过程中,政府可以建立经济杠杆,使公司的技术和资金有条件的进入学校,或许会有效果;再譬如学校在办学实力上与公司不对称,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助学校一臂之力。其实,我国已颁布了有关校企合作建校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公司、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第二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行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经济建设服务,与公司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纯熟劳动者。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举办与职业教育有关的公司或者实习场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实际开展校企合作建校的进程很缓慢,这与我国有关法律不够完善、公司对职业教育的作用结识局限性有关,也与法律文献缺少操作性有关。政府作为校企合作的一个重要的推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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