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特殊工时制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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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特殊工时制度申请篇一:特殊工时制度申请书(样本)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杭州姚太太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余杭区运河镇兴旺工业城城塘宁路27号 邮编:311102 法定代表人:姚卫忠 联系人:李文君 职务:行政副经理联系电话:86210306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事实和理由: 单位职工总人数:300 申请实行工时制的工种及人数: 实行期限:XX年 6月 1日至 XX年 5月31 日 (期限为一年) 结算周期: 原因及理由: 1、说明用人单位因工作或生产特点,需要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原因及

2、理由。 2、若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说明申请以月、季、半年为结算周期的原因及理由。 此致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会意见:(盖章)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 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是一家生产制作模型的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沙岗甲5号,现有员工 人。我公司主要以加工制作为主,因客户加工订单不稳定,生产任务不均衡,需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换调休等方式安排生产和员工休息,导致部分岗位员工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需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一、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所涉及的岗位及人数:

3、市场专员人、司机人,共计3人。 因公司有大量销售业务,需不定期派出市场专员进行市场调研,拜访客户,业务洽谈。因司机不定时需要在本市及外埠范围运送产品、加工材料及现场安装维护人员。工作时间不确定,机动性大。职工在完成公司下达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时间自行安排。 二、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所涉及的岗位及人数:模型制作员人、工程绘图员人、喷漆工刻员人、电工人、车间主任人,共计13人。 具体工作方式、休息休假安排如下:在生产旺季订单较多时采取集中或轮班工作(其中雕刻员岗位实行三班倒工作方式,其余岗位人员因模型制作、安装、调试及维修地点和时间不固定,采取集中或轮班工作方式),每周工作一般不超过

4、六天,每日工作一般不超过8小时,基本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一天;在生产淡季订单较少时采取集中休息,轮换调休,确保职工在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即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平均每月不超过小时,全年不超过小时,遇特殊情况,职工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以年为计算周期,执行限期为一年。 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特殊工时审批。 北京东凯建业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XX年8月26日 篇三:申请特殊工时制度须知 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须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

5、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但在周期内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的职工; (四)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职工; (五)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劳动者在一个结

6、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结算周期与企业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时间不一致的,应以终止、解除时间作为结算周期的时间。 五、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适用范围: (一)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非国有企业中经营管理人员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 (三)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职工: 1、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人员; 2、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推销

7、人员、长途运输人员、押运人员; 3、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 4、实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驾驶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六、企业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一)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劳动定额科学合理; (二)依法建立健全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能够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三)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四)维护职工人格尊严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权利,

8、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五)实际用人企业使用劳动力派遣单位人员,所在岗位确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由实际用人企业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负责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但申请前应征得劳动力派遣单位的同意。 七、企业制订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应当至少向职工公示五个工作日,并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开展集体协商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工会组织和职工的意见。对提出的合理意见,企业应当采纳。 八、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应当如实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

9、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包括: 、 (一)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请示和申报表(见附件一);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工种或岗位、职工数量、实施周期、申请期限、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办法、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等; (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的书面意见以及公示情况的报告; (五)实施周期期满企业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报告原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六)实际用人企业申请岗位使用劳动力派遣单位人员的,应当提供劳动力派遣单位的书面意见; (七)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职工名册(每名职工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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