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模架、拆除搭设监理实施细则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13093113 上传时间:2024-02-22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66.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支模架、拆除搭设监理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支模架、拆除搭设监理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支模架、拆除搭设监理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支模架、拆除搭设监理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支模架、拆除搭设监理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支模架、拆除搭设监理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支模架、拆除搭设监理实施细则(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金荷家园保障房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支模架搭设、拆除)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概况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手段 监理工作仪器数量、种类和数量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目 录一、专业工程特点、概况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一)、监理控制要点(二)、监理目标值三、监理工作依据四、监理工作流程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一)、事前控制(二)、事中控制(三)、事后控制六、监理工作手段(一)、口头指令(二)、监理工程师联系单(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四)、工程暂停令(五)、监理报告附表:支模架安全隐患及其监理工作

2、措施表 七、使用的监理工作仪器、设备种类和数量支模架搭设、拆除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特点、概况工程名称 金荷家园保障房工程工程地址 雷锋中学旁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新建保障性住房投资类别 国家投资保障性住房工程造价12000万元计划开工日期2013.2.25计划竣工日期项目组成单位工程名称结构层次建筑面积m2质量等级7# 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7层 14147.4 合格8# 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6层、架空1层13174.9 合格9# 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3层、商铺2层9824.36 合格10# 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3层、商铺2层 9458.8 合格地下室框架剪力墙力墙5571.78合格专业特

3、点根据本工程结构特点及施工需要,施工单位方案确定 :基础都采用砖胎模,7# 栋1-3层采用扣件式支模架层高2.9米,4层起采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架高2.9米。8# 栋架空层采用钢管扣件式支撑架高4.2米,1-3层采用钢管扣件式支模架高2.9米,4层起采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架高2.9米。9#、10#栋商铺采用钢管扣件式支撑架最高5.3,标准层采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架高2.9米,地下室采用钢管扣件式支撑架高4.1米。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长沙市建筑安全监察站要求,该工程支模搭设、拆卸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施工单位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属长沙市安全监督站重点监控系统。 9#、10#

4、商铺,7#栋一层地面为回填土,搭设高度5.3-6.8米高不等,必须夯紧回填土后浇捣砼垫层,以满足支撑架地基承载力的要求,承插型盘扣式支撑架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对其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一)、监理控制要点1.搭设前控制点 审批支模、支撑搭设方案 ,验收脚手架钢管、扣件、顶托、木方、模板厚度质量符合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对木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审查架子工操作证件,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2.搭设时控制点 检查木工是否配戴安全帽、防滑鞋。搭设位置是否设置扫地杆。立杆间距是否按方案设置,剪刀撑是否按方案设置,支模架是否与脚手架相连, 纵横向水平杆是否按方案搭设,检查搭设高度是否符合方案

5、要求,地基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模板堆放是否符合要求,顶托高度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后组织验收。3. 拆除时控制要点 砼强度是否符合要求,拆模前是否按程序报验,检查架子工是否配戴安全帽、防滑鞋,拆除位置是否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及专职人员看护,拆模顺序是否符合要求,未达到拆模条件悬挑构件是否进行拆除。(二)、监理目标值该项目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按专项方案做好控制,按楼层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定期组织检查,确保搭设、拆除、使用过程无垮塌及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三、监理工作依据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支模、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3.规范、规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工程建设标准强

6、制性条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了解专业工程特点、平面的布置、支模架规范;熟悉相关规程方案及资料初审资料符合,钢管扣件与资料一致时同意进场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架管、扣件、顶托合格证明文件;新架管、扣件进行复检;木工作业人员证书;搭设、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警示标志;木工技术交底

7、文件搭设(拆除)前准备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向安监站上报已审资料。合格后 出具安全条件审查。支模、支撑搭设(拆除)过程中旁站搭设后验收并审查验收记录 使用过程(拆除)中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过程中 木工持证、防护设施、维护记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向建设单位、安监站报告检查内容:安全员到岗地基基础、架体扫地杆、钢管壁厚、扣件外观、剪刀撑的设、纵向水平杆搭设、砼强度试块报告、与外架连接。四、监理工作流程五、监理工作方法一)、事前控制1、资料审查:为保证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全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及

8、使用过程的特点,将下列资料进行重点审查:1.1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专项施工方案;1.2 木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1.3 钢管、扣件、顶托合格证书1.4 安全员上岗资格;1.5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安全技术交底;1.6重大危险源识别、支模架验收记录及报告;1.7拆模试块强度检测报告;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监理员及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支模架、支撑架搭设、拆除施工作业的巡视监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体检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验收手续。支模架、支模架搭设、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建筑工程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9、130-2011)、(JGJ162-2008)(JGJ231-2010)、(GB50204-2002)的要求、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拆除要求等编制。当搭设、拆除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按程序重新对方案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继续进行搭设、拆除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绘制支模架平面布置图,须标明 支模架立杆间距、纵向横杆步距、搭设高度、 顶托高度,节点详图等。2.1审查程序合法性:2.1.1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2.1.2专项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盖章,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2.2审查方案完整性,专项方案应具有以下内容:2.

10、2.1 工程概况;2.2.2 编制依据; 2.2.3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2.2.4 施工技术方案与本工程特征、复杂程度、合同要求一致;2.2.5 施工程序和顺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2.2.6 支模架位置平面图、 作业范围平面图;2.2.7 设计计算书;2.2.8 施工方法的可行性; 2.2.9 安全技术措施;2.2.10 安全应急预案。3、搭设、拆除前控制3.1审核支模、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 ;3.2 审核木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3向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报送资料,审批安全开工条件审查。3.4按方案 检查地基、基础。3.5 钢管、扣件、顶托、木方、模板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

11、能投人作业。 3.6搭设作业前,督促安装技术人员根据支模架搭设、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使用的要求,对搭设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事中控制1、脚手架搭设、拆除中控制:1.1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装、拆除作业进行现场监督。1.2检查支模架搭设、拆除作业范围是否设置警戒线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人警戒范围。任何人不得在脚手架下方行走或停留。 1.3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或风速大于13m/s(六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书面知施工单位停止搭设或拆除作业。1.4 检查木工是否配戴安全帽、防滑鞋。搭设位置是否设置扫地杆。立杆间距是否按方案设置,剪刀撑是否按

12、方案设置,支模架是否与脚手架相连, 纵横向水平杆是否按方案搭设,检查搭设高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地基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模板堆放是否符合要求,顶托高度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后组织验收。1.5安全监理人员在搭设拆除作业中必须跟班监督,按专项施工方案对安、拆顺序进行检查,并做好旁站记录和巡视记录。2、使用中的控制2.1支模、支撑架搭设设完毕后,督促施工单位安全员对搭设质量进行自检。 2.2督促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悬挂合格标牌。 2.4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支模架,未经验收的支模架应悬挂“本支模架未验收,不得使用”的警示牌。2.5定期检查木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无证

13、操作。2.6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置相应专职的管理人员,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2.7督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每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支模架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2.10监理部总监每层对支模架组织检查,并形成重大危险源台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事后控制 检查施工单位支模、支撑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要求立即停工消除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又不停工的,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六、监理工作手段在监理工作中,工作的措施以指令为主,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

14、隐患的,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一)、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二)、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发出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当发现安全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抄报建设单位。 四)、工程暂停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