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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山县中医医院关于设立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各科室:为了推动医院学科发展,加快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尽快提高我院临床诊疗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树立 “出名医、建名科、创名院”的品牌意识。建设一批达到市内先进、省内领先的医学重点专科,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设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科定位院内重点专科是指已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管理规范,人员结构合理,经医务科批准,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拟定科室。省(市)级重点专科是指已通过申报、审核、挂牌的省(市)重点专科。重点专科应具备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和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和方法进行吸
2、收和创新的能力;具有研究开发临床医学适宜技术的能力,并能加以优化和推广应用;具有较强的开展省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资金为医院自筹资金,院内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20000元;市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30000元;省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40000元。三、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使用原则: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专项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不得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二)、适用范围: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由医院投入,主要是更新和添置对重点专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技术、人才和设备等。专项资金具体使用范
3、围包括以下各项开支:1、设备、材料费。用于重点专科建设所需的实验和技术设备、材料的投资,包括购置样品、药品和小型设备,以及设备租用、折旧、运输等费用。2、管理费。用于重点专科建设的立项调研和论证、组织实施和检查、印制文件制度和合同等有关资料等方面的支出。对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学科带头人管理和使用。3、劳务费。用于聘请院外专家讲座、查房、带教等费用。4、会议费。用于对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进行研讨和学习交流会议的有关支出。5、培训费。用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梯队建设,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专科建设规范、学习和制定相关技术规范等培训的支出。6、差旅费。用于制定或修订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和文件制度等有关的差旅费
4、。7、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报销流程,首先由科室主任签字通过,上报财务科审批,经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8、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科室人员津贴、奖金及绩效工资等,学科带头(科主任)要严格控制支出,保证资金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开支上述范围以外的其它支出。四、管理规定: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建设周期原则上定为3-5年。科主任要根据重点专科建设周期预算专项资金使用预算,并不断完善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建立专科建设进度评价机制。1、列入重点专科建设的科室要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达标计划,并于每年12月前向财务科和医务科(科教科)提交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预算。2、如果出现学科带头人调动工作、重点专科建设
5、项目条件变化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医务科(科教科),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决定专项资金是否继续使用。4、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由医务科组织每年对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科室,本年度结存的专项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对于被淘汰的科室,由财务科及时清理专项资金帐目,结余经费暂时冻结,如果下一轮入选,可结转后继续使用,如果被淘汰,则由医院收回,转存其他重点专科使用。5、医院不定期组织督查小组按照重点专科建设达标计划的内容和考核指标,对重点专科建设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和中期检查,对未按计划进度和要求实施建设的专科,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顿、通报批评或撤消建设计划,追回拨款等措施。四、奖惩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出,要追缴相关费用,并取消重点专科专项资金的资格。对于违反有关财经法纪的,按有关财经法规处理。五、其他:本办法由财务科和医务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