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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校教师选聘制度篇一:基层党校规章制度 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例会。一般情况下,一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四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校务会议。 2、校务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3、年度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聘请教员、组织重大活动、资金投入、实施奖惩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4、例会前需充分准备,由专职副校长将例会内容和议题通知各校务委员,各校务委员与会前应做好相应准备。 5、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并及时向局党委作出汇报。 6、例会需作好会议记录,并归档备查。 中
2、共登封市第五高级中学党校 教育计划制度 1、党校每年年初要根据局党委的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并附课程内容安排表。 2、教育计划要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办班时间、讲课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校委会可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突出教育重点,及时调整和充实年度教育计划。 5、党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 中共登封市第五高级中学党校 考勤考核制度 1、凡党校学员应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3、学员在学习期间旷课一次,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取消本班次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4、学员要严肃
3、对待党校的考试、考核。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撰写学习总结,按时上交。 5、党校在每期培训结束后,都需组织相应考试。 6、经党校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根据学员的考试、考核成绩及日常表现,评出本期业余党校优秀学员。凡结业考试及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能结业。 中共登封市第五高级中学党校 教育总结制度 1、党校在年末需根据当年度办学情况,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党组报告工作情况。 2、遇有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特殊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3、党校组织大型的活动,事后应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活动情况,并做好总结,以指导今后工作的开展。 4、及时总结有关党员或教职工中具有倾向性的思想
4、问题,以及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需向局党组请示或报告的其他问题。 中共登封市第五高级中学党校 档案管理制度 1、党校档案是教学活动和党校工作的全部综合反映,必须由校务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文件、资料及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归档等工作。 3、档案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 4、党校档案立卷归档范围包括:局党委及有关上级部门的文件;有关党校工作的决定和意见;党校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安排和办班计划;各种统计数据表、调研报告、问卷调查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
5、报告材料;党校历任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及党校教师名单;党校学员名册和考试成绩;党校得奖、受表彰材料;党校办班音像图片、通讯及其他有关资料。 5、有关部门或个人借阅党校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借出,并应定期归还,不得遗失破损。 中共登封市第五高级中学党校 篇二:石林县委党校教师管理办法 石林县委党校教师管理办法 长期以来,石林县委党校教师严于律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广大服务对象的肯定和赞誉,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新的形势对党校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了不断提升党校教师队伍建,更好地服务石林经济社会发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党校教师在
6、生活、学习中都要恪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条、在工作中加强学习,紧跟知识更新的时代步伐,把新知识、新思维、新理论运用到教科研工作中来。 第三条、课前认真做好备课工作,学期末必须把教案、课件等备课材料统一交教务处,备课资料将作为考核材料之一存档。 第四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缺课、迟到、早退,有事需请假,不得随意调换上课时间,如因有事需调换,必须报教务处,经同意后方可调换。每期内如出现三次违反教学工作秩序,取消所负责科目课时费。 第五条、教师要不断运用新的教学思维和办法,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由学生评定,学生满意率低于80%,则该门课绩效津贴按
7、总额的50%计发,学生满意率低于50%则取消该门课绩效津贴。 第六条、教学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在课堂上传播有悖法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思想,如有出现,取消所负责课程及课时费,涉及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七条、学期末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必须将所负责课程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存档。 第八条、期末考试成绩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负责课程考试及格率低于80%,绩效津贴按50%计发,及格率低于50%则取消该门课绩效津贴。 第九条、教师除正常教学工作外,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即每年理论文章1篇、调研报告1篇、案例分析2(来自: 小龙文 档网:党校教师选聘制度)篇,其中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
8、在县级及其以上刊物或者被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鼓励在规定工作之外积极撰写科研论文,相关鼓励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所有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教师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高效有序地推进党校教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培训、开会、调研等外出活动,需遵守学校工作制度和服从组织单位安排。 第十二条、认真完成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做好档案材料整理收集,不得在工作中互相推诿。 以上管理办法,请全体教师遵照执行,考核结果将与年终考核、绩效工资挂钩。 XX年4月1日 篇三:党校教学管理制度 党校教学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
9、管理,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特制定同心县委党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集体备课制度 1、教务室根据教学需要,在教师自主备课的基础上,适时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 2、集体备课主要是研讨确定年度教学专题,以求专题设置满足上级党组织需求、学员需求、岗位需求;针对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学员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讨,以求提高备课、授课的针对性与时效性;针对每位教师的备课、授课开展研讨,以求取长补短、学学相长。 3、集体备课活动要求全体教师参加,非经分管副校长批准,不得缺席。每缺席一次扣岗位责任制2分,一年累计三次以上不参加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4、每次集体备课活动前,由教务室根据
10、教学需要和教师自主申报专题情况,确定研讨专题。针对确定的研讨专题,由教务室指定教师或教师自主申报主讲该专题,然后由主讲教师备课。 5、全体教师针对备课和试讲开展集体研讨,根据研讨情况确定最后主讲人。 二、新课试讲制度 试讲范围:首次授课的新引进教师、初次担任主体班次专题课的任课教师和主体班次新开专题课必须进行试讲。 试讲前准备:撰写教案,编制课件,上交教学首页(包括专题名称、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步骤、相关案例及教改课的环节设置、思考题、参阅书目等) 试讲内容:为保证主体班次教学质量,我校实行全程试讲,即按照正式授课的要求对课程的全部环节和内容进行满课时试讲。 试讲评议:学校
11、将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校领导和教务室主任组成考评小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兼职教师参加听课,课后由考评小组和专兼职教师参加的评议会,从观点、重点、难点、针对性、联系实际、教态教法等方面对试讲专题课进行综合评价,由教务室主任负责评议会意见汇总,并形成初步意见上报考评小组,由考评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通过,最终结果及改进意见及时通知试讲教师。 三、教师听课制度 为促进专兼职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坚持专兼职教师互相听课制度。主管校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类班次教师授课情况,专兼职教师要按时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教学观摩活动,平时则要根据自身授课需要积极听外课、讲座和远程课。专兼职教师在校内听课互评要在听课前
12、一周到教务室主任处登记,领取评课表(见表三)。听课教师应做好听课笔记,客观、公正、认真地填写评课表。 校内听课时数:主管校长每学期对本校教师主要专题课进行重点听课,教务室主任每学期听本校教师专题课时数不得少于12课时,专兼职教师每学期校内听课不少于8课时。 教务室主任负责评课意见的汇总,向主管校长汇报后,于学期期末向每位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 四、教学提纲审定制度 为保证教学质量,坚持教学提纲审定制度。教学提纲的撰写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教学计划和教学规范要求。检查教学提纲的内容范围涵盖:专题名称、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思考题、教学步骤、参阅书目。检查的时间为各主体班次开课前两周。
13、教学提纲的检查由教务室主任检查、主管校长抽查;主任的教学提纲由主管校长抽查。 对不符合要求的教学提纲提出意见,限期修正。凡没有教学提纲者,一律不准上讲台讲课。 五、教学质量考评制度 1、教学质量考评,由校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领导并组织实施。校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成员由分管副校长、教务室主任和校委确定的相关专业教师共5人组成。教学质量考评以学员测评为主,校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终审确定。 2、教学质量考评应尊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引导教师将更多的精力投入教学工作,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创新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教学质量考评应力求科学性,做到公平、合理,充分发挥校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的指导作用,
14、同时尊重学员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和意见。 3、实行授课准入制:教师所备专题,由校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组织教师评审通过后,方能进课堂。评审采取“二审终审制”,即一审由教师在专题评审会上提出教学思路(细化到二级标题),评审教师充分讨论后,对专题的可行性作出评定,超过60%的评审成员认为可行的,方能通过一审;二审由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在教师评审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多数通过才能进课堂。对两次评审仍然没有通过的专题,由主讲教师修改或重新设计思路后,再纳入专题评审会评审,仍然没通过的,取消该专题或换教师主讲。 4、校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成员评课前要亲自听课,考评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50%,方为有效
15、。考评人员原则上要对所考评的课提出自己的评定意见。学员考评要求到课率在80%以上,方为有效。 5、评价内容包括专题内容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严谨度和难易度,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的创新,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语言表达及师德表现等。 6、校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不定期对教师授课进行考评,具体时间由分管校长决定。学员考评在每期主体班结业前,由教务室负责发放考评表,学员根据评价内容统一对教师所授课作出评价。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 7、教务室根据校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考评结果,结合学员考评结果,确定每节课的最终考评档次。校教学质量考评协调小组考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40%,学员测评结果占60%。 8、实行主体班教学课时津贴制度。课时津贴标准,每节课(半天)分别为:良好以上课100 元 ,合格课80元 ,采用案例分析、庭审观摩、情景模拟、辩论和双讲式等新教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