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税收入形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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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年福建地税收入形势分析 202X年福建地税收入形势分析 阅读数:12发布时间:0X-012 字号:tt 2年全省地税系统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优化纳税服务,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力推金税三期成功上线,征管质效和收入质量迈上新台阶。全省地税税收总量和增幅在全国分居第10位和第9位,总量位次巩固,增幅比上年提升13位。 一、收入基本情况 (一)112月累计收入情况 12月,全省地税组织各项收入483亿元,减收56.5亿元,同比下降2.2,(扣除营改增转国税收入影响,下同)可

2、比口径增长15%,其中: 1.税收收入60.4亿元,减收1146亿元,下降7.6%,可比口径增长1.%。分级次看,中央级收入37.15亿元,增收77.26亿元,增长5.;地方级收入1226.26亿元,减收208.72亿元,下降14.5%,可比口径增长14.6%。 2.非税收入857.43亿元,增收79亿元,增长9.。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1.4亿元,增收82.25亿元,增长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440.62亿元,不含厦门入库281亿元,增收2.3亿元,增长18%。 (二)12月份收入情况 12月份,全省地税组织各项收入191.7亿元,减收3.68亿元,同比下降1.8%。其中: 1.税收收入

3、114.17亿元,减收5.3亿元,下降28.4%,可比口径增长1.5。分级次看,中央级收入2.26亿元,增收4.9亿元,增长2;地方级收入9.97亿元,减收69.1亿元,下降49.7,可比口径下降。 2非税收入772亿元,增收6.亿元,增长4%。社会保险费收入6741亿元,增收.99亿元,增长1.。社会保险费收入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入库4.94亿元,不含厦门入库25.亿元,增长%。 二、收入主要特点 (一)经济税收协调增长。营改增后地税收入与经济运行关联度有所下降,但经济因素仍决定当前地税收入的发展趋势。根据统计部门数据,1-1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6%,海关进出口总额增长1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

4、额0.7%,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1.2%,地税税收可比增幅达16.5,略高于上述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协调。充分体现了我省在新常态下精准施策、稳定增长的成效。 (二)收入规模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在营改增影响全年收入超过400亿元的情况下,地税总税收仍超过1600亿元,地方级税收超过200亿元。我省在全国地税中的排位稳中有进。可比口径增幅每个季度均有提升。22X年各季度税收可比增幅分别为14.6%、225%、11.9%和5.%,比202X年同期各提高了1.、 3、0.5和8个百分点,逐季均呈现良好运行态势。 (三)全省多数地市实现税收增长。三大自贸区受经济税源增多,税收增速(可比口径)领先,平潭(

5、427%)、厦门(2.6%)、福州(22.4%)。全省增收地区比22年多4个,九市一区中有个实现可比口径税收增长,依次为:漳州(15.3%)、莆田(12.%)、泉州(8.4%)、三明(6.%)、南平(0.5%)、龙岩(0.2%);仅宁德小幅减收1.%。 (四)新兴产业成为税源增长新动能。第三产业税收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增幅(可比口径)达1.6,高于总体税收增幅6.6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7.3)、其他服务业(19.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第二产业税收下降56,结构调整阵痛期影响显现,采矿业(-3%)全年下滑;制造业(-4.5)前三季下降,第四季度恢复正增长,其中通用设备制造(16.8%

6、)、铁路等运输设备制造(15.1%)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源成长较快。 (五)房地产“去库存”取得成效。截至02X年11月底,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3.%,相应的,202X年房地产业税收达到605亿元,可比口径增幅为4.3%,近三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从增量贡献看,房地产营业税(营改增前)增收296亿元,土地增值税增收9.44亿元,企业所得税增收4亿元,合计增收91.亿元,占税收可比增量1%。 (六)非税收入减负效应显现。202年全省非税收入合计增长9.6%,增量主要来自基本养老保险费(1%)的一次性因素(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进一步落实为企业减负政策,多项费金费

7、率下调,工伤保险费(-.5%)、失业保险费(-.6%)、生育保险费(10%)税收均因之而减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收也在营改增减负影响下合计减收0.8。 三、分税种收入情况 (一)营业税顺利收官,增量贡献突出。作为地税的主体税种,营业税从国地税分设之初的25亿元成长为60亿元的年规模,在收官的202年贡献仍然十分突出。全年营业税入库38.07亿元,同比增长29.5%,增收.28亿元,占全年可比税收增量25.4%。 (二)企业所得税首次突破30亿元。全年入库3034亿元,同比增收38.65亿元,增长148%。税源方面,股份公司缴纳税款占7.,成为企业所得税的主力军;征管方面,全年组织汇算清

8、缴入库税款69.68亿元,同比增收2.06亿元,增长.3%,地税机关采取措施加强各类企业汇算清缴辅导是推动企业所得税全年增长的重要因素。 (三)个人所得税规模首超企业所得税。全年入库313.8亿元,同比增收76.67亿元,增长32.3%。其中,个人限售股转让税收成为202X年组织收入的亮点,全年入库631亿元,增长6倍,增收5亿元,拉动可比口径税收增幅3.2个百分点。其他税目中,二手房转让税收(36.3%)在房地产市场推动下较快增长;工资薪金税收(3.2%)保持略快于同期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态势,体现居民收入和自然人税收征管效率双提升。 (四)财产行为税总体增幅平缓。目前财产行为税中多数税种税

9、基较固定,税种特点决定了其总体收入增长也比较平稳。十个税种全年合计入库647.88亿元,同比增收20.1亿元,增长3.%。其中,土地增值税(99)和契税(0)合计增收1.亿元,占财产行为税增量9.4%。资源税(-19%)从8月份起改革计税方式,降低税负,全年减收2.2亿元。 四、组织收入主要措施 (一)落实优惠服务大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加强宣传辅导、完善申报软件、加强申报表审核和强化动态监控,全年减免税收25亿元,比上年增加80亿元。其中改善民生类优惠达153亿元,占优惠总额59.5%;支持供给侧改革方面,高新技术类优惠达6.7亿元,转制升级类优惠4.亿元;支持大众创业、

10、万众创新方面,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46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优惠覆盖2.1万户、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前)覆盖1.5万户纳税人;此外,还有支持节能环保、文化体育教育、金融资本市场、三农等各项事业减免税收88亿元。 (二)精准分析科学规划。一是提升税收分析服务组织收入工作的作用。按照“说清楚、做到位”的要求,在每月5日前对本期收入运行形势进行翔实客观的分析,反映趋势和亮点,发现瓶颈和困难,并提出下一阶段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为全系统加强组织收入管理提供了方向和依据。二是提升税收分析服务税源建设的作用。开展了从税收看供给侧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系列分析21期,为税源长效发展、为政策落实和调整积极建言,部分

11、专题分析得到省领导的批示肯定,推进了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工作的开展。 (三)帮扶企业壮大税源。进一步完善挂钩联系企业机制,全省地税系统挂钩1213户企业和9个重点项目。通过采取上门走访调查、税企高层对话、现场办公、召开座谈会、开通企业诉求受理直通车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贴近式、零距离的服务,全面掌握挂钩企业和项目经营和涉税情况,及时汇总整理企业提出的涉税问题,完善诉求响应机制,牵头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难题,逐项协调落实。202X年,全系统共收集挂钩联系企业诉求和问题1315个,其中1240个问题己解决或已向企业解读相关政策,20个问题正积极协调处理中,其余5个问题己告知企业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12、。 (四)强化管理挖潜增收。进一步完善组织收入管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增加地方财力。在营改增后主体税种缺失,作为组织收入的重要抓手“以票控税”手段缺失的情况下,地税系统克服困难,努力挖潜增收150亿元。一是密切高收入群体税收监控。积极从银行、证券公司等获取信息,综合运用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等征管手段,累计挖潜增收33亿元。二是强化重点企业风险管征。建立事前监控、事后比对和全面分析机制,全面梳理管理风险点,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累计挖潜增收2亿元。三是加强土地增值税等财产行为税管理。以房地产业管理为重点,加强涉税环节准备、开发、销售和清算四阶段“链条式”动态监控,挖潜增收亿元。四是促进企业

13、税收回流。配合各地落实支持总部经济回流的相关举措,建设服务企业绿色通道,跟踪辅导限售股转让争取流动税源,全年回流税收约85亿元。 五、202X年地税收入形势展望 20X年,全省凝心聚力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工作目标,有效投资扩大,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活力增强,将为地税税收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但外部环境依然复杂,财税体制和税收政策调整进一步深化,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工作压力仍较大。一是基数影响。202X年的一次性税款基数需要消化,其中个人减持限售股所得税的增收额约55亿元。二是主要税源行业上,非中心城市房地产去库存仍有较大压力;在当前宏观政策引导下,预计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也将进入盘整期。三是

14、税收政策上,受营改增影响,202X年营业税将在20X年基数上,总量减少358亿(占22.),增量减少7亿(占25.%);新设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全部归属国税管征,地税增量税源减少;流转税减负的同时,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将随之下降。202X年8月开始的资源税改革在22X年将继续显现减收影响。 02X年地税系统将继续牢记“聚财为国,为民收税”的使命,按照尤权书记和于伟国省长对地税多次指示批示的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加强收入质量管理,优化征管服务,大力培植税源,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第 1 页 共 1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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