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要求.doc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42090595 上传时间:2023-01-1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要求.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要求.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要求.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要求.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要求.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要求.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要求.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3: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总体安排部署,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重点围绕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创新产品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2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各推荐单位战略性创新产品推荐数不超过5个,重点新产品按控制数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库,择优予以支持。一、重点支持方向(一)战略性创新产品。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

2、、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有重大技术突破、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在行业进步和地方发展中具有重大影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二)重点新产品。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1.优先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汽车、建材等行业开发的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的新产品;2.优先支持符合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有

3、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产品;3.优先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4.优先支持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新产品。二、支持领域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2)。三、不支持范围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5.传统手工艺品;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7.动、植物品种资源;8.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四、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二

4、)申报渠道。1.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等省、市地方注册的企业,按地方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要求的相关程序向地方申报。2.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企业可向各部门科技司(局)(以下简称部门)申报或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方申报。(三)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表;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3.附件材料(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2)经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5)特殊行业许可证;(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

5、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四)报送材料。1.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按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所列顺序装订,加盖公章后报送地方、部门。2.地方、部门报送推荐材料。对推荐项目电子数据和纸质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项目报送汇总

6、表各一份寄至指定地点。其中纸质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材料封页、项目总体评价意见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五)注意事项。1.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2.不得重复申报。(1)申报单位当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新产品计划项目,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只能选择其一;(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3.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简洁、清晰、规范。名称应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等词语,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五、联系方式1.纸质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68房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成果推广处)邮编:100045电话:010-68511559、68510951。2.软件及网络申报咨询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68522908(传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