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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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年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 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试行)、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新冠肺炎集 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一、隔离对象以下人员14 天医学观察期内必须实施集中硬隔离: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 触者;2、从湖北等重点疫区来*或经过湖北等重点疫区来*、返* 的;3、不服从“居家隔离硬管控”等管理,违反管控规定,擅自 离开硬管控住所的;4、属地

2、_认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离的。二、组织指挥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由石璜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_小组负责指挥。1、每个集中隔离点成立防疫工作专班,由乡镇班子担任负责 人,配置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各集中 隔离点日常管理和医学观察工作;2、综合协调组(由社会事务办和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对集 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助依 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定点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行消3、物资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办和经发办牵头)负责经费和物 资的保障。财政办负责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物资储备和应急处 理所需的经费,

3、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经发办负 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 度,保证供应;4、转运交通组(由各分中心牵头)负责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 各分中心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镇车辆、人员进行“逢 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 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行政执法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送;5、宣传教育组(由宣传线牵头)配合集中隔离点防疫工作专 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 报社等新闻单位按照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客观 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

4、;6、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工 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 负责落实市新冠肺炎应急防控_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 体流程设计,和本辖区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 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 及具体业务的培训;7、其它有关线办、站所庭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肺炎集中观察 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 个人防护及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 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调配。三、确定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隔离场所的基本要求: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 风

5、良好。2、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 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 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系统。3、医学观察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标识明显。清洁 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 居住活动场所。4、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房间内设卫生间,最好不要 选择有地毯织物的房间,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5、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隔离环境的消毒措施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2、隔离对象解除隔离观察后进行常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含 氯250-500mg/L ),隔离对象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的,应对原隔离场所进

6、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 2000mg/L)3、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 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含氯 1000mg/L ),和其它生活废弃物一起作为生活垃圾处理。4、场所消毒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或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五、医学观察1、抵达*接受集中硬隔离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满14 天。2、实施医学观察时,书面告知隔离对象期限、注意事项和 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 染症状,立即报告市卫生健

7、康局协调专用车辆送至本市市人 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六、加强对被医学观察者的管理1、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要为被观察者提供有关服务和基本 生活保障,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健康教育。在进行医学观察 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 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 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新冠肺炎的临床特点、传播 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2、医学观察期满,应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 况,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并给被观察者出具解除 医学观察通知书,同时将情况报镇人民_和上级卫生行政部 门。3、对于拒绝服从医学观察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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