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改革概述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12972686 上传时间:2022-12-24 格式:DOC 页数:62 大小: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金融改革概述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中国金融改革概述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中国金融改革概述_第3页
第3页 / 共62页
中国金融改革概述_第4页
第4页 / 共62页
中国金融改革概述_第5页
第5页 / 共6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金融改革概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金融改革概述(6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 第十四章 中国金融改革本章概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金融改革也在不断推进和深化。目前金融改革已成为我国各项改革的重点之一。本章共分五节和一个专栏。第一节简要回顾了中国金融改革的历程;第二节详细介绍了中国金融市场体系的改革和发展;第三节对中国银行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作了概述;第四节主要阐述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和发展的进程;第五节介绍了中国金融风险控制和监管的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情况。本章专栏对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历史演变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和分析。关键词:金融改革;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金融风险;金融监管我国的金融改革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改革开放初期,随着

2、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体制改革也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改革的基本方向是:逐步改变以行政管理方式为主的、过于集中和僵化的、靠单一计划调控的“大一统”金融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直接管理和间接调控相结合的,既强有力又灵活多样的高效率的金融管理体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特别是在1993年11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指引下,中国金融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金融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并逐渐与国际接轨。我国金融改革的容十分广泛,涉与到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金融监督管理体系、金融组织

3、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结算和会计体系、金融法制体系以与外汇管理体系等诸多方面。本章将简要回顾中国金融改革的历程,主要介绍金融市场体系改革和利率市场化改革,以与金融风险控制的有关情况。第一节 金融改革历程简要回顾从中华人民国成立到1979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谈不上有什么金融体系。当时我国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既是中央银行,有开展商业银行业务,同时还是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回顾我国金融改革的历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1984年),这是金融改革的萌芽阶段。与初期的改革开放相适应,中国的金融市场主体结构也开始了调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后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相继恢复和建立,标志着中国金融体系的初步建立,为随后的中国金融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第二阶段(1984年-1990年),这是金融改革的初始阶段。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其一般的存贷款业务和结算业务分别交给了当时陆续新设的四大国有专业银行。这一阶段各种金融组织相继出现,中国金融市场体系与其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说,传统的中国金融体系受到了最初的冲击。第三阶段(1991年-1993年),这是金融改革的推进阶段。这一阶段以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为标志,中国的资本市场开始得到建设

5、,并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阶段(1994年-2001年),这是金融改革的全面发展阶段。从1994年开始,我国对中央银行体系、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金融组织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以与外汇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有关金融法规相继出台并实施。1998年初取消了长期以来实行的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控制,开始实行间接的宏观调控方式,公开市场操作成为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同年我国中央银行改革机构设置,取消各省级分行,设立九个大区分行和两个营业部。这一阶段是中国金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巨大成就的阶段。第五阶段(2002年至今),这是金融改革的深化和

6、与国际接轨阶段。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金融业将在入世五年后全面对外开放,所以中国的金融业也将迎来巨大的挑战。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也进入了攻坚阶段,中国金融的各方面也必须同时前进和全面配合。所以这一阶段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和与国际全面接轨的阶段,任务相当繁重。第二节 金融市场体系的改革和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历史不长。旧中国曾存在一度虚假繁荣的金融市场,但基本上是投机市场。新中国建立后,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使金融市场没有存在的必要。改革开放以来,为配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金融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逐渐恢复发展起来。一、同业拆借市场从1

7、981年开始,在中国乡镇经济最发达的和地区,就出现了一些以调节资金余缺为目的的“地下”资金拆借活动。然而,促使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最终形成的最重要的动力,在于中国人民银行在沿用信贷分配的手段控制全社会信贷资源的同时,对各专业银行提出的提取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要求。这一改革措施为以调剂银行准备金头寸为主要功能的同业拆借市场创造了最有利的条件。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从1984年开始,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984-1991年为初步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我国主要采取促进、扶持的措施,积极地推动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198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规定,专业银行

8、出现资金不足时,可向其他银行拆借。同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要搞好各银行之间的横向资金融通。这时,同业拆借市场开始出现,但交易量不大。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国银行暂行管理条例中规定,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可以相互拆借,以便调剂资金余缺。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各专业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搞活同业拆借市场的通知,积极鼓励和推动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为扭转资金需求大于资金供给的状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金融工作方针的几项规定,并建立融资公司办理同业短期拆借以促进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以上这些政策的出台大大加

9、快了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市场交易量成倍增加,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额1985年仅为120亿元,到1988年就猛增到2621亿元,1989年虽有小幅下降,但次年即迅速回升。到1991年已经达到2927亿元。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资金拆借业务的机构混乱,期限不断延长,利率飙升等,并对1988年的通货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1988年6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对拆借市场进行整顿,对拆借利率实行上限控制,并严格规定拆借主体,拆借期限与拆借资金用途等。1992年,我国同业拆借市场进入第二个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市场出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交易额呈跳跃式增长。1993年达4000亿元

10、左右,1994年上升到5000亿元左右,1995年则突破了万亿元大关,达到历史的新高,仅1993年工、农、中、建、交和等六家商业银行的资金拆借额就达6200多亿元,远远高于前一时期全部市场交易额的总和。然而遗憾的是,前一时期的整顿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市场交易额虽然获得迅猛的增长,但不是在健康、有序的条件下进行的。市场违规行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越来越明显。大量短期拆借资金被用于房地产投资、炒作股票、拆借期限延长。利率上升时,南方有些城市的月利率高达20%。拆借市场的混乱严重扭曲了金融关系,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致使中国人民银行从1993年下半年起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拆借市场进行全国整顿

11、。随后,市场发展开始步入正轨。1996年至今,同业拆借市场进入第三阶段,这是统一、规、发展的阶段。中国人民银行从1996年起根据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培育要素市场,逐渐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体系”的精神,着手建立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由两个交易网络构成,即一级网络和二级网络。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之一是逐渐改变过去那种资金分块管理的状况,让各家商业银行总行作为一级法人对自己系统的资金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根据这一要求以与统一货币市场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利用外汇交易中心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资金拆借屏幕市场,构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的一级网络,该网络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非银行司负责市

12、场监管,总行公开市场操作室负责市场调控。进入一级网的交易主体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总行,以与经改造后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融资中心。进入各省市融资中心二级网络的交易主体为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的分支机构,在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与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和外资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截止到2003年底,一级网络和二级网络的交易成员共达918家。)在同一交易日,一级网二级网同时运行。即融资中心不断接到各省金融机构拆出拆入报价,不断地就地平衡,差额送一级网平衡,并将成

13、效数量期限利率等交易信息全部反映到一级网上;同时将一级网的报价传送到省机构,以保持一级网、二级网拆借利率大体一致。同业拆借期限分为7天以的同业头寸拆借和7天以上至4个月以的同业短期拆借。交易采用双方报价、询价、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双方按固定的格式将交易品种、利率、数量等交易意向通过交易系统交涉并确认成交。交易双方自行全额办理资金清算。并用清算提示跟踪系统来监督会员资金清算。自1996年全国性的同业拆借市场形成以来,市场资金拆借额度不断调整。1998年银行间同业拆借交易量为1978亿元,1999年猛增到3291亿元,2000年更是达到6728亿元。2001年,同业拆借交易量增至8082亿元,比

14、上年同期增加1354亿元,增长20.1%。2003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更是十分活跃,交易量快速增长,全年累计成交2.4万亿元,比2002年(2002年为12107亿元)增加1.2万亿元,增长99.2%,比2001年增长近2倍。同时,7天期的同业拆借利率已成为中国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的建立,对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二是为商业银行调剂短期资金余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了重要场所和渠道,有利于商业银行的企业化经营和短期资金跨系统、跨地区的合理流动;三是为各地区、各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初步提供了一个公

15、开、公正的交易和信息服务系统;四是作为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载体,能够适时搜集和反映各地区、各金融机构资金拆借情况和资金流向,有利于增加拆借活动的透明度,加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从90年代初期开始,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早期的国债回购协议市场,第二阶段为1997年形成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一)回购协议市场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回购协议在20世纪90年代初才被引进我国。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回购协议市场已成为我国最活跃、最重要的货币市场。 以国债为主要标的物的回购协议市场是在20世纪90年代国债发行量稳步上升,国债市场迅速发展的背

16、景下产生的。1991年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成立,同时跨地区、有组织的规化国债交易市场也开始启动。为提高国债的流动性,更好地解决国债发行难的问题,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准备,STAQ系统于1991年7月宣布国债回购业务开始试运行。继STAQ系统之后,证券交易中心也于1992年推出了国债回购交易,此后,回购协议市场先后在我国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如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证券交易所等地诞生。 由于通过国债回购可以获得短期资金融通,这一市场很快就得到了那些急需短期资金,但又很难通过其它途径获得资金的市场参与者的认可,尤其是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也将它视为获得高额收益的短期投资工具。正是在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推动下,市场发展相当迅速。1993年我国证券市场的国债回购短期交易量仅仅0.42亿元,1995年,国债回购交易量上升到1248.52亿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