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二、按照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三、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制。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兼职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和监控;科室院感质控小组组长为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的安全管理。四、生活垃圾分类由科室指定专人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
2、包装物或容器内,每日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往生活垃圾分类暂贮存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一、根据生活垃圾的类别,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二、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三、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存放。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四、可回收物。主要包
3、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问,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五、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六、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
4、,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七、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来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八、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暂时储存制度一、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点位于单位的走廊顶头人流减少处。 二、袋装的生活垃圾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带盖桶内,不得露天存放。 三、生活垃圾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四、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五、暂存点内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六、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 0 2 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