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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SHANGHAI MINTH AUTOMOBILE MOULDING CO.,LTD程 序 书文件编号QP7-13版 本 号1.0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实施日期 页 次5/5修订状态日 期章 节修订内容修订后版本制/修订人核准人 全文新增订1.0 批准审核编制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原材料、在制品、成品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材料、半成品、成品标识的控制。3. 术语和定义3.1. 可追溯性:根据所作的标识,追溯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4. 职责4.1. 仓管员负责原辅材料标识、外协件、自制件、成品的
2、标识,并负责入库材料标识的管理与维护。 4.2. 各车间负责半成品、成品标识的使用与维护。4.3. 质量部负责对产品标识情况的监督和产品质量进行追溯。5. 流程图 步骤输入质量部仓库生产部输出备注指标12345678送货单质保书报检通知单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仓储管理办法原材料合格证报检通知单发料清单货物贮存识别卡包装规格成品入库单分装作业标准产品发货通知单 N 检验Y进料入库交付不合格处置入库订单发料生产/开发试作包装报检通知单货物贮存识别卡进料检验报告原材料合格证报检通知单不合格处置单物料储存登记表货物贮存识别卡制程/最终检验记录单半成品合格证成品标签成品合格证成品入库单物料储存登记表出货清单6
3、. 实施程序6.1. 原材料标识6.1.1. 供应商保证采购材料在交付时有明确的标识,标识包括零件名称、零件号、数量、炉批号等内容。6.1.2. 材料接收人员根据采购订单、实际送货的品种、数量开收货单送质量部。6.1.3. 供应商供货批次应记录在检验报告单上,以利于追溯。6.1.4. 材料入库后,材料管理人员按批次、件号、数量等标识;发料时应做好发料记录,记录中须包括批次、数量、日期等相关内容。6.2. 生产过程中半成品的标识6.2.1. 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外协件由库房管理员办理出库手续,用“零部件标签”进行标识,注明品名、规格型号、批次等相关内容;6.2.2. 加工过程中,半成品用按指定位置
4、存放在不同区域,生产车间负责用“标识牌”进行标识,并注明各工序操作者及检验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便于识别。6.3. 成品标识a) 现场过程状态标识按5.2条款执行。b) 产品的标签标识:对检验合格的最终产品应放置合格证标签进行标识,合格证上应注明质控员号和检查日期;顾客要求时在产品及包装箱上应按顾客要求作相应标识。c) 包装箱标识:在产品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编号、规格、本公司名称等;顾客要求时在产品及包装箱上应按顾客要求作相应标识。6.4. 成品入库后,仓管员根据产品件号、产品名称挂牌标识。6.5. 产品的检验状态标识6.5.1. 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待检(黄色)、合格(绿色)、不合格(红色
5、)及废品四种。6.5.2. 采购产品入库后由仓库保管员统一放置于待验区,并放置“待检(品)”标识;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换“合格品”标识,并由仓库管理员移至正常合格保管区域;紧急放行产品应在“待检(品)标识”上盖紧急放行章以便于管理。为了减少、避免搬运过程中的不必要损伤,原材料直接放置到适当区域,并放置“待检品”标识,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换“合格品”标识。6.5.3. 生产过程中在制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区域、标签、盖章、签字等方式进行标识。6.5.4. 成品待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均完成后,并确认合格后,质量部签发合格证。6.5.5. 仓库保管员定期盘点,若发现过期或破损、变质等产品,应移
6、入隔离区或挂贴隔离牌,并向质量部申请重新检验。6.5.6. 当客户要求时,应按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附加的标识,例如:OTS认可、批量试装、配件市场备品等。6.6. 产品的可追溯性。6.6.1. 质量部根据产品的包装箱标识和相关的临时标识进行追溯。6.6.2. 质量部各检验点应完全记录产品和过程特性的检验情况,如进料检验结果、加工过程检验结果、热处理产品的性能、性能检测结果及量检具校验分析结果等。6.6.3. 生产车间应记录,生产产品所用原材料的炉批号、过程工艺参数及所用的图纸、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的名称及编号等。6.6.4. 采购物流部应记录产品销售订单号及发货记录等。6.6.5. 项目小组应记录产品策划过程结果等。7. 附件7.1. QR7-13-01产品标识卡8. 相关文件:8.1. QP8-0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8.2. 仓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