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业务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手房中介业务管理制度.doc(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业务管理制度1、名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规范名片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配制度适用于“力志房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印 刷 范 围第3条 各门店入职两个月以内的员工,一律使用印刷空白名片。第4条 各分门入职两个月以上的员工,可申请印刷标有姓名、职务的名片。第5条 其他部门人员视工作需要而定。第三章 印 刷 程 序第6条 员工需印刷名片时,由员工自行填写名片印刷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行政部。第7条 行政部对申请员工的姓名、职位、电话、地址进行复核后,打版,确认样式,报行政部经理审核批准。第四章 日 常 管 理第8条 印有名片的员工可申
2、请领取名片夹。第9条 员工因个人信息变更需要更换名片时,需重新填写名片印刷申请表,按规定的名片印刷程序操作。第10条 员工应管理好自己的名片,保持名片的干净整洁,展示公司及个人的良好形象。第11条 通常情况下,每次每人名片印刷量为一盒,门店空白名片每次印刷量不超过五盒。第12条 员工应在个人名片即将使用完毕前申请再次印刷名片,避免影响工作开展。第13条 员工离职时,未使用完毕的个人名片,应交回行政部销毁。第五章 附 则第14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第15条 本制度即日起实施并执行。3、门店形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加强门店管理,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3、。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力志房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一章 门 店 布 置第3条 门店装修、装饰以醒目、美观、大气、耐用、安装稳固为原则第4条 店面门头必须按公司总部要求,安装统一的“力志房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门头灯箱第5条 门店前台正面墙上,必须配置有公司特许使用的LOGO;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收费许可证用统一规格的装裱后,整齐悬挂在同一水平线上。第6条 收费标准、服务公约应整齐置于门店墙面。第三章 物 品 摆 放第7条 公司印制或配发的宣传资料应分类有序的摆放在门店宣传架上,由门店店助负责资料更新以及客户阅扣的整理工作。第8条 报纸、杂志应分类、整齐摆放在报架上,由门店店
4、助负责整理及更新工作。第9条 房源信息展示墙/架所张贴的房源信息表上应有公司的统一标识,张贴整齐规范,由门店店助负责管理并保证每星期更换一批新的房源资料。第10条 门店橱窗上只允许张贴统一制作的竖版红框黄底的房源纸,并按照统一的模板打印,不得手写。第11条 店内墙面招贴应及时更换,保持墙面的整洁。第12条 店内张贴统一使用VI规定的手写稿纸,不得张贴自行制作的“大黄纸”。第13条 门店的门以及玻璃窗上禁止张贴“大黄纸”,保持店面的整洁,禁止张贴、悬挂自行制作的宣传品。第14条 门店内任何宣传品不得出现“现金收购”的相关字样。第15条 墙壁房源展示板上的房源要及时更换,保证房源的有效性,房源纸打
5、印清晰,不能有空缺。第16条 房源册以及房源纸必须干净、整洁,并且在店内摆放整齐,不得任意丢放。第17条 门店工作区内不能摆放员工生活用品,例如水杯、食品等。第18条 电脑上不得张贴“电话不外借”等自行打印的纸张。第四章 形 象 维 护 第19条 门店店助应定期检查维护灯箱,保持灯箱的完好整洁。发现灯箱损坏时,应及时更换。第20条 门店内所有的门、橱窗要保持整洁。营业时间内,门店所有栅栏门必须全部打开,保持电能无阻碍。原则上玻璃门往外开,橱窗内按要求张贴房源,卷帘门应缩到门框里,不能露于门框上。第21条 门店内所有员工均有义务维护、清洁看板,以保证看板表面无灰尘、及污渍。第22条 门店应保持空
6、气清新,无异味。烟灰盅统一放在门店某处抽屉内,如客户吸烟要主动递烟灰盅,客户离开后马上清理烟灰盅放回原位。员工不得在店内吸烟。第23条 办公桌、椅应保持无灰尘、无污迹。员工离开座位后,应立即将椅子复位。第24条 办公桌上不可摆放与办公无关的东西,办公用品摆放应整齐有序,电话机放于着手方便且不影响整体美观的位置上。第25条 员工离开办公室,务必关闭电脑,让电脑处于休眠状态。第26条 报刊应有专人负责收、夹、放。报刊应按照一定顺序整齐的摆放于报刊架上,并保证报刊的整洁。第27条 更衣室必须每天打扫。衣橱内的衣服及物品应摆放整齐。第28条 文件柜统一编码,整齐摆放。所有放置的物品应保持整洁。第29条
7、 门店所有员工均应切实遵守办公环境卫生制度,保持门店的干净整洁,禁止乱弃废物,禁止随地吐痰。第30条 门店所有员工均应切实遵守仪容仪表规范、服务礼仪规范,维护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第31条 下雨天须装伞的水桶放于门口,员工进门时须将鞋底擦干净后才能进放店内,并将雨具放进桶内。第32条 员工午饭后要自觉清理桌面,将吃完的饭盒包好放于门外的垃圾筒,办公室内不得留有食物残渣。第五章 附 则第33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行政部实际情况予以补充。第34条 本制度即日起实施并执行。4、盘源管理制度(公盘制)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加强房源管理,提升经纪业绩,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力志房产信
8、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房 源 开 发第3条 公司营销部门每月根据市场研究情况制定房源开发考核指标,并下达至各门店。第4条 市场部经理根据公司营销部门下达的房源开发考核指标,制定各级业务人中的房源开发考核指标。第5条 业务员应努力完成房源开发考核指标。房源开发指标作为业务员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第6条 店面接待新房源应计入业务员个人指标。第7条 业务员开发到新房源后,应如实填写房源信息登记表,及时上交门店店助。第8条 门店店助应认真审核房源信息登记表。对于有效房源,应及时录入公司房源信息库。第9条 开发房源的判定,以有效房源信息登记表第10条 房源信息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必须正确填写,
9、资料齐全完整。第11条房源信息登记表中以下内容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导致房源信息严重失实的,属于无效房源:(1)物业所处小区名称:(2)房号:(3)联系电话;(4)户型结构;(5)户型面积。经判断属于无效房源后,其他业务员再次输入正确资料,该房源信息属于该业务员。第12条房源信息登记表部分内容填写错误或不完整,但不足以导致房源信息严重失实的,接盘人应在发现18小时内及时予以补充。接盘人未及时补充完整的,由其他业务员予以补充完整的,房源信息抽成由双方各得50%。第13条 业主放盘时,接盘人应尽量说服业主将房源钥匙放置于我公司,并及时记入房源信息登记表。收取钥匙但没有正确输入房源信息登记表的,则该楼盘
10、日后成交之日业绩充公,提成作为基金用途。第14条 业主放盘时,接盘人应尽量说服业主签署书面委托书,并及时记入房源信息登记表。第15条 接盘人不得故意隐瞒房源信息。第三章 房 源 维 护第16条 接盘人所收取的房源钥匙、各类委托书,均应即时上交店助保管。第17条 业务员不得私自配房源钥匙。一经发现,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偿。第18条 本公司不同门店之间配匙必须得到总经理.第19条 店助每日必须打印门店所在区域及日常接待业务所能涉及到的区域房源信息。对于重点房源,须单页打印,并将其张贴在门店明显位置。其余区域房源可以明细形式打印,并按分类归总至房源册中。第20条
11、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维护房源信息。第21条 盘源人每五日必须进行一次房源信息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店长处理,以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盘源人未及时维护房源信息,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撤销其房源开发业绩,由门店店长指定其他业务员维护房源信息,房源开发业绩归属该业务员。第22条 业务员在带看房源后,如发现属于本门店的房源信息有误,应及时通知盘源人跟进确认并对房源信息进行更新;如发现属于本公司其他门店的房信息有误,应及时通知店长,由店长通知房源信息所属门店跟进确认。盘源人在3日内不跟进确认的,撤销其房源开发业绩,由门店店长指定其他业务员维护房源信息,房源开发业绩归属该业务员。第
12、23条 业务员在带看房源后,应在看房书上记录下该客户对楼盘的反馈情况,并录入房源信息库。第24条 店长每日必须把当日售出及撤单的房源信息从房源册中撤出,并对房源信息库进行维护。第25条 由本公司售出的楼盘,自产权办理过户日起计3日内,店长必须更改新业主名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成效价格、按揭情况、正确面积。第26条 由本公司成交的租盘,自租赁手续办理完整之日起计3日内,店长必须更新房源信息资料,将该房源信息转暂停处理,盘源人不变。第四章 房 源 管 理第27条 盘源人故意隐瞒房源关键信息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偿。第28条对于公司所属房源信息,公司所有员工
13、均有义务保密。如有泄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偿。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29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业务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第30条本制度即日起实施并执行。5、盘源管理制度(区域公盘制)第一章 总 则第1条为加强业务操作管理,结合公司现状和市场状况,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力志房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体员工。第二章 盘源管辖第条公司以营业区域为单位对楼盘实行地域管辖,即各营业区域对其地域范围内的楼盘进行管理,相互间盘源不共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楼盘,由公司确定其归属:(1)对归属于哪一营业区域难以确定的(如横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14、营业区域的楼盘);()在地域上应归属某一营业区域,公司认为由另一营业区域管辖更为适宜的;()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楼盘。第条归属两个或两个骑虎难下营业区域管辖的楼盘,由享有管辖权的营业区域平等地进行管理、共享。第条营业区域内,各门店对楼盘的管辖范围由区域经理决定。各营业区域内最新的楼盘管理规定应及时报公司备案。第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营业区域的地域范围进行调整的,楼盘的归属随之发生变更。第条某一盘源在楼盘归属变更前已被开盘的,该盘源仍归属开盘的营业区域门店。第三章 盘源开发第条公司业务部每月根据市场研究情况制定盘源开发考核指标,并下达至各区域。第条区域经理跟进公司业务部根据业务部下达的盘源开发考
15、核指标,制定各门店的盘源开发考核指标。第10条门店经理根据区域经理下达的盘源开发考核指标,制定各级业务人员的盘源开发考核指标。第11条业务员应努力完成盘源开发考核指标。盘源开发指标作为业务员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第12条店面接待新盘源应计入业务员个人指标。第13条对盘源享有管辖权之门店的业务员将可租/售盘源的必备信息首次录入公司信息系统的,视为开盘,该业务员为开盘人。第14条开盘人录入的盘源必备信息为:(1)物业名称(盘名、楼栋、房号);(2)放盘人;(3)放盘人联系电话;(4)价格。以上项目在录入时缺一不可,且应当准确无误。如有任一项目缺漏或错误,均不视为开盘。补正资料者视为开盘人。第1条录入信息时必须录入业主或有效委托人本人电话,不得录入自己或门店店长等在职员工的电话。第1条在职员工若与业主非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为受托人。第1条楼盘字典录入相关权限由区域经理负责。区域经理应完善所管辖区域所有楼盘字典,确保员工有盘能录入。如新增片区员工须写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