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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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1】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2009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是从2009年8月开始至2009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12年3月开始至2013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

2、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2013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详见附件)(二)清理行政权责。2014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07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

3、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经统计,2014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15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

4、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13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14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

5、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09】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06】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

6、:“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三)行政处罚案件管

7、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13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

8、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

9、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一)努力推进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处理意见的落实。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对户外广告设置事权划分,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行政权责清理工作下放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将辖区内一楼门楣招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街道办理。区委区政府

10、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陈清常务副区长专门在罗湖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实施工作方案并提请区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二)进一步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及审批质量与水平。督促各街道办按要求使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系统,通过网上平台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区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20

11、16年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2】今年以来,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六政201615号)要求,结合实际,对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现将工作进展主要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配合市编办等部门做好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工作,促进审批项目流程梳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报送程序和资料。巩固企业注册登记“一照一码”改革成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先证后照”改革后事中事后的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证照分离”“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

12、况新问题。二是进一步深化“两集中、三到位”改革。进一步完善窗口审批机制,强化日常管理,积极运用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成果,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功能,力求实现“行政审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力争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多头办理等“体外循环”现象发生。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全面使用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年初以来,进驻中心窗口平台全面启用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进行项目办理,积极配合市电子办、研发单位等多次召开审批系统改进征求意见座谈会,建立正常沟通协调工作,不断完善审批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初步实

13、现了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统一。四是中心一、二楼改造项目稳步推进。对一、二楼改造项目,中心党组多次研究,认真谋划,牵头组织了市重点局、设计单位等前往芜湖、安庆等单位进行考察学习,吸取外地先进经验。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程序,先行改造方案设计招标,然后移交市重点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工程招标并施工阶段。目前,中标设计单位正在进行改造方案的总体设计。改造后的服务大厅将现在的120个台位上升到230余个台位,增加了窗口后台工作空间,大大提升了窗口容纳能力,拓展了窗口服务功能。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今年3月份,中心在霍邱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现场会,市委常委、常务

14、副市长付新安亲临会场并作指导性讲话,会议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和场所,逐步实现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连接和融合,进而形成较为完备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同时,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加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级为民服务代理点建设。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做好全市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 57号)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

15、促服务”的精神,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县区、市政府部门意见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六政办秘201557号),对11个方面86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做到要求具体、责任明确。(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3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北京召开中国地方法治蓝皮书新闻发布会,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法治蓝皮书)2016收录了金寨惠民资金公开的实践与展望一文,会上重点展示了金寨惠民资金公开透明运行的做法。皖西发展研究第9期刊登金寨县推行惠民资金立体式公开机制,付市长作出批示。中心根据付市长批示精神,积极组织推广金寨惠民资金公开做法,引导乡镇、村

16、将惠民资金从“发放结果公开”走向“发放前公示和发放结果双公开”,要求各县区把公开作为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新方法,确保党和国家惠民政策、惠民资金得到真正的公开透明落实。(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根据2015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市政务公开办针对4县3区2个管委、56个市直部门考评中存在的需要整改完善的事项,通过OA系统逐一反馈到相关单位,通报考评等次与得分情况,提出完善建议与方法,做到“对症下药”,供各单位参考。(4)做好重点领域新闻发布工作。年初安排52场新闻发布会,正面引导舆论。截止4月28日,已进行16场,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扶贫、安全生产、财政预算、十三五规划、城市管理、医疗保险、政务服务等内容。(5)继续坚持公开常态化。中心积极督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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