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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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道G228平阳至苍南段鳌江口跨江大桥工程廉政建设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2016年4月 / 廉政建设管理一、设立廉政建设管理机构由公司监察部与总监联合建立监理服务项目廉政建设管理小组,公司主管监察工作部部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总监办设立廉政建设监察员(项目副总监兼任),监察员每月向公司监察部递交监察报告,公司监察部不定期向项目承包人或建设单位发放监理工程师效能调查表,效能调查表将记入项目总监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管理档案,并与监理人员的年终奖挂勾。二、向业主或承包人发放项目调查单1、征询项目管理过程情况2、征询监理工程师工作情况3、征询项目建设管理情况4、征询项目五大控制情况三、建议项目廉政建

2、设管理制度1、监理工程师工作岗位职责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公司将在项目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合同管理专业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测量专业工程师、桥梁专业工程师、隧道专业工程师、安全环保工程师、交安设施专业工程师等监理岗位工程师,所有工程师签署的文书资料均应加盖项目公章才为有效,项目公章由专人保管,所有盖章必须进行登记;工程数量签署确认是监理工程师工程现场管理的重要手段,确保客观真实有效地从事工程计量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义务,任何监理人员无权以工程量签认作为筹码要胁承包人,其要胁行为均属,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司决定在每个施工现场建立相互制约机制,由专业监理确认初始计量数据,报总监办测量专业工

3、程师、安全环保工程师和合同管理专业工程师共同验收并确认,经总监代表核查签发业主审定。安全环保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有绝对计量否决权,除此以外,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分项工程计量仍有否决权,当安全环保工程师提出否决而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不同意见时,由总监代表作为协调人最终裁定。监理员设立计量统计员、桥梁监理员、隧道监理员、试验员、安全监理员、测量员,现场监理员负责日常的统计监理工作、当好监理工程师的助手、巡视施工现场、与时反馈发现的施工现场问题(包括安全、质量、进度和环保等)、做好施工旁站记录等有关监理工作,监理员未经总监办授权无签字确认权。被公司正式聘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公司工作期间,除每月

4、收入发放中扣除相应风险金外,其相关证件必须至少滞留一件有效证书(职称证或监理工程师)。2、监理工程师的行为管理规定(1)监理工程师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监理合同从事工程监理活动;每天两次巡查工地,记录每天所发生的和所处理的工程施工事件,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组织评定与检查验收;按月向总监办上交监理日志与分项工程评定报告。执行监理人已经检查发现并已责令整改的项目,执行监理人应独立负责跟踪落实,未曾整改完成虚假签署证明整改完成视为执行监理人的严重不作为行为。因此造成事态扩大化并已出现事故,相关责任人除承当法律责任外,还应负担公司的经济损失,经济赔偿一般不低于主管部门对事故处罚

5、额的15-20%。(2)不得利用工程请款、现场签证等监理工作收受承包人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贿赂。不得承受承包人吃请、高档娱乐消费或到风景名胜区旅游;不得利用工作时间或法定工作日的休息时间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方式向承包人管理人员索取贿赂;(3)坚持秉公监理,不得有意控制承包人,索要各种好处,不得故意刁难或包庇纵容承包人;不得以工程质量、工程数量与安全管理等约束条件作为索贿条件进行实质性经济交易,或串通相关监理工程师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更换建筑材料的规格、品种和材料数量,以此达到个人目的。(4)不得要求承包人为其购置办公用品、通讯、交通工具,监理检测仪器、设备等,或为其报销

6、交通、通讯的费用;(5)监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执业,不得脱岗,或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执业;或执业不敬业、不作为,不处理日常的监理工作,经常性寻求工作责任的推卸方法。(6)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业主的工作人员,或串通设计、承包人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为承包人谋取非法利益;3、违反制度的处罚规定经公司或总监办检查发现监理工程师存在上述问题者,将根据该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情节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1)只违反上述其中之一规定且未给工程施工现场带来负面影响,一次处罚5003000元,对其违规行为在总监办的部进行通报处理;(2)违反上述规定的二条以上(含二条规定),且已给施工现场带来轻微的负面影响,

7、一次性处罚30005000元,辞退该监理工程师并扣除其全部的押金,将其行为正式行文通报业主和总公司。(3)违反上述规定的二条以上(含二条规定)且已给施工现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因为该监理工程师的错误行为造成分项工程的返工,一次性处罚500020000元,强制该监理工程师退场并扣除其全部的押金,将其违规行为专门行文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该监理工程师的书,公司还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四、定期考核项目监理工程师1、项目人员的考核制度(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的考核。(2)公司负责对总监办与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核。(3)监理项目监理工作考核方法为确保总监办监理工作质量,向业

8、主提供合规、优质的监理服务,特制定本考核方法。考核以总监办部门为单位。组织机构为总监办的各个部门,其下属各专监理工程师由总监办考核。监理工作考核每季度一次,在季末进行。被考核监理组首先按本方法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于次季前十天报公司总工办。逾期不报的,每迟误一天扣0.5分。监理工作考核采用扣分制,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考核以7080分为合格,8190分为良好,91100分为优秀。全年考核结果为四季考核结果之和的平均值,但如有某季考核结果不合格,全年考核结果最多只能评为良好。公司总工办将每年两次、不定期到各监理组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与自检结果严重不符的,视为该季考核不合格。公司总工办将

9、在每年下半年初和第二年年初公布各监理组的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监理组年度工作评比,并与年终奖金挂钩。具体考核标准见监理工作考核表。监理办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项目满分分项考核容满分违约与扣分方法监理质量保证体系25分人员情况8分1.在合同有效期,经甲方同意变换监理人员(每人.次扣1分)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换监理人员或变换人员超过规定的人次(每人.次扣4分)3.监理人员先期离开驻地而监理办隐而不报或不按甲方批准的期限增加人员(每人.次扣4分)4.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操作技能(每人.次扣1分)5.监理人员工作期间不佩带胸卡(每人.次扣0.2分)6.监理人员工作期间请假(每人.天扣0.2分)

10、设备情况3分1.监理设施不完善(每次扣1分)2.因设备保管,使用不当或不使用设备而导致影响工作(每次扣1分)岗位职责与工作计划6分1.监理岗位职责不明确(首次扣2分)2.未对监理工作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每次扣1分)3.监理办未按要求填写工作任务计划书或对填写工作任务计划书敷衍了事(首次扣2分)4.监理办对监理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无预防和纠正措施(首次扣2分)5.监理办未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传递渠道(首次扣2分)计划落实与工作考核8分1.监理办未全面实施预防、纠正措施(首次扣2分)2.岗位工作计划未全面实施(首次扣2分)3.监理工程师未对主要监理工作进行有效监控(首次扣2分)4.监理工作未按标准和要

11、求进行的(首次扣2分)5.监理人员未履行岗位职责(首次扣1分)6.监理办信息渠道不畅通(首次扣1分)工程质量控制25分测量控制工作4分1.未在规定的时间复核、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测量资料或经监理确认的测量资料存在错误(每发生1人.次扣1分)2.承包人施工放线出现错误而监理未发现(视情况扣1-4分)3.监理人员不进行实际的测量复核(首次扣1分)4.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施工控制桩点的情况心中无数(首次扣1分)工程材料控制工作4分1.承包人不按规定的频率报验工程材料,监理人员未立即指令(首次扣1分)2.监理人员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确认(首次扣1分)3.承包人到场的材料未经批准或不合格而监理未发现或发现后未

12、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次扣1分)4.承包人使用材料时监理人员未按规定的频率做现场试验(每次扣0.4分)5.监理送交试验室材料和送交方式不满足规定的要求(首次扣1分)6.监理未对材料进行统计,以至不能动态地掌握材料审批、进场和使用情况(首次扣1分)工程开工控制工作3分1.分项工程明显不具备开工条件而监理批准开工(首次扣1分)2.承包人擅自开工而监理未加以有效的控制(首次扣1分)3.未在规定的时间审批承包人按时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每次扣0.5分)4.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容不全或有问题而监理已审批同意(每次扣1分)工程质量控制25分施工过程控制工作4分1.监理人员未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旁站(首次扣1分

13、)2.未核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或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存在问题而监理未加以指令(首次扣1分)3.未核查承包人的设备和试验室,或承包人的设备,试验室不满足合同要求而监理未给予指令(每次扣1分)4.监理在过程控制中未发现施工中的问题或监理所管辖围被监督站、业主与总监办勒令返工的(首次扣1分)5.监理人员对施工中发生的问题未与时指令或口头指令未进行书面确认(首次扣1分)6.监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在现场(每次扣2分)7.对承包人的工作,监理错误的下达指令、批示(视情况首次扣1-4分)8.监理人员未监督承包人按施工方案或工艺要求施工(每次扣0.4分)9.监理人员不清楚施工方案(每次扣0.4分)10.监理人员

14、不清楚现场情况和数据(首次扣1分)11.监理人员工作中不能全面监控所辖工程项目(每人次扣1分)验收控制工作4分1.监理人员在验收时不进行实测实量(首次扣1分)2.经监理验收的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视情况扣1-4分)3.未在规定的时间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或验收数据错误(每次扣1分)4.监理人员在验收时的试验检测频率不足(每次扣0.4分)5.监理人员对项目验收依据有误(首次扣1分)6.监理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记载(每次扣1分)7.未检查、签认承包人的自检资料(每次扣0.4分)8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评定有误(每次扣1分)工程质量控制25分质量事件控制工作4分1.监理人员隐瞒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未按程序处理(视情况扣1-4分)2.监理人员未与时发现质量隐患而导致质量事件发生(视情况扣14分)3.发生质量事件未与时指令承包人进行处理(首次扣1分)工艺试验控制工作2分1.监理人员未执行工艺试验程序或必要时未指令承包人进行工艺试验(每次扣1分)2.监理人员对工艺试验方案审批草率(每次扣1分)3.监理人员对工艺试验未进行全过程旁站或旁站记录不全(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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