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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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教学事故的认定(一)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由于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给学院的教学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或行为。(二)教学事故认定范围包括:教学工作、考试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三)依据教学事故给学院的教学活动带来不良后果的程度和影响,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具体认定标准见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等级认定表(附件 1)。二、教学事故的处理(四)凡被认定为教学事故的当事人,均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五)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教学事故者,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一年内发

2、生二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者,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参加当年各种与教学相关奖励的评审资格。(六)一年内发生一次严重教学事故者,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参加当年各种与教学相关奖励的评审资格。一年内发生二次及以上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予以停课处理, 调离原工作岗位。(七) 对于教学事故当事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级)问题的处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八)一年内发生三次及以上严重教学事故的系(部) 、二级学院,其教学工作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程序(九)学院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随时接受对教学事故的举报, 及时发现并处理教学事故。(十)由教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

3、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等级认定表 组织对教学事故的认定, 并提出处理意见, 填写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 (附件 2),连同教学事故当事人关于教学事故原因和情况的说明,报学院领导审批。(十一)各单位发生教学事故, 应及时向教学主管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隐瞒教学事故和包庇教学事故当事人。(十二)教学事故当事人如果对认定及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 10 日内向负责认定及处理的有关单位直至学院申请复议,逾期视为无异议。四、附则(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教学事故的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十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

4、学院教学事故等级认定表2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附件 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等级认定表等级内容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类别1未经所属教学单位和教学主管部门同1教师缺课或未经所属教学单位和教意,并未办理有关手续,教师擅自变动学主管部门同意,并未办理有关手续,上课时间和地点;而擅自停课或找人代课;2教师上课迟到 (班车原因除外) 或提2教师上课迟到(班车原因除外)或前下课 5分钟以内 (含 5分钟);提前下课 5 分钟以上;3指导教师、 联系教师擅自改变实践教3教师在课堂上传播违反宪法的内容学计划的安排;或言论;教 学4实习期间, 带队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4教师辱骂学

5、生情节严重或体罚学生位三天以内 ( 含三天 ) 的;的;工 作5指导教师、 联系教师违反实践单位安5指导教师、联系教师擅自缩短实践全保密规定;教学时间达一周以上;6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实习报告出现抄6实习期间,带队教师擅自离开工作袭现象不予制止的;岗位超过三天的;7院( 系 ) 或教师擅自提前进行毕业实习7指导教师、联系教师严重违反实践答辩或答辩未按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单位安全保密规定的。的;8院( 系 ) 或教师违反毕业实习报告的评分标准,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的。1教师命题或试卷印制过程中出现差错1泄漏考试内容,或在试卷印制、传而未在考试前改正,影响学生正常考试送、保管过程中泄密的;的;2主、监考

6、教师未到考场;2主、监考教师迟到或考试中擅离考场3现场发现未准备好足够数量的试考 试的;卷,或试题严重出错等致使考试混乱3主、监考教师监考不力, 对学生作弊或无法进行的;工 作不予制止的;4主、监考教师监考不力,致使学生4教师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评大面积作弊或考场秩序混乱的;阅或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格式报送成绩5考试结束后,漏收或丢失考生试卷的。的;6教师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的。1管理人员排课或教室调度安排发生失1管理人员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而无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法弥补;2未经主管部门同意, 擅自使用教室或2管理人员或教师填写呈报学生学习其他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的;成绩时弄虚作

7、假;教 学3教师已事前请假, 而受理者未及时作3管理人员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相应安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的;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等。管 理4管理人员考试组织工作 ( 含考场、主监考人员安排 ) 发生失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5院( 系 ) 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及时登录学生成绩或未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的。附件 2: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当事人姓名当事人单位当事人专业技术职务教学事故具体内容签 名:年月日当事人单位意见( 含教学事故认定等级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教学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院 领 导审批意见院领导签名:年月日备注: 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教学主管部门存档,一份当事人所在单位存档,一份归入本人业务档案;2“教学事故具体内容”栏内可简要填写,详情可用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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