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关于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派出所关于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派出所关于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所辖区实有人口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稳定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县局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摸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其他暂住场所底数及基本情况。辖区内出租房屋掌握率要达100%;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要达100%;出租房屋基本信息备案率和准确率要达100%。 (二)全面摸清在辖区外来民工、各工程队施工人员及长期在我所辖区居住户口尚未迁入的人口底数,摸清基本情况,做到登记率达100%。(三)注销一批已离开我所辖区的流动人口,准确掌握现有底数,提高基础信息鲜活度。(四)通过入户访查,
2、对出租房屋的暂住人口日常管理,各辖区内各建立一名流动人口情报信息员。(五)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六)查清辖区内的废旧金属收购点的基本情况(具体负责人、地点、收购来源及去向)二、组织领导所成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吕存科所长任组长、邢瑞副所长任副组长,各警区责任民警负责各自警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排查登记、消防案件的办理等工作,数据汇总后由户籍协警张炳丽负责录入到陕西省流动人口管理系统,李小青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三、工作步骤和措施专项活动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组织准备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组织民警认真
3、学习流动人口、出租房日常管理考核办法、陕西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陕西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及消防法,要结合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二)清查整理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1、以村为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排摸,达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通过排摸,发现未经登记或已过期的流动人口,发现未经登记的出租房屋,并当场采集相关的基础信息,以提高信息登记率;2、对那些不主动到派出所登记、领证的流动人口,不按时报送承租房屋、招用的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房东、企业主,先责令其改正,经责令后仍拒不改正的,一律按陕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陕西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3、对流动
4、人口、房东、企业主有违反消防等法律法规情形的,也要依法处罚;4、将流动人口信息及出租房屋信息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档、一户一档”,同时做好各个系统的数据更新工作。(三)检查讲评阶段(16月11日至12月10日) 清查整理工作基本完成后,负责民警要集中时间,对登记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对活动期间的遗留问题要逐一解决。四、有关要求 (一)做到认真负责,实行奖惩制度。民警一定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各项摸清排查登记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任务的,将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不负责,造成漏登漏办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行动实效。民警要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任务目标
5、和措施要求,坚持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方向,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到位,力求取得明显成效。(三)做到有机结合,实现整体进步。民警要坚持统筹兼顾,系统安排,切实把流动人口集中整治与和谐警民化关系工作、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有机结合,防止顾此失彼现象发生,实现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四)落实服务措施,做到亲民爱民。要转变观念,突出“以人为本”,坚持管理和服务并举,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对意识淡薄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开展“上门办证、送证上门”的便民服务,严禁刁难、歧视外来务工人员。县公安局派出所 年10月15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