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案例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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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典型事故案例一、 三间房站2006年“12.15”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2006年12月15日20时26分,三间房站编组车间四班一调(共5人)在三间房站编组场南端进行调车作业,调车作业计划为:编组516、编组449、西场2-65(编成C84095次列车,21时30分开)。调车长孔令仁领调车机到编组5线南端准备挂车时,待挂的16辆车刚刚由编组场北端的二调(驼峰溜放作业)分两钩(8辆一组)溜入编组5道,正在溜放运行中,孔令仁为了使移动的车辆尽快停车,挂出车列,提高作业效率,便盲目登上第一钩移动车列南端第一辆车(8辆空罐车)拧手制动机(速度约为2KM/h),在其进行制动过程中,第二

2、钩溜入的8辆空罐车与第一钩8辆空罐车连挂相撞,由于惯性致使调车长孔令仁坠落车下,被南端第二辆空罐车(G17-6101166)从腹部轧过,孔令仁(男,34岁)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二)事故原因:1、调车长孔令仁严重违反规定,在自身没有安全带和未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蹬上没有护栏的罐车(G17B-6141194为侧轮式手制动机,俗称盒子闸,且该车辆没有护拦)进行手制动机制动,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班组作业人员互控作用不到位。在调车长擅自上车进行手闸制动时,连结员李志学和制动员杜威就在其附近,眼看其违章作业,却没有一人及时提醒、制止,是造成该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干部现场控制不

3、到位。按照该站目前执行的现场监控办法规定,在20时2时这个时间段,专职监控队员、值班主任全面跟班控制。但在当时的编组作业区现场,监控人员没有到位监控,出现了严重的失控现象。 4、人身安全教育和劳动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该站在落实路局“关于冬运期间巩固四查成果,开展安全攻关活动”中走过场,没有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认真吸取教训,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去整改劳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我站应吸取的教训:加强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体职工的劳动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重点要控制好以下几方面:(1)上下车必须选好地点;(2)上闸台必须挂好安全带;(3)峰尾挂车时调车区长一定要与驼峰间联系

4、彻底,并听取对方复诵无误后,方可布置调车组挂车;(4)各班要充分发挥班组长、劳动安全保护监督员的作用,认真落实攻关措施,确保人身绝对安全。二、绥芬河站2007年“1.09”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案例。(一)事故经过:2007年1月9日20时45分,绥芬河站运转车间三班三调,担当南场调车作业(调车司机刘相普、副司机徐军,DF7 5392号机车)。调车长汉吉良、连结员李晓全、制动员刘洋、陈锡强、胡涛,扳道长马旭峰,扳道员朱先峰.执行第1号作业单共36钩,当作业到第28钩11道溜放1辆时,由于扳道员朱先峰违章作业,被溜放车辆(俄车44386274)在252号道岔处将左小腿下部、右腿踝骨处轧断。事故发生后,

5、扳道长马旭峰、值班站长王福明迅速用铁丝将伤者腿部扎住,并立即通知绥芬河市医院“120”。21时左右送到绥芬河市医院进行抢救,23时40分因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1、扳道员朱先峰违章作业,严重违反TB-1699扳道员作业人身安全标准4.2条规定“在扳道作业时,应遵守扳道作业方法。除因作业进入道心外,均应站在安全地点”。调车作业溜放车组时,未按规定站在安全地点监视车辆运行状态,注意力不集中,是造成这起人身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扳道长马旭峰联控互控不到位。作业中马旭峰在250号道岔距朱先峰作业的252号道岔仅38米,在车组溜放后,没有及时监视朱先峰作业情况,提醒注意人身安全事项,是造成这

6、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值班站长王福明现场监控不到位。本应在室外对调车作业环节进行监控,但是却在2号扳道房室内与调车区长联系运输组织(因俄专用车集中到达)事宜,造成作业环节失控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三)我站应吸取的教训:1、严格执行TB-1699的有关规定,在扳道作业时应遵守扳道作业方法。除因作业必须进入道心外,均应站在安全地点。2、真正发挥班组长和安全监督员作用,在作业中认真执行自控、互控、他控制度,确保作业中的人身安全。 3、使用风力除雪机时,每台必须三人以上作业,并前后两人进行防护,防护人员要认真进行了望,坚守岗位并及时同车站值班员进行联系,准确掌握机车、车辆动态,必须执行同去同归

7、制度。在电气化区段除雪时,所有除雪人员不准向高处抛物或将除雪工具上扬或除雪时朝接触网方向抛洒残雪,防止触电伤人,确保人身安全。三、哈南站2006年“9.26”责任职工轻伤事故案例(一)事故经过:2006年9月26日15:25分,哈南站下行车间一班七调编组44164次,在向五场牵出过程中,制动员苏亮完成该批调车计划任务后返回休息室准备取下批调车作业计划,在牵出的车列尾部1辆,经过三场峰尾调车组休息室附近第一牵出线下车,当行至三场峰尾门前在线路旁顺线路行走,正遇上行驼峰甲调哈机DF7型5177号调车机去三场峰尾28道挂折角车,在D336至D352信号机无岔区段间,距D336信号机56米处,苏亮躲避

8、不及被调车机侧面刮倒,造成头部皮外伤。(二)事故原因及教训:1、车间班组日常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的安全教育没有做到入脑入心,导致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的不牢。2、检查控制不到位,日常重视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检查,忽视了出场、退场行走时的检查,导致职工有章不循。(三)整改措施:1、强化安全警示教育。立即将事故通报全站干部、职工,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唤醒全站干部职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强化教育培训,安全防范能力。教育职工熟练掌握本场(区)设备情况和TB1699的各项安全规定,是职工熟知设备、设施运用状态和作业规定,落实标准化作业。3、完善作业方法。选择视野开阔,方便

9、职工作业的固定走行经路,并设立警示标志。四、哈南站2003年“3.6”责任职工重伤事故案例(一)事故经过:2003年3月6日10时36分,哈南站商检员曹秀和、岳海清俩人担当一场9道22811次列车的商检检查工作,曹秀和从9道检查列车,在8-9道间行走过程中侵入到8道限界,被经由8道准备去9道挂车的调车机刮倒压伤。 (二)事故原因及教训: 1、商检员曹秀和劳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并严重违反TB-1699的有关规定。在作业中侵入邻线,横越线路时不按规定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有关规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2、货检员岳海清在作业未完的情况下,擅自让曹秀和提前退场。 3、调车机

10、司机间断了望,采取措施不及时。五、 哈南站2001年“12.14”责任职工重伤事故案例(一)事故经过:2001年12月14日,上行车间二班四调编组22868次,计划4道挂6辆,2道给6辆,4道挂43辆,制动员林成双在4道挂43辆时发现机后38辆钩位不正,通知调车长拉开天窗调整钩位,因只拉开大约一尺左右的小天窗,林成双未等车辆停稳,用右脚去踹车钩调整钩位,被峰上方随后跟进的车辆连挂时夹住右脚后跟部,造成右脚跟骨骨折。(二)事故原因及教训: 1、制动员林成双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违反TB1699的有关规定。 2、车间及有关部门人身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作业组织方法不明确,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

11、 3、安全预想不到位,林成双班前在家中与爱人产生矛盾,班中情绪不稳,精力不集中。六、哈工2007年“7.13”职工伤亡较大事故案例(一)事故经过:2007年7月13日15时54分,哈尔滨工务段哈南线路车间长寿工区班长单连涛带领6名职工在哈尔滨南站四场3道51号-52号轨(第三制动位入口处),在“天窗”外时间进行紧固扣压力和螺栓涂油作业。15时50分16时00分哈南站四班2调执行第34号单,解体CZ06次车组(现车59辆,计划23项,溜放钩22项),当驼峰溜放作业至第11项34时,溜放车组将3道正在作业的工务班长单连涛和现场防护员田洪有当场撞死,线路工柳国庆被撞成重伤,线路工张小亮、韩松斌、田胜

12、利被撞成轻伤。线路工柳国庆经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二)事故原因:1现场防护员田洪友联络作业中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5条第2款及第2.2.6条的规定,中断了望,溜放车组到来时未及时报警,没有立即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指示作业人员下道,失去了现场作业防护作用,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现场防护员田洪友违反工务安全规则第3.2.2条的规定。在三道伤亡事故发生后,惊慌失措,急步横越线路向哈南工务车间跑去。当他跑到14道时,未注意溜放车组走行状态,被作业计划第14项14道-9辆解体溜放车组将其撞倒拦腰轧断,是造成本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3峰头驻站联络员温树君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6条及哈尔滨铁路局驻站联络员一日作业标准中第五项的规定,没有及时与三道作业的现场防护员保持适时联系,当他与现场防护员中断联系后,没有及时通知身边的调车区长,没有在驼峰楼确认现场情况,特别是当最先收到受伤人员用对讲机报告现场出了事故后,依然没有向车站提出停轮的要求,导致田洪友连续3次被溜放车轧过,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4哈尔滨工务段长寿工区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3条第四款“在站内其它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米”的规定,明知防护距离不够,溜放作业频繁,仍组织职工在距离峰下最后一组道岔仅80米处冒险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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