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创建“清廉国企”考核办法(工程建设单位)范文 创建“清廉国企”考核办法(工程建设单位) 序号 项目(分值) 责任内容 标准分 考核标准 1 (一)加强组织领导 (5) 成立创建“清廉国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组织召开传达部署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推进 2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无会议记录、纪要的,扣1分 2 制定相应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责任分工,严格责任分解 3 无工作计划的扣2分;未制定责任分工的扣1分 3 (二)建立工程廉政档案,实施阳光工程(25) 建立并适时更新如下档案基础内容:(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况、项目申报、核准、审批、备案等相关文件;(二)项目全过程的决策情况(领导班子或领导小组讨论项目的会议纪要等)及其他重要会议;(三)招标过程结果与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四)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决算相关审批程序记录,含每期跟踪审计报告;(五)特殊物质、咨询服务和设备的招标或采购的相关记录资料;(六)各合同段基础数据;(七)各类检查、评价评比记录资料;(八)其他需要记录的资料 16 (1)未开展档案建立工作的,本项不得分; (2)基础内容缺项的,每项扣2分; (3)未适时更新的,视同为缺项; (4)内容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4 落实专人专项管理廉政档案工作 1 未落实专人管理本项不得分 5 实施高速公路建设信息化管理,按照集团要求对工程建设的关键重点环节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管理程序、内容结果 8 (1)未实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