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办法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42877636 上传时间:2023-07-0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2.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办法(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降低粮食损失损耗,确保粮食数量真实,根据粮 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储备局粮食运输管理规则(试行) 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集团,下同)各 子公司和集团出资并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管理的国家政策性粮油和各级储备粮油以及经营的商品粮油损失 损耗管理,执行本办法。第二章粮食运输损耗第三条粮食运输损耗是指粮食从发运单位的最后发粮点到接 收单位的最初收粮点之间运输过程中,由于零星抛撒、扦样消耗、灰尘等细小杂质的消失等因素,产生的必然减量。(一)粮食运输损耗率。包装遂巨 或散装、运输方

2、式50公里及以下(%)51-1000公 里()1001公里以上()包装散装包装散装包装散装铁路0.10.10.250.290.30.34水路0.10.10.10.10.10.1公路20公里以下()21公里以上()包装散装包装散装0.10.10.250.29粮食卸车、船后检斤以前 存在多次转运的,每增加 一次装卸作业,相应增加 一次装卸损耗0.030.03(二)小麦粉运输损耗率各种运输方式不分运程远近一律为0.1%(三)粮食运输损耗定额的计算公式。运输损耗定额二发运数量X运输损耗率定额第四条计算粮食运输损耗数量,必须以每一张发货明细表为 个计算单位超过粮食运输损耗定额的减量i视为粮食运输事 故亏

3、量。接收单位实际收到的粮食数量,如多于发运单位在 发货明细表上填写的发运数量其多余部分为粮食运输溢余亏量 与溢余不得互抵。第五条油脂商品运输损耗。散装运输(不分陆路、水路)按 批次计算最高不超过运量的2% ;包装运输无损耗,要求账实相 符。第三章粮食储存损耗第六条粮食储存损耗是指从粮食计量验收入库起,到计量出 库止的整个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损耗,包括保管自然损耗和水 分、杂质减量。()水分、杂质减量。1.水分减量是粮食在入库和储存过程中内部水分向外界蒸发 造成粮食总量减少。水分减量按照储存期间水分含量变化据实计 算。水分减量计算公式:入库水分廿库水分水分减量二粮食入库数量X1-出库水分2杂质减

4、量是粮食在入库和储存过程中过除杂整理后部分 杂质被清除通风、烘晒使有机杂质风干枯萎搬倒作业致使细微 杂质散失。杂质减量计算公式:入库杂庭廿库杂质6杂质减量二粮食入库数量x1-出库杂质佑3水杂减量是粮食水分减量与杂质减量之和。水杂减量计算公式:水杂减量二水分减量+杂质减量(二)保管自然损耗。1.保管自然损耗是指粮食在储存过程中I正常生命活动消耗的干物质、计量的合理误差、检化验耗用的样品、轻微的虫、鼠、雀害以及搬倒中零星抛撒等导致的损耗。2原粮保管自然损耗率定额。X 储存年限 品种半年以内()一年以内()年以上()粮食类0.10.150.2注:储存年限以实际储存月份计算于等于12个月的为一年以上大

5、于等于6个月少 于12个月的为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少个月的为半年以内。3原粮储存自然损耗定额的计算方法。自然损耗定额二粮食入库数量x定额自然损耗率第七条粮食储存损耗。以一个仓间(堆、货位)为单位分别 计算,不得混淆。第八条油脂储存无损耗,要求账实相符。第四章 粮食损失损耗处置第九条粮食水杂减量实核实销。粮食入仓前以及入仓期间发 生的水分、杂质减量在形成货位后核销储存期间的水分杂质减 量在一个仓间堆、货位)粮食出清后核销。计算粮食水分、杂质 减量时,入库粮食水分、杂质含量以及出库粮食水分、杂质含量, 以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和粮食质量档案记载为准。第十条处置一个仓间(堆、货位)的粮食储存损耗,在该

6、仓 间(堆、货位)粮食出清后根据出入库检验报告计量凭证分别 计算,并一次性进行。不得混淆或冲抵其他仓闸堆、货位)粮食 的损失损耗。第十一条当粮食实际储存损耗与水杂减量的差额小于等于自然损耗定额时则以粮食实际储存损耗水杂减量自然损耗定额 的差值按实核销自然损耗;粮食实际储存损耗与水杂减量的差额 大于自然损耗定额时则以自然损耗定额核销自然损耗,出自然 损耗定额的部分即视为超耗,超耗作为粮食储存事故进行处置。第十二条储存粮食出库数量多于入库的数量,多出部分就是 溢余。溢余主要由粮食在储存过程中吸收大气中的水汽(简称吸 湿、出入库检斤误差、收购时扣水扣杂质误差、账务处理不当等 方面引起的。粮食溢余不得冲抵其他仓间堆、货位)粮食的损 失损耗。第十三条粮食损失损耗按分环节、分部门管理,粮食储存损 失损耗由仓储业务部门负责报批粮食运输损失损耗由购销业务部 门负责报批。第十四条粮食损失损耗审批。(一)粮食损失损耗在定额内的由经办人(仓间保管员或经 营业务员填写损失损耗说明提供相关的原始单据部门负责人 填制重庆粮食集团粮油损失损耗报批表附件1),分管领导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