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社局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人社局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海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支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凝聚干部队伍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一、以抓好党员教育为核心,确定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抓好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关键之举,起步之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除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挤时间自学外,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一是加强宗旨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政治理论、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及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宗
2、旨观念、责任意识教育。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讲党课、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系列党建活动等形式进行人生观、世界观教育,不断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筑牢思想上的防线,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思潮的侵袭。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个别同志中存在的攀比、享乐等不健康思想,利用机关党校为阵地,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用历史上的教训和现实中的腐败案件教育警示大家,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二、以提高党组织凝聚力为根本,把握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古语讲:“其身正,不令亦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搞好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带头是关键,群众监督是根本。我们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发挥总支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出了
3、“全体党员向总支成员看齐”的口号。坚持做到“三个在先”,即:学在先。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观念,树立改革意识,提高领导能力。整顿在先。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沟通思想,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提高了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遵纪在先。总支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为人处事公正公平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约束机制,在处理问题上做到不偏不倚、不亲不疏,不感情用事,不徇私违纪。二是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让人人感到大家庭的温暖。总支成员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同他们开展
4、谈心活动,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时刻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做到工作上勤沟通,思想上多交流,生活上关心,得到了同志们的衷心拥戴,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三是实行“一岗双责”,建立考核机制。建立了党员岗位责任制,制定了“一岗双责”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部署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实行量化管理,在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勤政廉政等方面细化量化,大大增强了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工作秩序。三、以丰富党员活动为载体,选准党建工作的结合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服务窗口,直接为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服务,
5、工作作风尤为重要。局总支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党建水平。一是组织开展“四查、三做、两保持”活动。“四查”就是“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工作”;“三做”就是“做工作上的模范、工作上的先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两保持”就是“保持讲正气、干事业、求实效的良好风气和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二是组织开展党员诚信服务模范岗活动。全体党员诚信服务,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一致赞誉。我局办公室、干部股、工资福利股和职称股被市人事局表彰为党员诚信服务模范岗。三是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文明服务承诺、创
6、建优质服务窗口实施意见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一系列规范文件,提高了干部职工文明创建、优质服务的意念,进一步增强了创建文明单位的主动性,我局连续五届被沧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四、以促进发展稳定为目的,找准党建工作的落脚点我们始终把促进业务工作和地方经济全面发展做为机关党建的落脚点,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深化党组织建设成果。一是劳务输出工作实现新突破。海兴县的劳务输出经过几年的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对外出务工人员强化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采取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经营的模式,不断打造劳务输出品牌。08年11月,顺利通过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我县“
7、农村就业示范县”的评估验收。09年我县共输出务工人员4028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7549人,劳务派遣纳税13.5万元,累计为派遣职工发放工资6800万元,投缴工伤保险23万元,申报、认定工伤152例,其中伤残鉴定16例,赔付工伤122例,赔付总金额18.5万元。,解决了在外务工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救的问题,实现了“求职有去处、务工有合同、输出有保障”的目标。全年未发生一起工资拖欠事件,未发生任何劳务纠纷案件,未发生任何投诉案件,得到了用工单位和务工人员的一致好评。二是社会保障工作实现稳步发展。一是截止09年年底全县企业参保人数8752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5974人,收缴企业养
8、老保险费3121万元,申报率达95%以上;机关事业参保人数1272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836人,收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581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07%,征缴率达93%。共为全县3214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662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收缴失业保险费8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8.3%,累计为206名失业人员兑现各项失业保险待遇45.5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收缴工伤保险费117万元,为工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费102万元,保障率100%;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4925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7万元,大额医疗保险63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再就
9、业援助。通过为困难下岗人员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补贴的“四送”活动,使121名“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并全部安排从事公益性事业,我县已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积极协调工商、地税等部门,开辟了下岗再就业人员税费办理绿色通道。共为126户开办门店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21.3万元,将国家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88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3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88人,分别完成市局下达全年任务的104.1%、100.4%和258.7%。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下岗失业人员达到272人,拨付公益性岗位社何补贴、岗位补贴160万元。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3.3%。几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续三年被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优秀单位”;连续三年被河北省人事厅表彰为“全省人事系统政风行风优秀单位”;被沧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连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