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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三重一大”制度主要内容范文“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一、重大决策包括1、全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2、确定财政全年工作思路及财政改革的重要事项;3、市直部门预算及预算年中调整、追加意见;4、对全校有影响的固有资产处置;5、关系全校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6、确定全学区重大的资产处置、设备购置、项目建设和大型活动;7、制定和出台涉及全校的规章制度;8、其他重大决策。二、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包括1、全校各科室,以上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事调整;2、推荐领导干部后备人选;3、全学区人员的增人计划;4、
2、校级以上荣誉候选人的推荐;5、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惩处意见;6、其他重要人事事项。三、重要项目安排包括1、年度部门预算待分指标中大的项目资金安排意见;2、其他重要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包括主要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戒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过程包括以下程序:(一)酝酿决策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与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
3、应进行与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不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报局分管领导,需要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意见的,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汇总记录,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在局集体会议上通报。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劢议。(二)集体决策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讨论干部任用的会议,应有
4、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2、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戒缓议的意见,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戒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3、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全面准确记录在案。决策结果,应通知有关科室。集体决策可根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召集有关科室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三)执行决策1、“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2、个人
5、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三、责任追究(一)责任追究事项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2、擅自改变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戒不按领导集体做出的决定执行的;3、擅自泄露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的;4、弄虚作假,骗取领导集体做出决定的。(二)责任追究措施1、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
6、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戒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按照组织程序给予主要责任人相关党纪政纪处分。2、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与题会议,开展批评不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集体要向上级做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领导集体请求上级对领导班子做出调整。四、监督检查(一)“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分管负责、集体决策,局主要负责人对局“三重一大”事项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制度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二)各科室及时将决策的执行情况,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戒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三)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擅自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及时向局班子上级党组织报告。(四)局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贯彻本制度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实施监督检查。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