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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目标 1、确保工程一次交验合格 2、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率100%; 3、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达到一次交验合格; 4、单位工程观感评定达到好; 5、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同步齐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措施总则: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诚信守法,争创优质精品;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生产;控制过程,管理持续改进。”的管理方针。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实施一、施工过程控制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
2、”。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操作人员,对经检验确定其产品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返工。4、坚持“样板制”,装饰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经质量处、项目部验收后,再请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最后项目部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
3、实施二、施工验收1、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元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2、基槽验收:对内提前两天通知工程(集团)公司工程管理、质量部门进行预验,对外项目上提前两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邀请地质勘探部门、设计院、质量监督人员参与基槽验收。3、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回填土之前,应进行基础验收。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两天报于工程(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工程(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在对资料和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基础验收。4、主体结构验收:准备工作
4、完成(同基础工程程序)报工程(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5、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工程防护、交付和回访保修控制程序要求,填写工程交工申请表,连同工程竣工资料报技术质量部。由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的最终验收,项目部配合。实施三、质量例会在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内容要由项目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
5、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5、其他有关事宜。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实施四、技术交底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图纸会审内容、设计中规定的图集做法、分部(项)工程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并对专业施工工长进行前期图纸交底及工程情况交底。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对该分项工程施工要点、注意事项、检验批划分和质量预控目标向专业工长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3、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不少于三份,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各一份,存档一份,且应完成签字
6、手续。4、特殊工序的技术交底,除应有书面交底外,还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检查。5、各专业工长应根据技术负责人的分项工程交底、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检验批的划分以及施工班组的自身情况,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书面交底。6、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中应指出该分项中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品种或数量,对于应检验的材料和项目应加以注明。7、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接受交底对象完成签字手续。8、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设计变更或其他更改施工工序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补充技术交底,并应有连续性。实施五、现场材料管理办法1、现场材料员根据工程技术负责人提出用料计划进行采购
7、。钢材、水泥一类由项目部参与,集团公司统一采购。对于由现场采购的物资,材料员应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信誉、质量保证能力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调查。采购员在合格供方中选取供货方。2、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应根据合同进行进场验证同时核对产品出厂合格证或供方提供的其他质量证明书。符合要求后,将材料置于待检区,填写“物资验收单”。3、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根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需要进行检验的原材料报请监理进行见证抽样送检,验收合格的产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员要及时做上“不合格”的标识,隔离存放。按不合格产品、不符合过程及事故、事件程序进行处理。对有见证取样要求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砖
8、、砂、石、防水材料等)进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并送中心实验室试验。4、所有材料入库后必须凭有效领料单按实出库,无领料单决不予出库。5、门卫应对所有出门材料要求出示项目负责人签发的出门证并核实数量后,方可出门。实施六、质量与经济挂钩1、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现对在施工的各班组采用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2、各专业工长在每天下班前,对在施工配备班组施工的全天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记录。3、每周由专职质量员和技术人员、专业工长对各班组全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并做记录。4、每月项目部根据施工日志和质量日志对各施工班组进行评比,并进行打分制。5、各班组打分在90分以上做为奖励班组,8090
9、分之间不奖不罚,80分以下班组做为罚款班组,并根据情况通知所在劳务公司和决定该班组留去。6、项目技术人员要在每个工序施工前向班组做该工作内容的技术和安全交底。7、其班组在未按交底的情况下操作,出现质量问题,班组应承担相应责任。实施七、三检及交接检1、各班组在完成施工任务时,自己要先认真对所施工内容的质量进行检查;2、班组在自检合格后报送专业工长进行专业检查,专业工长检查时,班组长必须陪同;3、专业工长检查评定合格后,报项目部专职质量和技术部门,对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质量、安全等全方面检查;4、每次检查必须要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和安全等问题要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并经项目检验
10、后方为合格;6、前面工序完成后,在进行后一工序施工前,两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交接检查,并有书面检查内容。7、项目部全面检查合格后保送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实施八、施工现场试验、测量设备和仪器管理检修1、对购置的测量、试验设备,在使用前,应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并送国家授权的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经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计量员(兼)负责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上登记。校准或检定判为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2、对试验、测量装置周期的校准或检定,根据集团公司技术处制定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由计量员配合集团公司负责实施,到期未校准或检定、以及校准、检定不合格的试验、测量装置不准使用。计量员负责对周期检定结果进行登记。3、现场经检定合格的试验、测量装置,在试验、测量装置的适当部位粘贴相应的标签,并保护试验、测量装置的校准或检定状态标签。4、对于试验、测量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自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具体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5、试验、测量装置应由专人保管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6、试验、测量仪器闲置后需封存并在明显部位贴“封存”标记。7、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搬运、维护和保存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防止其损坏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