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二五”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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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二五”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规划 根据自治区“十二五”煤炭行业发展规划精神,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编制本规划。一、“十一五”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布局现状和取得的成绩“十一五”以来,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煤炭经营监管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地区实际,大力调整煤炭经营企业布局,煤炭经营结构日趋合理,保证了煤炭市场的平稳运行,有力地支持了全区煤炭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保障国家能源需求和安全供应做出了重要贡献。(一)煤炭经营企业布局现状目前,全区现有煤炭经营企业2276户,分布在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4个口岸。按经营类型分:批发企业1441户,零售企业787 户,加工企业48户

2、。按注册资本分: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有1344户,占59%;5001000万元的企业347户,占15.3%;500万元以下的企业585户,占25.7%。按煤炭经营规模分:年经营煤炭在1000万吨以上企业5户;501000万吨企业118户。2010年,全区煤炭经营企业经营煤炭3.5亿吨。其中,销往区外2亿吨。 (二)主要成绩1煤炭产量和销量持续增加。“十一五”期间,全区生产原煤25亿吨,是“十五”期间的3.1倍,年均增长 25.2%,占全国原煤产量的比重由“十五”末期的12%提高到“十一五”末期的24%。全区累计外销煤炭13.8亿吨,占全国跨省区煤炭交易量的30%。2. 建立健全煤炭经营监管

3、体系。“十一五”期间,全区基本建立起适应煤炭经营监管需要的工作框架,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监管工作体系。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经营资格年检办法。在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官方网站建立了煤炭经营企业查询系统,可适时查询煤炭经营企业的相关信息。开展了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制止了非法经营,打击了违法行为,煤炭经营秩序明显好转。3.严格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十一五”期间,按照煤炭经营企业数量与煤炭产量和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原则,严把资格准入审查关,逐步提高准入门槛,规定煤炭主产区和主要集散地不设零售企业,批发经营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提高到1000万元,储煤场地面积5000平方

4、米。并有序取消经营不善的经营企业资格,使煤炭经营企业实力逐步提高。4.规划建设了煤炭经营集中区。“十一五”期间,本着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原则,推动煤炭经营集约发展,大力整顿规范煤炭经营秩序,积极探索煤炭经营监管的有效途径。在呼和浩特、包头、通辽、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市等煤炭主要集散地,规划建设煤炭物流园区,引导煤炭经营企业入园(场)经营,布局结构日趋合理。5.口岸进口煤炭业务迅速扩大。“十一五”期间,发挥自治区地缘优势,创造条件,支持有实力的煤炭企业参与蒙古国煤炭资源开发。阿拉善盟策克、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满洲里、二连口岸已成为我国从蒙古国、俄罗斯进口优质焦煤的重点地区;包头市满都

5、拉口岸也在积极开展进口煤炭的准备工作,为我区乃至华北地区焦煤供给提供有力的保障。“十一五”期间,全区进口煤炭3298万吨,是“十五”期间的20倍,占全国进口煤炭总量的8%。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煤炭经营企业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煤炭经营面未覆盖全区,仍有较大空白区域;煤炭经营资格调控指标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二是铁路外运能力严重不足。我区有60%的煤炭销往华北、东北和沿海等地区,由于铁路运输能力增长远低于煤炭外运需求增长,运输瓶颈严重,西部地区重点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兑现率低,引发中西部地区公路交通严重拥堵。三是个别地区存在重发证轻监管现象。二、煤炭供需趋势分析(一)煤炭供应分析据国家有关部门及研究

6、机构预测,“十二五”末期,全国生产煤炭38亿吨,净进口2亿吨。按照国家确定的“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煤炭生产布局重点,全国煤炭市场供应的主要产地是内蒙古、山西、陕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全区煤炭生产的重点是“西部适度建设、东部重点建设”,保护性开发阿拉善、乌海、鄂尔多斯棋盘井地区无烟煤、焦煤;根据需求适度开发鄂尔多斯地区不粘结煤;重点开发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地区褐煤。2015年,全区原煤生产能力规划12亿吨,产量10亿吨。“十二五”期间,全国将相继建成西煤东运新通道。随着山西中南部通道、太中银、包西线的建成投运,京沪高铁、京广高铁建成后客货分线的运能增加,煤炭运

7、输瓶颈制约将进一步缓解。随着鄂尔多斯至曹妃甸、至两湖,锡林郭勒至绥中港、至曹妃甸,白音华至锦州铁路的相继建成通车,将极大地提升我区煤炭调出能力。(二)煤炭需求分析据有关机构预测,“十二五”期间,全国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的结构不会发生大的变化,煤炭消耗增量主要集中在电力、化工等行业;2015年,全国煤炭消耗量大约为38亿吨。从区内来看,“十二五”期间,全区GDP增速预计为12%,煤炭消费增长的弹性系数按照1.1预测,区内煤炭消费增速在13%左右。2015年,全区煤炭消费需求在4.5亿吨左右。分行业预测:全区火力发电总装机9600万千瓦,需煤2.5亿吨;煤制油产能0.1亿吨,需煤0.4亿吨;煤制天然

8、气150亿立方米,需煤0.2亿吨;煤制醇、醚、烯烃等0.3亿吨甲醇当量,需煤0.5亿吨;煤制化肥620万吨,需煤0.2亿吨;煤焦化产能0.3亿吨,需煤0.7亿吨;冶金、建材、民用及其它行业用煤0.8亿吨,总计约5.3亿吨。因此,区内总需求量约在4.55.3亿吨之间。根据“十一五”期间我区煤炭外销量在全国跨省区交易中的比例和增长情况,结合国内主要用煤行业的区域分布,预测“十二五”期间,区外各省区对我区煤炭的需求量年均在5.5亿吨左右。其中,东北地区1.5亿吨,华南地区1.1亿吨,华东地区1.9亿吨,京津塘地区1亿吨。综合以上分析,“十二五”时期国家煤炭供应由西部区运往东部地区的格局不会改变,我区

9、仍是国家特别是南方地区煤炭供应的主要省区。 三、发展思路(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资源和地缘优势,坚持科学发展,以保障煤炭供应为目标,以调整和优化煤炭经营布局为主攻方向,以加强煤炭经营监管为工作重点,大力提升煤炭经营集约化水平,培育和形成现代煤炭物流园区和大型煤炭经营企业,构建供应有保障、综合竞争力强的新型煤炭经营体系。 (二)主要原则控制总量。适度发展煤炭批发和零售经营,大力发展进口煤炭经营,支持煤炭加工经营。优化布局。批发企业向主要集散地和交通干线调整,建设大型煤炭物流园区,引导入园经营;零售企业向偏远农、林、牧区分布,实现集中、集约发展。严格准入。严格煤炭经营准入标准,继续抓好年检和重新准入

10、两个关键环节,确保企业始终保持准入条件。保护环境。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强力推广筒仓、穹顶仓等全封闭的煤炭存储设施,确保环境不受影响。(三)主要目标园区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区提升和完善建设呼和浩特沙尔营、铁达、大红城,包头大城西、公积板、将军尧,通辽经济开发区,赤峰平庄,鄂尔多斯乌兰木伦、纳林陶亥、大路、草原村,乌兰察布庙梁、七苏木,锡林郭勒煤炭园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等16个煤炭物流园区,形成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赤峰、通辽等6个煤炭经营集中区。“十二五”末期,煤炭主产区、主要集散地煤炭批发企业全部入园经营,煤炭集运站全部实现全封闭存储、自动化装车。进口基地。“十二五”期间,重点

11、强化建设和完善阿拉善盟策克口岸、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包头市满都拉口岸、二连浩特口岸、满洲里口岸;加快开通建设阿拉善盟乌力吉和巴彦淖尔市巴格毛都、锡林郭勒盟珠恩嘎达布其口岸等对俄蒙进口煤炭基地。“十二五” 期末,全区从俄蒙进口煤炭计划达到1亿吨。交易中心。“十二五”期间,加快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建设,尽早运营,形成集信息、交易、定价和结算于一体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构建煤矿、运输公司、港口、用户间完整煤炭物流供应链条。信息化水平。鼓励和支持煤炭经营企业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实现电子化交易。加快建立煤炭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络化管理。重点企业。“十二五”期间,全区着力培育和发展30户重点煤炭经营企业。

12、其中,年交易煤炭5000万吨级企业5户,1000万吨级企业25户。四、主要措施(一)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须知的要求进行审查,重点把住规划、土地和环保关。对申请变更、延续的,均要按照准入条件进行审查,促使经营企业始终保持、满足准入要求。畅通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经营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坚决取消持证不经营煤炭和违规经营企业的煤炭经营资格。(二)加强规划管理遵循调控总量,提高素质的要求,根据全区煤炭生产供应、交通运输线路和煤炭流向等情况,优化现有煤炭经营企业布局,批发企业向主要交通干线优化布局,零售企业向非

13、产煤地、偏远农牧区分布。在主要煤炭运输通道沿线,建设大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支持建设铁路站装车点。在偏远农村、牧区布局零售企业,满足广大农牧民生活用煤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煤炭物流园区、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模式,煤炭批发、零售、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现有煤炭经营企业要分园区、分阶段入园。在全区范围内培育和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的煤炭经营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快发展,努力在全区乃至区域内形成经营管理示范带动效应的煤炭经营骨干企业。(三)强化日常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制度,规范执法检查,依法监管。继续建立完善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会同工商、环保、国土、技术监督、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维护煤炭经

14、营市场的有序运行。坚持做到不符合准入要求的,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不发煤炭经营资格证;无煤炭经营资格证,工商管理部门不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发税务登记证的工作机制,有效制止非法经营活动。强化和完善煤炭经营监管社会监督工作,继续在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官网上公告煤炭经营企业名单,并适时更新。建立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对发现并核实的违规行为通过有关媒体予以曝光。建立煤炭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打击不诚信经营行为。(四)加强运行监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煤炭行业运行监测工作体系,围绕行业整体经济运行开展工作,重点是定期掌握全区原煤生产、运输、需求,以及运行质量情况,畅通与各盟市、自治区相关部门、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信息渠道,提高运行监测的时效性和质量。(五)发挥协会作用充分发挥煤炭运销协会等中介机构在行业统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咨询,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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