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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大家好!很高兴在全省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上与大家见面。借这次会议之机,我就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上中的质量问题谈几点建议。1998年,是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史上发生重大历史转折时期,从这一年开始,国家加大投资力度,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驶入大干快上蓬勃发展之快车道。从这一年开始,我省陆续的实行了“三项”制度改革,并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进行了工程质量管理,通过这些改革和管理,我省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二十多年来,我省的水利工程建设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曾获得东北四省质量大检查联评第一的好成绩。可以说,这些
2、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所有参建工作者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上,严格要求不懈努力的结果。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在这一年里,我省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工程建设任务的日益繁重,我们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上,也出现了一些设计精度不够,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干砌石平整度差、缝隙大、工程内业资料不能全面准确的反映工程实体内在质量以及随意进行设计变更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这些问题,说明我们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工程质量控制等环节上还存在着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质量监督工作 首先,大家要明确一个概念。第一 质量监督是政府强制
3、性监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第二条明确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对水利工程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 第二 无论投资渠道如何,只要是在我国境内兴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城市供水、滩涂围垦等工程,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第三条规定) (一)、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 质量监督可分为初期质量监督、实施阶段质量监督、验收阶段质量质量监督。概括为下面的程序和内容; 1、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
4、续,填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说明:监督书不是协议书,更不是可签可不签的合同,它是办理监督手续的一个内容。第二相应机构是指地域和监督范围确定的机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施工图纸。 (2)监理、施工(含设备)单位的投标文件(副本)及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合同。 (3)由水利行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 2、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工程情况编制质量监督计划,以及质量监督到位点,并以监督站文件发送项目法人。 3、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和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 4、对项目法人
5、(或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勘测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等实施监督检查。 5、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工程开工初期,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3.3款的项目划分程序,对项目法人报送的项目划分进行核定,明确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以正式文件发送至项目法人。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设备等按产品进行控制,产品安装纳入项目划分。 6、对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见证取样制度。 7、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验收情况。 8、外观质量评定
6、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4.3.7条明确的组织程序和评定办法进行。质监站应派人列席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会议,并对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进行核定。 9、质监站列席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中间机组启动等的法人验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附录G表G3对单位工程质保资料进行核查;对验收的结论进行核备(定)。 10、竣工验收。质监站在验收前核查工程项目是否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完成,竣工检测报告是否提交,质量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核查参建各方验收工作报告中的质量结论;提交质量监督报告,明确质量结论。 (二)、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方式:质量监
7、督工作方式以抽查为主,根据需要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1)国家、水利部及省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2)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四)、监督期从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同意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五)、质量监督的权限:质量监督机构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在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有权采取责令改正、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一) 质量抽查情况通报。在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巡查
8、中,对质量差的单位提出批评,并通报质量抽查情况。(二)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在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巡查中,监督机构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以书面方式通知建设、监理单位。由责任单位进行自检自查,找出原因,进行整改,整改结果以书面方式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问题严重时,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顿的建议。(三)停工建议。对工程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配构件、中间产品或严重违反施工程序或工程实体质量低劣,继续施工将达不到质量标准或留下质量隐患的,监督机构有权提出暂停该工序施工的建议,并通知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签发停工通知;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单位复查合格,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实具备复工条件后,由监理单位签发复工通知。
9、(四) 行政处罚的建议。对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或严重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质量监督机构有权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施工资格、更换人员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等。二、参建各方的职责1、项目法人水利部第7号令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上明确,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在这个质量管理体制中,项目法人处于很重要的位置,也就是说一个工程项目质量,最终能否达到规范规定要求并得以顺利验收,首先取决于项目法人是否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项目法人本身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项目法人在质量管理活动中是否规范有序,项目管理人员是否齐全。如果一个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在工程
10、建设中,对参建单位的资质管理不到位,发生进场人员与投标承诺严重不符, 其质量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涉及到重要隐蔽工程不能及时组织验收,以及因工期紧张而随意进行设计变更等现象,就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以及工程质量等级无法核定而不能如期进行工程验收的现象。因此,在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1)、要加强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2)、配齐配足符合相关规定的质量管理人员。(3)、严格岗位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4)、要加强对各参建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活动的督促检查,认真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确保设计成果质量;(5)、及时认真组织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2、
11、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才能发挥监理的质量控制作用,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首先要加强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休系建设,严格按照工程需要及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监理合同进场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要持证上岗,避免一名总监负责几个工程项目,而每个工程项目的多个标段又只有一名监理工程师或一名监理员的现象。其次要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工序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认真做好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我们在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常常发现,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自检工作跟踪检测不到位,工序质量控制缺少相关的复核检查记录,
12、甚至于上一道工序没有进行质量验收签证,下一道工序就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及监理人员在施工质量控制中,存在缺失和不到位的现象,是工程建设质量存在问题和质量缺陷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实行总监负责制,其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所有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均应持证上岗。要完善监理规划,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要委托具有相应水利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检, 3、设计单位及现场设计服务工作近些年来,由于国家投资力度加大,设计单位的设计任务越来越繁重,出现了个别设计单位出具施工白图,有的虽出具了正规图纸,但没有详细的设计技术说明,以及
13、因勘测精度不够,造成施工图设计精度不够,工程设计变更较多,有时又不能及出履行变更手续的现象,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程质量控制。因此,设计单位要加强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施工图设计的质量管理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工作,防止因工程施工图设计精度不够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要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一般变更要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重大设计变更要上报原初设审批部门审批。设计单位要提高施工图设计精度,要有详细的设计技术说明。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要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图及设计技术说明进行认真地审阅,明确设计意图。在项目法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上向设计单
14、位提出,设计单位要及时予以答复。设计交底要有现场交底记录。设计单位现场不能予以答复的事项,要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快予以答复。 4、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因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生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干砌石平整度差、缝隙大、土方填筑料及干密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等质量问题,往往是由于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是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在这些质量问题中,有些质量问题是通过整改能够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而有些是无法整改但又不能满足运行管理要求的,这样的话,就会拆除重建,不仅造成经济损失又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
15、设和质量管理,加大对其监督检查,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施工质量管理的规范化,以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单位的质量检查员的配备要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质量检查员应是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且持证上岗。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多年管理经验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要健全,其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所有质量管理人员均应持证上岗。要制订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单位的全部自检项目都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检测单位。自检单位要制订有针对性的自检计划。5、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规范化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近
16、两年来,有的项目法人重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不够,工程已开工,但迟迟不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签订合同,影响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与工程质量控制;有的检测单位,虽签订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但检测工作不到位,存在检测试验报告出具不及时,检测人员不经常在施工现场;项目法人或施工单位欠检测单位检测费,检测单位不提供已完成的检测成果等,这些现象严重的影响了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评定,也导致了一些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甚至于出现工程质量隐患等。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只有检测单位认真及时做好相关检测工作,及时提供检测报告,才能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抽检单位要制订有针对性的抽检计划,抽检的频次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工程内业资料的管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