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物流交易广场项目总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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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 总则22 管理制度32.1、 现场管理32.2、 安全管理42.3、质量管理62.4、技术管理72.5 、文明施工管理72.6、治安保卫管理92.7、 消防安全管理112.8、后勤生活管理122.9、 临电管理制度122.10、成品保护管理制度142.11、物资管理142 .12、工程工期管理制度152.13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3 考核、奖罚机制164 备注16总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华南城一期物流3#交易广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各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使工程项目的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发展,便于分包单位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施工中的

2、安全、质量和进度等,项目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施工总承包合同和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同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系列总包管理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华南城一期物流3#交易广场工程施工的所有分包方,任何分包方均须遵照执行。 1 总则 1.1、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能够按预期目标顺利完成。因此各分包方除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配合协议外,还应依照本管理办法服从总包方在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要求。 1.2、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在管理人员的配置方面应与总包方对口设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生产、安全保卫、质量、技术、临水临电、收发文等,并按国家

3、规定持有相关有效证件。分包方应向总包方上报班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如需更换时,应提前5 天上报总包方,经许可后方可更换。 1.3、 分包进场施工前,须及时按总包方各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办理施工进场手续,并签定各项管理协议(具体要求见相关管理要求),在各部门会签进场许可后,方准许进场施工。 1.4、 任何分包方如果不服从总包方的正常管理或在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CI形象、成品保护等方面不能满足总包方的整体目标时,总包方有权责令其整改,严重不符合的分包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有权处以分包单位停工整顿,并上报监理,甲方。 1.5、 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

4、、检验,无条件地提供人员和相应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6、 分包方必须配合总包方接受工程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7、 分包方应主动向总包方的各部门了解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包方进场后将被认为对总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已有了充分了解,任何分包方不得以不了解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接受总包单位的管理。分包方违反总包方的管理制度时,总包方将依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1.8、分包方如触犯国家法律,给项目相关施工单位造成损害,该分包单位将对所有分包单位进行经济贴偿,并接受国家执法部门的处罚。 1.9、 如分包单位(尤其甲指独立分包单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与总包管理项存在分歧处,分包单位

5、进场前及时向总包单位提出经甲方,监理、总包,分包单位四方一起友好协商形成一致意见。2 管理制度2.1、 现场管理1、 分包方应按照分包施工合同要求的进场时间准时进场施工,进场前应提前两周到总包单位领取进场会签表,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签署各项包保协议,然后办理进场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见进场会签表)。若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末获许进场,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工期不予顺延。2、 分包单位进场后,根据总包单位提供的临时场地,自行搭设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搭设必须符合总包单位的统一标准,否则,总包方不同意投入使用。未经许可私自乱建的将一律被拆除该分包方将承担拆除费用和因此给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具体要求

6、见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3、 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方的协调、安排。分包方必须无条件为整个工程的关键工序提供施工方便,总包方及其他分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交叉作业或不同分包的工程有前后衔接关系时,应按总包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分包方未做到工完场清,总包方有权指派其他队伍搞好该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分包方承担,经验收或中间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接收。5、 总包负责提供指定的水源、电源接驳点,每个区域就近给每家分包提供一个水源、一个电源接驳点。分包方按照总包方的要求自行接驳施工所需的各级水管、水表及电箱、电表,并负责

7、管理和承担包括水电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分包在施工中需使用临水、临电设施时,应事先提出临水、临电书面申请,书面向总包方的生产经理和电工工长提出申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指定其使用的接驳点。(具体见临电、临水管理要求)6、 分包方如需独自使用总包方的垂直运输大型设备时,应提前一天向总包方责任工程师提出书面申清,责任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合理安排使用。7、 未经总包方同意,分包方不得自行进脚手架材料等同类周转物资,如需使用总包方的物资部提出书面委托并承担相关费用。8、 施工现场任何分包方的标识,须上报总包方的认可 。9、 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总

8、包指定地点,做好工完场清工作。10、我部于每周五上午9:30准时举行总包管理例会,各分包单位项目主管领导要按时参与,并及时向本单位职工传达,执行会议精神。另外,总包方组织的各项检查,各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 11、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存在问题,不按时整改的,总包方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按照南昌市的处罚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具体处罚条款见南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2.2、 安全管理1、 分包方进场前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有效证件、施工方案和施工人员名册,报到总包经营部门。2、 分包方应需根据现场的实际情

9、况对自已的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且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总包方检查。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焊工等。机械设备应挂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维修保养台帐。4、 严禁乱拆各种脚手架拉接点,禁止乱拆乱动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且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自己工作面的安全防护5、 各分包方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蛮干,操作面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搞好安全防护。 各分包单位50 人以下的队伍设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的队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另外配备一定数量的巡查员,做好自已的安全生产工作。6、 总包方定期或不定明地

10、对分包方的施工部位和作业面的文明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如隐患比较严重或较多时,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各分包方的文明安全施工在总包方的项目旬检中必须达标。7、 分包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将受教育人员花名册、教育试卷、教育内容于进场前报到总包方安全部备案登记。8、 分包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并将安全管理体系上报总包方安全部。9、 分包单位对自已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要加以监督保护,对其他分包单位自己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拆除破坏现象,应加以制止。10、 总包方将组织分包单位进行工作面的书

11、面交接、分包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否则,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1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总包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总包方将清退出场12、因分包单位违令指挥、违章操作,私目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分包方自行承担。13、因分包与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乱动机械没备和消防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分包方自行承担。14、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总包方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按照南昌市的处罚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具体处罚条款见南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

12、定)2.3、质量管理1、南昌华南城一期物流3#交易广场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2、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上报监理、总包。3、 分包方必须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持有效证件),负责质量检查、成品保护,资料报验各种报验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并及时向总包方质检部汇报工作,否则总包对其所施工的工程不予验收。4、 分包方自行采购进场的材料必须是绿色环保材料,有有效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等,并及时向总包、监理报验。无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或不合格材料严禁用在工程上。各分部分项检验批经总包、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进下道工序,不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者或进场材料未检验通过

13、强行施工者将令返工,并由其承担造成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5、 分包方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并报监理、总包、业主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6、 分包方的技术人员、工长、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交接检,如实填写好表格上报总包方后予以验收。7、 分包方必须按设计、施工方案、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前向总包提供自己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当以上几种要求不一致时应以较高标准为准,不按时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者不允许施工。8、 施工中如出现不合格品、不合格项,总包将向分包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和不合格通知单。分包要针对其编制整改措施,经总包宙批后,在

14、规定的限期内组织整改,对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者 。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9、 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会议,分包单位的主管领导或质检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10、 如果分包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建筑长城杯”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分包单位承担。11、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费用。12、各分包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2.4、技术管理1、 分包方应接受总包方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技术管理工作。2、 分包方在正式施工前7个工作日须将施工方案提交监理、总包、业主方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执行。经甲方,监理,总包评审后的方案不得擅自更

15、改。3、 分包方收到总包方评审的施工方案后,必须立即组织学习,并细化分解,依据方案编制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制定工艺流程图。4、 如分包方对评审的施工方案有异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在没有得到更改指令书前 ,必须执行原施工方案。未经许可私自更改的,总包方将下发整改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已承担。5、 分包方在人员配备、方案编制、技术交底、问题反馈等方面均应认真完成,对业主,总包方负责。6、 特殊工艺和重要部位,分包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业主、监理、总包方评审。7、 分包方须设置专职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由总包方资料员统一领导,并接受总包方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报总包方复查。分包方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必须及时与工程同步,资料内容和整理满足长城杯要求。8、 分包方分包的工程交工时,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及影像、图片等,要按南昌市资料规程要求及时交总包归档。如分包方施工资料不能满足创优的需要,总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方整理,分包方有义务给予配合,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9、 分包方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错误,一切后果自负。25 、文明施工管理1、 现场文明施工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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