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认知与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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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启超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认知与阐释梁启超是中国近代最有影响力的政治活动家、文学家、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 之一。他敏锐地观察到了中华民族的个体人文素质这一影响中华民族建设现代强 盛国家的重要问题,率先提出了新民塑造这一命题。对于如何塑造新民,梁启超 认为,除了健全公德心、确立国家思想,敢于进取冒险之外,最为重要的就是权 利与义务观念的确立。认为要真正保障权利义务的实现,关键的制度设计和治理 方式是良法善治。梁启超所倡导的新民塑造,关键与核心的内容在于倡导和塑造 中华民族国民个体的思想自由。他认为,思想自由,也就是国民个体的思想自由, 还应该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使之最终凝结为国家的自由,最终实现中华民族

2、的整 体的自由。标签:梁启超;权利义务关系;认知;阐释梁启超是中国近代最有影响力的政治活动家、文学家、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 之一。他一生学术成就斐然,对后世与后人的影响极大。一般人较为重视的是他 在文学与史学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服膺于他在这些领域的巨匠地位。但较少 有人注意到他从近代法治观念的角度,对人、社会及国家所进行的探讨、分析, 特别是所得出的独特结论,这其实是很不应该的。在清末民初那个特殊的时代, 梁启超曾以饱满的激情,深邃的眼光,将深刻的思考变成文字,感染和影响了许 多人,对近代中国的法治观念的变革与进步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本文就梁启 超对法治观念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知与阐释问题,

3、做一个初步的讨论。一、新民塑造:权利与义务的承载主体痛心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落后挨打的现状,出于“救亡图存”,追求国家富强, 人民幸福的崇高目的,许多仁人志士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与努力,提出了“师夷 长技以制夷”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等主张。梁启超则敏锐地观察到了中华民族 的个体人文素质这一影响着中华民族建设现代强盛国家的重要问题,率先提出了 新民塑造这一命题。他认为:新民塑造为当时中国的第一急务,再没有什么问题 比这一问题显得更为重要。他写道:“吾今欲极言新民的当务之急,其主论之根 柢有二,一曰关于内治者,一曰关于外交者 ”18。关于国家内政,即国家的建 设与治理,梁启超指出:“天下之论政术者

4、多矣,动曰:某甲误国,某乙殃民, 某之事件政府之失机,某之制度官史之溺职若是者,吾固不敢谓为非然也。 虽然,政府何自成:官吏何自出?斯岂非来自民间者耶?某甲、某乙者,非国民 之一体耶?久矣夫,聚群聋不能成一师旷,聚群盲不能成一离娄,聚群怯不能成 一乌获。以若事之民,得若是之政府官吏,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其又奚 尤?”18 也就是说,梁启超认为,中国国民素质,当然主要是人文素质低下, 才造成了出自民间的官吏也无法达到称职的要求。进而才会出现了这些官吏所组 成的政府处置事件时失机,建构具体制度时溺职。在这里,梁启超在用了三个形 象的比喻,哪怕聚集一群聋子,也不能成为一个音乐家 ;哪怕聚集一群瞎子,也 不能成为一个远望者;哪怕聚集一群胆小鬼,也不能成为一名大力勇士。他认为 之所以出现误国殃民的现象,存在官员失机和溺职这些表现,只是国民个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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