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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灾害性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应对灾害性事件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灾害性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消除或减少灾害性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业务正常运营,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根据*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灾害性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一)自然灾害。发生洪水、台风、冰雹、沙尘暴、地震、滑坡、泥石流和海啸等自然灾害可能或者已对公司造成危害的。(二)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卫生事件可能或者已对公司造成危害的
2、。(三)安全事件。发生营业办公楼倒塌和大的交通运输、设备事故等安全事件可能或者已对公司造成危害的。第三条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密切监测。按照“预防先行,应急迅速”的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密切关注气象、卫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做好日常的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预防工作。(二)减少损失,确保安全。把保障业务的正常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应急处置的重要目标。第二章灾害性事件分级第四条灾害性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四个级别。第五条特别重大灾害性事件(一)业务系统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
3、安全事故,可能导致业务系统无法正常运营;(二)经营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安全事故,造成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运营。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各部门机构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安全事故,造成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运营。第七条较大灾害性事件经营所在地和各部门机构所在地发生重大停电、交通、恐怖事件,严重影响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运营。第八条一般灾害性事件经营所在地和各部门机构所在地发生地震、雷雨、冰雹、雪灾、风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运营。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九条根据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公司成立灾害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灾害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组
4、织进行灾害应急演练、业务应急处理培训。灾害性事件发生时,启动灾害性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应急措施,根据灾害性事件预测和变化情况,决定处置办法和新闻报道的重大事项等。第十条综合管理部门为灾害事件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值守应急,接收、处理、上报、通报和发布有关信息,督促落实有关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防、预警和演练,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恢复。第四章预防预警第十一条预防(一)综合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卫生部门的灾害通知或预警提示,经常性地注意外界相关信息,提高灾害性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以便于及时
5、采取防护措施。(二)制定严格的办公场所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主体和职责,加强日常防范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三)在应急物品准备等方面做到可随时应付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各项需要,确保有备无患。(四)加强数据的安全防护,落实数据备份和数据保存制度。(五)针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经常性地组织培训和模拟演练。第十二条预警各部门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判断即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灾害事件时,要立即进行风险提示,并根据灾害事件等级和波及、影响范围,以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向银监会、公共卫生等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三条信息报告(一)报
6、告程序和时限要求1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性事件应在两小时内报告综合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向地方政府和银监会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报告。2发生重大灾害事件不得晚于接报后六小时或事发后十二小时报告综合管理部门,由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向地方政府和银监会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报告。(二)报告方式和内容1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派人汇报等方式。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或重大灾害事件,可先电话报告或当面汇报,然后再书面报告。2灾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性事件发生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拟采取或已经采取的措施。第十四条应急处理(一)由于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造成公司
7、业务系统发生灾难或故障,引起业务中断或发生账务严重混乱等,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灾难恢复工作,尽快使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威胁到人身安全,公司需立即组织员工疏散,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清点人数。(二)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所有技术措施均无法或不能及时使系统恢复正常,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采用手工处理方式启动应急预案。信息系统恢复处理时,要做到业务数据补录准确、完整。(三)发生严重公共卫生事件时,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在人员安排方面,可实行轮岗制,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关键岗位都有人员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全面了解和掌握员工及家属的身体健康状况,密切注意疫情发展
8、,及时反映动态,采取防范措施。在疫情发生时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重要地点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四)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和实际需要,针对发生的灾害性事件按照统一口径向公众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十五条应急结束。突发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经灾害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并总经理批准后,终止应急状态。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部门,必要时还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第六章善后工作第十六条善后处置。应急结束后要组织力量开展灾害性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处理现场,对事件情况、恢复能力等做出评估,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并
9、实施。凡发生水灾、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及安全事件,要迅速通知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对公司财产损失进行勘察、核准,以开展保险受理、赔付工作,尽量减少公司资产损失。第十七条评估分析。在灾害性事件处置结束后,综合管理部门对事件的起因、影响、责任、应急预案和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在十五日内向总经理提交总结报告。第十八条问责与处罚。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应按照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对事件责任人员实行问责与处罚。对在预防和处置灾害性事件工作中,由于不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或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或处置失当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乃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罚。第十九
10、条奖励与表彰。对在预防和处置灾害性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第七章应急保障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根据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预防、处置灾害事件的通讯及文电运转、技术、人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包括安排值班,保证文电运转,落实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落实医疗救治、疫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交通工具,落实对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落实救援和抢险设备的配备和保养,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转移或疏散的管理办法等。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预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