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风险管理对策(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就是通过回避项目风险因素来回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或不确定性,风险回避实质上是拒绝承担风险拒绝签订合同就是风险回避的一个简单例子,但风险回避更多是针对那些可以回避的特定风险而言通常风险回避与签约前谈判有关,但它也可以应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做的决策例如,当承包商违约时,业主有权终止合同,但业主可以不使用这种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所伴随的各种风险仍将继续存在如果业主终止了合同,实际上他就通过确定承包商违约从而避免了所有将来可能的风险,当然,新的风险可能又随之而来风险回避的另外一个例子是使用免责条款,利用免责条款可回避某些风险或风险所引起的后果二)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项目风险管理中广泛采用的一项对策所谓风险转移是将风险转移给另一方来承担,转移风险并不会减少风险的危害程度在某些情况下,转移风险也会造成风险的显著增加,这是因为接受风险的一方可能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他们所面临的风险例如,业主可以通过总价合同的形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但如果承包商经验不足或设计能力不强,就有可能不能正确识别潜在的工程量增加的风险,而且承包商也无法承担这种增加了的工程量。
再比如,总承包商在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时,可能会制定一个误期限损害赔偿条款,该条款既包括分包商由于误期而需对主合同所做的赔偿,又包括对主承包商所遭受损失的赔偿分包商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转嫁给他的额外风险,并且分包商可能不具备承担这些风险的经济能力 风险转移包括工程保险方式和合同转移方式 1.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最普遍的风险转移方式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其实质是将项目不确定性转化为一个确定的费用,一般通过工程保险所转移的风险都是纯风险,如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工程保险一般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两类1)强制性保险国际上,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险、业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发令规定的强制保险)、机动车辆险、10年责任险和5年责任险、专业责任险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安装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和器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是业主此外,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员都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即由保险公司赔偿由于这些专业人士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2)自愿保险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包括国际货物运输险、境内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汇率保险等等除以上两种方式外,工程担保也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转移方式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券人)作出的书面承诺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如FIDIC等)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1投标担保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为标价的0.5%~5%2履约担保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做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履行担保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也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3预付款担保要求承包商提供的担保,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
4维修担保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3%-5%作为维修保证金5反担保即担保人为了防止向债券人赔付后,不能从被担保人处取得补偿,往往要求被担保人另外提交反担保作为担保人开具担保的条件,这样,一旦发生担保人代被担保人赔付后,就可以从反担保的担保人处取得补偿6付款担保指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承包商按时向分包商、供货商支付款额的担保7业主支付担保指业主向承包商出具的担保,业主如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支付工程款给承包商,由担保人向承包商付款8分包担保在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商要为分包商的工作对业主负完全的责任因而,总承包商为了保障自己不被分包所累,防止分包商违约与负债,通常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担保9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有些国家规定,该国发包的某些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如需要进口,可以免交进口税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的主要作用是担保承包商在工程竣工后应将临时进口的施工机具设备运出工程所在国,如要求其留下,便应照章纳税这样可以避免承包商借免税之机,将进口有关物资用于其他非免税工程或卖掉而牟利这种担保是政府要求承包商提供的。
10完工担保11差额担保12施工执照担保2.合同转移合同转移是指通过签订合同或协商方式将项目风险转移给其他非保险方在这种方式下,各方之间签订的合同须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风险,从而减少业主承担的风险合同转移方式实质上是项目的各个主要参与方共同承担项目风险的一种方式例如通过签订固定价合同的形式将资源价格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通过签订总价合同的形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等等三)风险减轻风险减轻是指把不利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也是绝大部分项目应用的主要风险对策提前采取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或可能给项目造成的影响,比风险发生后再设法补救要有效得多风险对策研究应十分重视风险控制措施的研究,应就识别出的关键风险因素逐一提出可行、合理的预防措施,以尽可能低的风险成本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将风险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将风险对策研究提出的风险减轻措施有针对性地运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以防患于未然风险减轻措施必须针对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既可以是项目内部采取的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等,又可以采取向外分散的方式来减少项目承担的风险典型风险减轻措施包括通过降低技术方案复杂性的方式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通过增加那些可能出现风险的技术方案的安全冗余度以降低日后一旦风险发生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
风险减轻措施通常可以分为四种:第一种是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高雇员对潜在风险的警觉,例如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对工人的安全培训,使工人知道如何识别并避免不安全因素和特定的危险第二种是采取一些降低风险损失的保护措施例如业主或承包商可以雇用一家独立的专业公司作为工程项目的独立检查人,这种方法费用较高,但确实能减少隐藏的缺陷第三种是建立使项目实施过程前后保证一致的系统,典型的例子包括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各种应急计划等第四种是对人员和财产提供保护措施,加大这方面的硬件投入四)风险接受风险接受,即风险自留,是指项目的业主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显然,那些造成损失较小、重复性较高的风险是最适合于自留的,典型的例子包括机动车保险和医疗保险中的免赔额风险接受是一种财务性的管理技术,风险接受的程度是由所处的金融环境和可能的损失所决定的很多人倾向于选择风险转移对策,但不是所有风险都是可以转移的,或者说这些风险转移是不经济的对于这些风险就不得不自留除此之外,在某些情况下,自留一部分风险也是合理的采用风险接受对策时的相关因素包括保险费的多少、最大可能损失、不投保的可能损失额等等根据风险管理人员是否意识到风险的情况可以将风险接受对策分为非计划性风险接受和计划风险接受。
非计划性风险接受发生在风险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项目风险存在或低估风险后果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着力避免;计划风险接受发生在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合理的分析和评价,并主动接受相关风险的潜在损失的情况下以上所述的风险对策不是互相排斥的,实践中常常组合使用二、设备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具体对策1严格履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设备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合理地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技能,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提供服务2提高专业技能设备监理工程师决不能满足现状,必须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功底,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3提高管理水平如前所述,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设备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一环因此,监理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明确质量方针,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尤其是在监理责任的承担方面,更需要一个明确的界定一方面,设备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约机制,才能真正将这方面的风险置于控制之下。
4加强职业道德约束要有效地防范设备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带来的风险,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需要对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作出明确的界定二是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对设备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遵守职业道德成为设备监理工程师的自觉行动;三是需要健全这一方面的监督机制,设备工程监理行业自律组织应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5完善法律体系迄今我国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因此,一方面需要不断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需要理顺现有法律的关系,对相互矛盾之处要进行修订,对含义模糊或无法实施的应进一步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的行业自律组织,需要站在更高的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自觉执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并且在社会上积极宣传有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使社会能对设备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责任有个正确的认识6推行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主要承担被保险人在从事各项业主的日常生活时,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虽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职业责任保险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保险方式,这种保险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业主和设备监理工程师的风险。
设备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自身因工作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而承担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即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设备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风险这对于保障业主及设备监理工程师的切身利益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应当说明的是,设备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并不是设备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解决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仅仅是职业责任,即只针对设备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在提供服务时由于疏忽行为而造成业主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且这种行为主观上必须是无意的,并仅限于设备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而不负责与专业范围无关的疏忽行为造成的损失国内的部分城市作为试点已从2000年开始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进入实质运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