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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投资协议甲方(跟投人或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联系地址:【】电子邮件:【】鉴于:1. 甲方为【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在职员工,持有部分盈余资金,有意进行投资;2. 乙方为【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拟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3. 甲方知悉乙方投资的【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拟投资各平台公司; 4. 甲方拟委托乙方以甲方交付的资金代表甲方投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用于认购出资份额并代为
2、担任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代为持有相应的财产份额;5.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上述委托,愿意作为甲方的受托人,完成上述投资事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定义如果在本协议中没有另外定义或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1.1 合伙企业,指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具体见本协议第二条约定。1.2 投资平台公司,指合伙企业投资的具体平台公司,详见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1.3 ,指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1.4 合伙协议,指乙方就投资合伙企业与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签订的合伙协议。1.
3、5 出资额,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实际已经交付给合伙企业的出资额。1.6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1.7 书面,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二条 合伙企业2.1 甲方已知晓乙方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并委托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模式对该合伙企业进行投资。合伙企业名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2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为【上海誉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等人】2.3 甲方认可,合伙企业之合伙人结构在投资期间可能会发生变化。第三条 投资目的3.1 合伙企业的投
4、资范围为投资并持股的平台公司。3.2 合伙企业以股权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各平台公司。第四条 投资模式4.1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支付的委托投资款以及其他委托人支付的投资款及乙方自有投资资金之和(以下简称“全部投资款”)作为出资,认购并缴付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购份额,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4.2 合伙企业以其自己的名义,将上述全部投资款及其他合伙人的投资款之和以股权或其他类似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平台公司,具体投资方式由合伙企业确定。4.3 上述投资方式,系甲乙基于当前状况进行约定,乙方有权根据后续情况变化对该等方式进行调整,只要投资目标不发生变化,乙方无需通知甲方。第五条 各方权利义务及
5、声明和承诺5.1甲方的特别声明和承诺:(1) 甲方投资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且为自有资金;甲方当前投资资金并非向不特定对象募集,不存在其他人主张甲方投资权益的情形。(2) 甲方基于本协议的委托实质为一项投资行为,乙方仅为接受委托并代为处理委托事项的受托人。乙方在合伙企业中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合伙企业在经营中可能因各种原因影响收益,并可能产生亏损,甲方作为委托人,需承担风险。(3) 甲方所委托投资的平台公司无任何收益保证。甲方知晓并承诺:投资有风险,乙方、合伙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平台公司等其他任何主体均未给予甲方任何形式的收益保障或者承诺、也没有保底承诺,没有任何第三方为甲方的该项投资提供任何形
6、式的担保。(4) 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共同签订的合伙协议,认可乙方在合伙协议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根据合伙协议而产生的对应权益。同时甲方愿意参照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跟投管理办法等。(5)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仅依据本协议,甲方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主张行使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同时,甲方同意:乙方仅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并无管理权,因此,甲方在任何时候不会参与或者主张合伙企业的管理及事务执行,甲方的姓名及出资不会登记于合伙企业的合伙合约及工商登记资料之中。(6) 基于甲方的上述身份以及乙方的投资方式,各方同意:乙方或合
7、伙企业或其他主体,并无义务向甲方说明或告知投资平台公司的有关信息,如相关主体向甲方给予相关说明的,对乙方、合伙企业均不产生法律效力。(7)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委托为不可撤销之委托,在委托投资平台公司期间,不会申请乙方退还甲方的投资款,不会要求变更或取消任何委托内容。(8) 当甲方对外转让其委托乙方投资产生的权益,或在该等权益上设定任何权利限制时,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5.2乙方的特别声明和承诺(1) 乙方承诺会严格遵守本协议,按照约定方式对全部投资款进行投资,并尽到谨慎注意义务。(2) 对甲方的投资款,乙方承诺及时支付到达所投资的合伙企业。(3) 乙方在获得投资所得后,应当自己或委托他人
8、及时向甲方分配相应投资所得。第六条 投资资金确认、投资及收益分配6.1投资资金的确认及支付(1) 为了便于双方履行本协议,乙方接受的委托投资以【份】为单位,每份金额为人民币【壹】元。(2)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确定的委托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共计【 】份。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希望增加委托投资金额的,应以【份】为单位进行增加,届时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3)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的委托投资款项系用于投资合伙企业,因此甲方支付投资款的时间应以乙方签订的合伙协议之约定确定。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或合伙企业或乙方指定主体关于支付委托投资款项的通知后,在通知载明的时间内足额支付
9、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委托投资款。(4) 甲方在支付委托投资资金时,应在银行委托单或者存款凭证上注明“甲方姓名+LP名称+金额+投资各平台公司”,如“【某某】代支付【】万元跟投【各平台公司】”。甲方需将委托投资资金从自己的账号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以他人名义支付的,乙方有权拒绝收取,如乙方拒绝收取的,视为甲方未完成款项交付。(5)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账号:【】开户银行:【】(6) 如甲方未依照乙方通知按时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承担如下一项或多项责任,甲方同意因违约而产生的逾期利息及费用等乙方有权从投资收益中扣除:A. 未足额
10、支付的,对不足部分不能享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权利和利益。B. 承担因甲方支付违约而导致乙方对合伙企业违约产生的一切已发生或将会发生的直接、间接费用与损失。6.2投资(1)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投资资金后,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权限范围内使用投资资金。(2) 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乙方可自主决定向合伙企业的出资时间、出资金额等事项,而无需征得甲方同意。(3) 在乙方加入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时,乙方有权自主决定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的内容而无需征得甲方同意。6.3投资所得及分配(1) 乙方根据其签署的合伙协议,在从合伙企业获得投资收益后,向甲方分配投资所得。甲方投资所得的具体分配标准和方式与
11、乙方所签订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分配方式相同。(2) 乙方可指定合伙企业或其他主体直接向甲方分配投资所得,乙方或其他主体将投资所得支付至甲方的账户,则视为乙方完成分配投资所得,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乙方另行书面同意,乙方不接受甲方自己之外的其他收款账号。(3)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4) 乙方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金,但不保证甲方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回报和收益。(5) 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合伙企业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主体向甲方分配投资所得时按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七条 投资不成功及处理如因
12、各种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成功按本协议约定将甲方的投资款投资到合伙企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最终未能与其他合作方达成合作协议等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及时返还甲方的投资资金。第八条 特别确认8.1 甲乙双方之间此项委托关系为无偿委托,即受托人不得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因此,除非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乙方有恶意行为,则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索赔等责任。8.2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受托内容转委托其他人,受让人受让后享有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届时甲方应与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甲方同意当转委托发生时乙方通知甲方即可,无需甲方进行确认或同意。8.
13、3 基于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开始计算日期为:本协议生效且甲方交付约定的投资资金;到期日期为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1)合伙企业已经向乙方支付全部乙方应得款项;(2)乙方已经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款项;(3)合伙企业终止、清算或解散。(4)因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或乙方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退出合伙企业之日。8.4 鉴于本次委托投资的特点,甲方充分理解:在委托期限到期之前,甲方委托的投资款无法单方撤出,因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撤销委托。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9.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递交和/或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各方在本协
14、议首页列明的地址和电话递送或用邮寄(挂号/EMS特快专递)发给有关一方。9.2 上款规定的各种通讯方式以下列方式确定其送达时间:(1) 若面呈的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2) 可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挂号快件应在投寄后第七(7)日视为已经送达通知人,特快专递应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3) 以电子邮件发送的情况下,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指定电子邮箱所在的服务器时视为送达。9.3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知方式发生变化(下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9.4双方确
15、认在各种通知送达方式中,可以优先适用网站公示,甲方有义务定期查看并关注网站公示信息;其次为电子邮件送达;再次为中国邮政EMS送达。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文件或信息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