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航空国际旅行社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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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司高效有序运作,规范考勤休假管 理流程,维护员工正常的休息休假权利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 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航国旅所有员工。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三条 公司基本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9:00-12:00 ,下 午 13:30-18:00 ; 1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 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具体 工作时间依照国务院通知、深圳市政府或公司的有关规定执 行。第四条

2、 无法用法定标准时间衡量实际工作时间的岗 位,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 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 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 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 度。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 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 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第五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作人员,分别以 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工时。1 、周工时标准为 40 小时;2、月工时标准平均为 167、4 小时;3 、季工时标准平均为 502 小时;4 、年工时标准平均为 2008

3、 小时;5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具体执行办法参照国家有关 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第六条 公司考勤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须 指定考勤员负责部门考勤情况统计上报,如有考勤员变更, 应及时通知公司考勤管理部门。第七条 考勤以考勤设备记录为准,因公外出需至少提 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且在缺勤登记表备案,部门负责 人签字后按照月度提交公司人事备案。突发情况不能按时考 勤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且应有信息、记录等可查, 否则视为旷工处理。第八条 实行轮班制的工作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 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各部门考勤员须于月终前将下月轮班计划表报部门负责人、考勤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公司考勤

4、管理员处备第九条 缺勤管理1、迟到、早退员工无正当理由于工作日上午九点整(不含)以后到岗 视为迟到;员工无正当理由于工作日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下午 18:00 (不含)、 1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下午 17:30 (不含) 以前离岗的视为早退。2、擅自离岗无任何正当理由,未办理相关手续,离开工作岗位超过 一小时的视为擅自离岗。员工工作时间离岗须得到直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批准, 管理人员离岗还须得到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的批准,并于离岗 当日向部门考勤员通报、提交因公离岗的证明文件并在深 圳市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缺勤登记表 (见附表 1 )中登 记备案。3、旷工未办理相关

5、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三小时以上或无故不上 班的视为旷工。员工因变动工作地点,无法参加指纹考核的,需提前填 写深圳市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事异动表 ( 见附表 2) 向公司考勤管理员备案。第十条 加班、加点管理 加班是指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 ( 周六、日 )进行工作。 加点是指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如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1、对于临时加班、加点,申请人须提前提交加班申请, 经直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考勤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加班,特殊情况可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提加班申请。2、对于常规性加班,各部门考勤员须于月终前将下月 加班计划表报部门负责人、考勤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公 司考勤管理员处备

6、案。加班人员须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经部 门负责人审批后到考勤管理部门备案,特殊情况可在事后两 个工作日内提交加班申请。加班、加点期间须严格考勤管理。第三章 休假管理第十一条 非因公情况下,员工离岗须提前请假,经批 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一个工作日的,须提前两个工作日提出 申请;请假一个工作日以上的,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须提交休假申请,经部门负责人、 考勤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考勤管理员复核,部门考勤 员备案后方可休假。需休假五天及以上员工及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需分管 领导审批,需休假五天及以上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上、总经理 室人员需总总经理审批。第十三条 员工请假应统一提交网上休假申

7、请,经相关人员批准后,由部门考勤员及公司考勤管理员分别备案。第十四条 员工休假完毕应按时回部门报到,由部门考 勤员销假。第十五条 员工因加班调休的,须提交加班申请员工调 休审批流程同第十二条。第四章 各种假期第十六条 病假(一)休假天数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治疗的,凭医院或 公司医疗中心证明,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 限执行 3 至 24 个月的医疗期,具体标准参照国家企业职 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病假期间遇公休假日的,不另增加假期天数。(二)休假要求 员工休假前应提交网上申请,将医院或公司医疗中心证 明交各单位审核批准,由各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公司医 疗中心

8、审核确认。因客观原因未能事先办理休假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 式报告并征得同意,报单位考勤员备案,休假结束后 2 日内 应补办休假手续,未补办手续的视为旷工。(三)薪酬福利 病假期间,各种津补贴照发;标准工资按照60% 发放;绩效奖金不发。月应发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0% 的,按最低工资 标准的80%执行;月实发金额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第十七条公休假公休假为每周周六、周日。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务院通知、深圳市政府或公司的有关规定为准。第十九条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一)休假天数员工工作满规定时间后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原则上按照 国家法定年休

9、假标准执行,公司年休假标准高于国家法定年 休假标准的,按照公司年休假标准执行。1.国家法定年休假标准国家法定年休假在公司工作的第Y个日历年天数Y=10Y=2AY=35Y=46Y=57Y=68Y=79Y=810Y=911Y =1012Y =1113Y =1214Y =1315Y =1416Y =1517Y =1618Y =1719Y =1820说明:新进公司且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含)以上的员工,当年 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工作的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 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A=(当年度在本单位工作的剩余日历天 数七65天)X员工当年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二)员工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公司年休假:(1)旷工1天以上的;(2 )上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 E的;(3)当年事假超过15天,或病假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2个月,或病、事假合计超过 35天的。如员工已享受当年公司年休假的全部或部分天数,则应 从下一年度的公司年休假中予以冲抵。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 2)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 3)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 以上的。如员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

11、的全部或部分天数,则应从下 一年度的年休假中予以冲抵。(三)休假要求1.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工作实际情况,并结合员工本人 意愿,统筹安排休假:(1)员工的年休假可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 分段安排;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的不计为年假。(2)员工离职时,各单位应优先安排员工休完其当年 的法定年休假。(3)因生产和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情况, 各单位应在当年 12 月 31 日前确认并向企业管理部报备。 员 工应在次年休完,各单位应做好相关记录。( 4)年假按照自然年度核算,有效期截止第二年6 月底,过期作废。2. 员工应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结合本人实际,合理安 排个人年休假:(1)可用

12、当年度年休假冲抵病、事假;(2)员工年休假在本年度内可分段使用;(3)员工年休假天数,先计入法定年休假,超出部分 计入公司年休假;(4)员工离职时,应主动申请休完个人未休完的年休 假,如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四)薪酬福利 年休假期间,各类薪酬福利项目照发。薪酬福利项目包 括各类津补贴、绩效奖金、标准工资即基本工资等。第二十条 婚(丧)假(一)休假天数1. 婚假在公司正式入职后,员工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 的,凭结婚证 ,享受以下假期:(1 )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的 (女 20 周岁,男 22 周 岁 ),享受 3 天假;(2 )男女双方均为初婚且达到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

13、岁 ) ,在享受 3 天假的基础上, 再增加 10 天晚婚假;(3)再婚的员工享受 3 天假,不再享受晚婚假。2. 丧假 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父母、祖父 母、外祖父母去世的,享受 5 天休假。3. 婚(丧)假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的,不另增加假期天数(二)休假要求婚假应自登记结婚日起 12个月内一次性休完。(三)薪酬福利婚(丧)假期间,各类薪酬福利项目照发。第二十一条 孕、产、哺乳、看护及节育手术假(一)休假天数1. 孕期(1 )孕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视为出勤;(2)孕期工作安排按国家规定执行。2产假情况非晚育晚育证明材料生育第一胎98天113天无。考勤管理员需审

14、核员工是否签署产假协议晚育015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女方享受 增加产假15天的优待难产30天30天凭医院难产证明原件领取独生子女证35天35天凭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共休假期163天193天(1) 已婚妇女24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 育;符合国家规定的二胎按照非晚育以及难产规定假 期执行。(2 ) 女员工请产假时需与考勤管理部门签订产假协 议书(见附表 1),凭医院难产证明原件享有难产假, 凭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享有独生子女假;(3 ) 凭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男方在其配偶生育期间, 享有 10 天看护假;(4 ) 在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5 ) 产假期满仍不能参加工

15、作者, 经医院证明后, 视 情况可按病假对待;3. 哺乳假婴儿在 1 周岁以内的,生育婴儿的女员工享受以下哺乳 假:(1)在工作时间内享受每天 2次哺乳时间, 每次 30 分 钟,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 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 2 )因工作需要不能按天享受哺乳时间的,可合并计 算哺乳假总共为 20 天。4. 看护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一个子女的男员工,凭独生 子女证明可在配偶产假期间享受 10 天看护假。5. 节育手术假 凭医院相关证明,员工享受以下假期: (1)人工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自手术之日起,怀 孕不满 4 个月的享受 15 至 30 天假,怀孕 4 个月及以上的享受 42 天假;(2)施行节育、绝育手术的,根据医院证明,在国家 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假期范围内休假。6. 产假、哺乳假、看护假及节育手术假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日的,不另增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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