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土地利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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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品资料国土局土地利用计划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20*年洛阳市土地利用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科学合理安排20*年用地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县(市)、区要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把有限的用地指标用于最需要的建设项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坚持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先急后缓、项目好中选优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优化产业结构;按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为民生项

2、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合理安排经济适用房用地计划,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六个扩权县(市)要按照省里的要求安排不少于4公顷的标准厂房用地,其他县(区)要盘活土地存量或由市调配指标,也要安排不少于4公顷的标准厂房用地,促进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合理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促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二、强化实施管理,确保土地利用计划有效执行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转用计划指令性指标,不得超规划、超计划用地,对违反规划超计划用地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补充耕地计

3、划。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制度,按照国土资源部第37号令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台帐登记,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计划执行情况,对用地情况进行逐宗登记、动态管理,并于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上月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市局。对于未按时上报计划执行情况的,市局将暂停其建设项目用地审报。三、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案(一)省厅分配给我市指标总体情况20*年省厅分配给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927公顷。其中:农转用717公顷(含耕地507公顷),未利用地210公顷;盘活存量200公顷。中心城区492公顷。其中:农用地490公顷(含耕地427公顷),未利用地2公顷。六个扩权县(市)总计150公顷

4、。其中:农用地90公顷(含耕地60公顷),未利用地60公顷。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85公顷,其中农用地137公顷,耕地20公顷;未利用地148公顷。盘活存量200公顷。20*年,省下达我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1836公顷。其中:土地整理1166公顷,开发670公顷。(二)分配方案1盘活存量200公顷吉利、洛龙、偃师、孟津、新安、栾川、伊川各6公顷;嵩县、汝阳、宜阳、洛宁各4公顷。剩余142公顷由中心城区使用。2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厅给我市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除去中心城区和扩权县(市)带帽下达的计划,还有农用地137公顷,未利用地148公顷(其中耕地20公顷)。具体分配方案详见20*年洛阳市土地利用计划。3.积极争取省奖励计划指标根据省厅相关(豫国土资发20*26号、豫国土资发20*53号)文件规定,20*年6月30日前全部拆除辖区内粘土砖瓦窑厂的省辖市和县(市、区)每复垦已拆除窑厂占地1000亩,奖励2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亩,省里预留2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奖励。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以争取奖励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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