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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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也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 娠期糖尿病(GDM)。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妊娠期已患有 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一. 诊断标准(一)既往有糖尿病史(二)既往无糖尿病史于妊娠24-28周间,应行OGTT,即口服葡萄糖75g,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V 10.0 mmol/L,2小时8.5 mmol/L,任何一项异常(N正常值),即可以诊断GDM。具有高危因素者:在孕早期进行血糖检查,符合下列标准诊断为孕前糖尿病:HbAIc N6.5%;FBG7.0 mmol/L;2h 或任何时

2、间餐后血糖11.1 mmol/L。二. 治疗原则(一)糖尿病计划妊娠期前的咨询糖尿病患者妊娠前要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 红蛋白,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定是否可以妊娠。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 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如已妊娠,应尽早终止。糖尿病肾病者,如果 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肾功能正常者;或者增生行视网膜病变以及接收治疗者,可以妊娠。 准备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将血糖调整到正常水平,HbAIc降至6.5%以下。孕前口服 降糖药者,最好在孕前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达到或接近正常后再妊娠。(二)妊娠期治疗原则1. 饮食控制:(1)妊

3、娠期的饮食控制标准:既能满足孕妇及胎儿能量的需要,又能严格限制碳水化合物 的摄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之内,而且不发生饥饿行酮症。(2)孕期每日总热量:531-9205kJ,其中碳水化合物占45%-55%,蛋白质20%-25%,脂肪 25%-35%,应实行少量、多餐制,分5-6餐,饮食控制3-5天后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 实验):包括0点、三餐前半小时和餐后2小时血糖水平和相应尿酮体,应重新调整饮食。2. 胰岛素治疗:根据血糖轮廓实验结果,结合孕妇个体胰岛素的敏感性,合理应用胰岛素。孕期血糖理想水 平控制标准。表1妊娠期血糖控制标准mmo/L(mg/dl)类别血糖空腹3.3-5.6(60-1

4、00)餐后2h4.4-6.7(80-120)夜间4.4-6.7(80-120)餐前30min3.3-5.8(60-105)由于孕期内分泌的变化,显性糖尿病患者孕期胰岛素需要量较非孕期增加,并且孕周变化, 需要量不断增加,血糖调整至正常后,仍应每周监测血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胰岛素常用制剂有可溶性人胰岛素(短效胰岛素),鱼精蛋白锌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及 预混型三种制剂,可根据血糖轮廓加用胰岛素,夜间及空腹水平高加用中效和预混行胰岛素, 餐后血糖高加用餐前短效胰岛素。3. 酮症的治疗尿酮体阳性时,应立即检查血糖,若血糖过低,考虑饥饿性酮症,及时增加食物摄入,必要 时静脉滴注葡萄糖。因血

5、糖高、胰岛素不足所发生的高血糖酮症,治疗原则如下:小剂量胰 岛素持续静脉滴注,如果血糖13.9mmol/L(250mg/dl),应将普通胰岛素加入生理盐水静脉 滴注,以每小时4-6U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每1-2小时检查1次血糖及酮体;血液低于13.9 mmol/L(250 mg/dl)时,应用5%葡萄糖或糖盐,加入胰岛素(按2-3g葡萄糖加入如胰岛 素)持续静脉滴注,直至尿酮体阴性。然后继续应用皮下注射胰岛素调整血糖。补充液体和静脉滴注胰岛素治疗后,应注意监测血钾,及时补充血钾,严重酮症患者, 应监测血气,了解有无酮症酸中毒。4. 孕期实验室检查和监测动态监测糖尿病孕妇血糖,建议采用末梢微量血

6、糖测定、血糖控制不理想时查尿酮体。 孕期监测尿糖意义不大,因孕妇肾糖阈下降,尿糖不能准确反应孕妇血糖水平。1) HbAIc:糖尿病合并妊娠者,每1-2个月测定一次;GDM确诊后检查,之后根据孕期血 糖控制情况,决定是否复查。2) 肝肾功能:糖尿病伴有微血管病变合并妊娠者用在妊娠早、中、晚3个阶段进行肝肾功 能、眼底检查和血脂测定。GDM者在确诊时查血脂,血脂异常者定期复查。GDMA2级者, 孕期应检查眼底。3) NST: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GDM A2级者,孕32周起,每周一次NST,孕36周后每周2 次NST,GDM A1级,孕36周开始做NST,NST异常者进行超声检查,了解羊水指数。4)

7、B超检查:妊娠20-22周常规B超检查,除外胎儿畸形。妊娠28周后应4-6周复查1 次B超,监测胎儿发育羊水量以及胎儿脐动脉血流等。5) 胎儿超声心动图:孕期糖尿病患者于孕26周至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为合适孕 周,主要了解胎儿心脏情况并除外先天性心脏病。6) 羊膜腔穿刺:GDM确诊晚,或血糖控制不满意,以及其他原因需提前终止妊娠者应在计 划妊娠前48小时,行羊膜腔穿刺术,了解胎儿肺成熟情况,同时羊膜腔内助手地塞米 松10mg,以促进胎儿肺成熟。5. 分娩时机及方式:1) 分娩时机:无妊娠并发症的GDMA1,胎儿监测无异常的情况下,可孕39周左右收入院, 在严密监测下,等到预产期终止妊娠

8、;应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前糖尿病以及GDM A2级者, 如果血糖控制良好,可孕37-38周收入院,妊娠38周后检查宫颈成熟度,孕38-39周终止 妊娠;死胎、死胎史或合并子痫前期、羊水过多、胎盘功能不全者确定胎儿成熟度后及时 终止妊娠;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者,孕36周入院,促胎儿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2) 分娩方式: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决定阴道分娩者,应制定产程中分娩计划, 产程中密切监测孕妇血糖、宫缩、胎心变化,避免产程过长。3) 选择性剖宫产手术指征: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子痫前期或胎儿生长受限、胎 儿窘迫、胎位异常、剖宫产史、既往死胎、死产史。孕期血糖控制不好,胎儿偏大者尤其胎

9、儿腹围偏大,应放宽剖宫产手术指征。6. 产程中及产后胰岛素的应用择期剖宫产或临产后,应停用所有皮下注射的胰岛素,密切监测产程中血糖,每2小 时测定血糖,维持血糖在4.4-6.7 mmol/L (80-120 mg/dl)。血糖升高时检查尿酮体变化, 根据血糖水平决定静脉滴注胰岛素的用量,见表2表2产程中持续静脉滴注小剂量短效胰岛素用量血糖mmo/L(mg/dl)胰岛素(u/h)静脉滴注液体(125ml/L)5.6(100)1.05%葡萄糖乳酸钠林格液7.8 (140)1.5生理盐水10 (180)2.0生理盐水12.2 (220)2.5生理盐水产后胰岛素应用:GDM A2级者,产后复查FPG,

10、 FPGN7 mmo/L(126mg/dl),检查餐后 血糖,根据血糖水平决定胰岛素用量。孕前糖尿病产后胰岛素用量减少1/2-2/3,并结合产 后血糖水平调整胰岛素的用量。GDM A2级或孕前糖尿病患者产后输液可按每3-4g葡萄糖加 入1U胰岛素的比例,输液过长中,动态监测血糖水平。产后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应鼓励 糖尿病患者产后母乳喂养。7. 新生儿的处理:新生儿出生易出现低血糖,出生后30min内进行末梢血糖测定;新生儿按高危儿处理, 注意保暖和吸氧等;提早喂糖水,喂奶,动态监测血糖变化以便及时发现低血糖,必要时 10%的葡萄糖缓慢滴注;常规检查血常规,血钾、血钙及镁,及胆红素;密切注意新生儿呼 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三.GDM的产后随访所以GDM孕妇产后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正常者产后6-12周进行口服75g OGTT,根 据血糖水平确诊为糖尿病合并妊娠,葡萄糖耐量受损合并妊娠或G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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