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doc(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一、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一)掌握辖区列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每半年向当地政府、主管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建议。(二)督促和指导辖区监督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群众义务消防组织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和火灾扑救工作。(四)对辖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五)组织开展对辖区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 (六)按照规定做好管辖范围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工作。(七)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督促辖区内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主管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 二、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一)在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消防业务建设和装备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消防工作制度,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示、决定,制定工作措施。 (三)熟悉本辖区的消防工作任务,做好专兼职民警的职责分工,部署安排各项消防工作任务,检查督促各项消防监督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掌握本
3、地消防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指导社区、农村消防建设和区域联防组织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六)签署法律文书,监督本所民警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监督工作任务。 三、公安派出所分管领导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示、决定,定期向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工作。 (二)指导民警按照法定程序制发法律文书,对法律文书进行法核。 (三)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监督抽查工作。 (四)协助所长做好其他消防监督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消
4、防监督工作职责(一)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责任区的消防监督工作。(二)检查指导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列管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查处消防违章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四)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 (五)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社区、农村消防建设和消防区域联防建设。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五、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所消防公文、法律文书和执法档案案卷的管理,登记执法台帐。 (二)负责列管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完善消防档案,规范单位管理。 (三)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建
5、立调查档案。 (四)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好各种消防咨询、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 (五)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做好消防监督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六、公安派出所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一)制定消防宣传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家庭防火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迸农村活动,责任区民警每周开展活动不少于半天,在119消防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 (二)利用实物、图片、音像资料等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指导社区、乡镇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
6、牌、消防标语、村(居)民防火公约,建立消防文化活动室等阵地。 (三)督促辖区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其教学内容,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在学生放假期间,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四)适时组织居民参观当地消防队(站),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火、灭火技能,每年组织一次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灭火逃生自救演练,使居民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预防措施、懂扑救火灾方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五)做好消防新闻通讯报道工作,确定1至2名通讯员,积极向社会、向新闻媒体通报消防监督工作动态。 (六)按年度建立消防宣传档案
7、。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中的职能作用,依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 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大队(消防科)建设标准,结合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一、机构及设施建设 (一)各县(市、区)公安局主管局长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辖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工作。 (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并由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工作,责任(社)区民警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 (三)从事消防监督的所领导和责任区民警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四)公安派出所应
8、购置消防监督、防火宣传等业务书籍和装备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并明确其管理、使用、维护职责。 二、制度建设(一)公安派出所应建立并落实下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1、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2、专(兼)职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3、责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4、消防监督和执法情况汇报请示制度; 5、消防执法、火灾统计和专项治理等工作报告制度。 6、消防法律、法规和捎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制度。 (二)公安派出所应建立消防业务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每年消防业务学习累积时间不少于10天,不断提高消防监督业务素质,提高完成消防监督任务的能力。(三)落实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9、并做到措施到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公开消防监督执法的程序、工作时限、当事人的权利和办理结果。(四)公安派出所应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责任 (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范围。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养、树立消防监督工作先进典型。三、消防监督(一)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列管单位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年第一季度应重新调整消防安全列管单位,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和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局公安防机构。(二)公安派出所应按照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量化标准实施消防监督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应当组织专项检查。对辖区应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10、,应每半年向公安局和消防机构报告一次,并提出工作建议。 (三)公安派出所应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各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辖区新建、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和进行装饰装修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督促辖区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确定。 (四)公安派出所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对辖区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应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的民警不得少于两人,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六)消防监督检查必须
11、符合时限和程序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法律文书要填写规范,火灾隐患认定和整改期限确定要合理。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上报局公安消防机构。(七)公安派出所办理来信来访、举报、投诉要及时,并 能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 四、监督执法工作 (一)消防监督执法必须严格公证,各公安派出所应严格落实内部审批、执法责任、内部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每半年应对执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无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公、越权执法问题。 (二)公安派出所应当严格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执行到位。各类法律文
12、书规范,案卷材料规范齐全。 (三)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所需要使用的消防专用法律文书应实行微机打印和管理,并且必须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四)公安派出所应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对个人罚款50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批,并以局公安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个人罚款超过500元、对单位罚款超过1000元的,报局公安消防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火灾事故调查(一)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的。非涉外的、初步申报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公安派出所若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火灾事故,应及时受理报案
13、,赶赴火场,做好现场保护和必要的调查询问工作,并及时上报局公安消防机构调查处理,同时做好移交工作。 (三)公安派出所应对辖区内的火灾情况及时进行统计,逐起填报 火灾报告表,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局公安消防机构。 六、消防宣传工作 (一)公安派出所应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推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做好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二)公安派出所应指导所属居民委员会、社区,按照消防“四进”的要求,认真落实以下工作:在社区设置社区消防服务站,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宣传教育资料(如火灾案例、消防安全挂图等音像资料、书刊等)和消防训练演示器具等;
14、建立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坚持开展日常消防工作;建立社区消防档案;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消防演练活动;针对居民区实际,依法规范居民消防安全行为,公布居民防火公约,并督促落实。逐步完成社区消防建设的普及。 (三)公安派出所应指导村民委员会、自然村落实以下工作:建立以村长为当地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农村消防组织机构;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和消防宣传教育档案;成立村民义务消防宣传巡查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火灾易发、多发季节,通过广播或组织宣传队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适时组织村民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利用农村橱窗、板报、广播站、村民文化站、活动室等建立消防宣
15、传阵地;收割季节在田间、大棚、麦场等处要设置消防安全警示语标牌。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量化标准 (一)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并作为检查考评的依据。 (二)专职消防民警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四个,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半日;责任区民警每人每周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不少于一日,每人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一个,其中半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半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或者两者结合进行,并做好记录。 (三)公安派出所对列管单位、居民住宅管理单位、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消防监督抽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安派出所应将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列为监督检查重点。 (五)公安派出所独立开展或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检查指导社区、农村消防建设和区域联防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