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39296480 上传时间:2023-04-2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档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运输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

2、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五、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篇2

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减少违章和违规作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切实消除我司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公司范围内作业的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由安全的副总经理、企管部部长以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4、公司企管部,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监管、逐级监管”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三章 隐患排查 第五条 企管部、职能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 排查,企管部协同生产部每周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对各部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抽查。 第四章 隐患报告 第七条 各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

5、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 各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企管部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要对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 第十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对全公司的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人员操作、机械设备运转、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全部登记建档,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定人、定期、定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资金,限期整改。 第五章 隐患整改 第十一条 安全生

6、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一般事故 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专人24小时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所在部门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率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间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公司企管部确认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报公司

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限期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报告不放过。 第十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隐患整改督查过程中,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整改的,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该撤的撤,该罚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第六章 隐患消号 第十五条 公司范围内对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挂牌编号,安全生产隐患所在部门隐患整改完毕后,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对未按时整改的隐患,相关部门应

8、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 企管部每季度对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 第七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责任追究。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以对公司和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检查。对因排查事故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使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不相

9、符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篇3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时发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

10、使用等措施进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3 职责 建立健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 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按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各专业管理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组织实施。排查的形式有:日常巡查、季节性排查、定期排查和公司、车间组织的小分队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和综合大检查。 车间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每天进行,车间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查出的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任何单

11、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的部门或人员,应当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跟踪治理。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安全环保大检查,由队长或副队长组织,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参加;各级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协 调、督促实施。 各级、各专业检查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逐项落实整改,处理情况应登记建档。 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和限期治理的计划,并按管理程序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整改完成后及时销案。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5 记录 XX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台账 HSE存在问题(隐患)整改通知单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1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文库 > 俄语学习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