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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管理处 / 站回访制度物业项目管理处/ 站回访制度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处与业主/ 客户/ 师生的联系,了解业主 / 客户 / 师生的需求,特制订对业主/ 客户 / 师生回访制度。一、回访要求:1. 各项目必须把对业主 / 客户 / 师生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考核中。2. 回访时,虚心听取业主 / 客户 / 师生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3. 回访中,对业主 / 客户 / 师生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应预约时间回复。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必须逐条整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重大问题向公司领导及时报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室内维修和屋面、墙体渗漏维修回访(包括电话)达100%。二、回访时间及形式:1. 每季度对业主 / 客户 / 师生回访一次,每年至少回访二次。2. 各项目主任应及时抽查、检查回访情况。3. 利用社区文化活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业主/ 客户/ 师生反映。4. 有针对性地对业主 / 客户 / 师生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5. 各物业管理处 / 站由专人负责,随时接待来访,对业主的投诉做好书面记录,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重大事项交管理处 / 站主任及时处理,并知会分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