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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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市法制办公室20XX年工作总结篇一:市法制办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9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为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总结如下: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法监督1、合理安排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发了2019年工作要点,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

2、了全年重点工作。2、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代市政府草拟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政府、市委、市人大汇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府、市委和市人大的监督。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全市法定行政机关为44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236个,受委托组织为289个,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为54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数量为7173个,参公事业编制数量为2204个,其他事业编制数量为5427个,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为670个。二、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把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关1、严格执行规范

3、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上半年,我办共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24件,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7份,并对政府上网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甄别,有效确保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共按照规定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3、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与市财政局一起按照国务院、政府要求,对全市涉及税费优惠的文件、协议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查。4、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先后对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

4、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全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2019年工作方案、湖北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等文件予以转发,并印发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2019年工作方案(十府法办发20193号),明确了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审核。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

5、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8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处理2件。受理的案件中,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维持8件,驳回1件,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3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对

6、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积极指导。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高效优质办好涉法事务1、精心服务,全力促进市政府依法决策。上半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各类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12次,审查政府合同11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9份,参与地方立法权申报等其它重大涉法事务16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2、尽职履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我办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审查汇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等相关工作,为行

7、政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房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指导审查。3、认真代理市政府涉讼案件。今年,我办代理了湖北省投资公司诉市政府借款合同纠纷应诉案件,先后2次代市政府赴武汉市中院出庭应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回顾上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半年,市法制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

8、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一是研究制定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做好准备迎接政府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二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三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违法与错案责任追究制。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五是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六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七是认真做

9、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篇二:市政府法制办2019年半年工作总结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的支持下,围绕中心工作,履行依法行政职责,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制服务。一、紧盯重要法律修订,促进新法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以后,多部法律被修订,我们紧盯其中与政府依法行政紧密相关的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的修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新法的贯彻落实。一是梳理人才队伍、争取设立机构,打造承接立法权的“金刚钻”。在立法法修订以后,面对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我办深入摸

10、底全市立法机构和立法队伍的建设,对全市法律专业人才队伍进行了全面梳理,座谈市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对承接地方立法权的人才储备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向市编办提交设立立法科室的报告,为地方立法工作做好机构保障,全力打造立法“金刚钻”,敢于承揽 “瓷器活”。二是深入调研,摸底立法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分组外出开展立法需求调研,重点调研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业务部门,对我市这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摸清立法需求并起草形成了黄冈市承接地方立法权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同时,对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市直部门印发关于报送2019年-2019年市政府立法

11、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征集各地各部门对立法项目的建议,为承接地方立法权后尽快推进工作做好准备。三是深入研究、大力宣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新法贯彻落实。组织全办人员专题学习行政诉讼法,并对其中的重要内容和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召开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座谈会促进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借助武汉城市圈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平台召开由政府法制办、省高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武汉城市圈1+8城市和宜昌、襄阳等市政府法制办领导、专家、学者以及黄冈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参加的新行政诉讼法研讨会,深入分析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与困难,探索案件办理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法制系统人员对新法的重视

12、,成为新法贯彻落实宣传员。提请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28号),为新形势、新常态下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做好准备。二、把好文件审修关口,提升政府决策水平规范性文件是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集中表现,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优化市场经济环境的制度保障,我办一直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严格文件合法性审查。上半年共审查文件32件,其中涉及经济管理的7件,社会民生的6件、发展改革的8件。起草部门组织听证会、征求意见会40余次,提出法制意见建议186条,修改内容500余处,为激发市场活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把好源头

13、关口。二是加快规范性文件清理进度。本轮文件清理工作分三个工作阶段,第一批178份废止、失效文件已经市政府发文公布,第二批110份文件清理已经完成,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公布,第三批196份文件清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上半年向市人大和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备案。收到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4件。对备案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将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件在网上进行了公告。四是强化文件监管制度建设。起草并提交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办发201977号),围绕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

14、作,认真查找和纠正各项制度在依法合规、权力配置、自由裁量、运行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问题,有效降低制度的廉洁性风险。依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2019年制定的黄冈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过专家论证、廉洁性评估等程序后形成了修订稿,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三、规范复议案件办理,树立政府权威形象行政复议是行政权力救济的重要渠道,是行政相对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便捷途径,我办本着把好事办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制服务的原则,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是畅通渠道有案必立。上半年共受理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以企业为申请人的有14件,大多涉及土地林权纠纷、信息公开、

15、行政处罚等类型案件,通过调解或下达复议决定,纠正政府或部门的不当行政行为,基本实现案结事了,切实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扎实开展“市长审案”工作。行政复议“市长审案”制度为黄冈首创,探索了案件审理新模式,积累了案件办理新经验,深受兄弟市州政府法制部门好评。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参与案件集中审理会议。上半年共组织“市长审案”案审会3次,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案审会常任委员参会率达到98%,复议决定及时履行率达到100%,带动面广,社会反响好,办案成效显著。三是积极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坚持“三集中”案件办理模式,持续加大行政复议委员会硬件投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形成制度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提请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完善市县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黄政办发20198号),强力推进各县(市、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工作,为应对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提出了硬性要求,细化了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四、严格法律事务办理,降低政府法律风险一是强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把关。上半年共审查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34件,涉及标的额20多亿元,提出法制建议130多条,修改对市政府不利的条款、约定不清条款、有歧义条款260多处,有效避免了政府法律风险。二是完善合同审查制度化建设。起草黄冈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送审稿),规范合同的拟定、审查、签订、履行、备案存档等管理环节,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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