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司考钟秀勇民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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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星司考20X)年钟秀勇民法知识点第一讲占有一、占有的分类()1.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例1】甲将手机借给乙,乙擅自质押给不知情的丙。甲知道后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将 手机出售给丁。丙善意取得手机的质权,对手机的占有为有权占有。在甲将手机所 有权让与丁之前,甲对丙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为丙是有权占有。在甲将手机所 有权让与丁以后,(天星司考)丁对丙也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为丙是有权占有。 物权、监护权都是绝对权,因此,基于物权、监护权取得的有权占有具有绝对性(对天下所有人均成立有权占有)。在丙的质权消灭之前,丙对甲和丁均构成有权占有。【例2】甲将房屋出售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后甲

2、又将房屋出 售给不知情的丙,且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根据区分原则,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 效,乙基于合同债权对房屋的占有为有权占有。在将房屋出售给丙之前,所有权人甲不 得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债权具有相对性,因此乙基于债权取得的有权占有也具 有相对性(仅对债务人构成有权占有),乙相对于丙则属无权占有。新的所有权人丙可 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此例在考查物权法第34条规定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方面具有绝对的重要性!特别提示: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具有相对性!但“占有连续”是例外。?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交付了房屋,乙经过甲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并 交付房屋。甲丙基于承租权(债权)占有房屋,丙、甲间并无

3、债的关系,但丙基于占有 连续对甲构成有权占有。甲不得对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再例如: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乙未经甲允许, 将房屋出卖(或出租)(天星司考)给丙,并将房屋交付给丙。丙对甲属于有权占有, 原因也是占有连续。?占有连续(又称占有连锁)有三个要件:中间人(乙)对所有人(甲)构成有 权占有;直接占有人(丙)须自中间人(乙)处基于一定法律关系(租赁;连环买卖 等)取得占有的权利;中间人(乙)有权利将直接占有移转给他人(丙)。2.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物权法第242条 物权法第243条-物权法第244条【例3】甲的手机丢失,被乙拾得,乙当作生日礼物 赠与不知情的丙

4、。一年后,甲 发现后请求丙返还该手机。但该手机因丙使用一年磨损、折旧、损坏。丙为善意自主占有人。这样的占有人(虔诚地相信自己就是手机的所有权人)是没有注意义务的, 丙对甲的所有权遭受损害不可能有过错。甲不能请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4】甲的手机丢失,被乙拾得,乙谎称己有 出租不知情的丙,租期2年。一年 后,甲发现后请求丙返还该手机。但该手机因丙使用一年磨损、折旧、损坏。丙为善意的他主占有人。这样的占有人有(天星司考)一定的注意义务!手机因 磨损、折旧 给甲造成的损害,丙不具有过错(未超越其假想的占有权限:承租权),甲无权请求丙 赔偿。手机因不当使用(如丙用手机钉钉子)损坏给甲造成的损失,丙具

5、有过错(已 经超越其假想的占有权限:承租权),甲有权请求丙赔偿。【例5】甲的手机丢失,被乙拾得,乙谎称己有 质押不知情的丙。一年后,甲发现 后请求丙返还该手机。但该手机因丙使用一年磨损、折旧、损坏。丙为善意的他主占有人。手机因磨损、折旧给甲造成的损害,丙具有过错(已经超越其假想的占有权限: 质权。谁都应当知道,质权人对质物是不享有使用权能的。),甲有权请求丙赔偿。 手机因不当使用(如用手机钉钉子)损坏给甲造成的损失,丙具有过错(已经超越其假 想的占有权限:质权),(天星司考)甲有权请求丙赔偿。3.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间接占有的三要素,具有出租、借用、保管、质押等 占有媒介关系。对直接占有人享

6、有返还请求权。一直接占有人为他主占有。例 6】甲的手机丢失,被乙拾得并据为己有。乙为手机的占有人。由于甲、 乙间无占有媒介关系,故甲不是间接占有人。甲的占有完全丧失【例7】甲将手机出售给乙,并交付,但乙一直未支付手机价款。乙为手机的占 有人。由于甲对乙 无返还请求权,故甲对手机不成立间接占有。甲的占有已经因为 完成买卖合同中的现实交付而终局地丧失,因为这是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也一样!【例8】甲将手机出售给乙,并交付。甲、乙还约定:“乙分期支付手机的价款, 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 保留手机的所有权。”乙为手机的直接占有人。根据 买卖合同解释第35条的规定,若乙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甲享有取回权(对

7、乙享 有返还请求权)。所以,甲为手机的间接占有人。【例9】甲将手机借给乙,不久,乙对甲表示自己对手机享有所有权,拒不返还。 乙为直接占有。(天星司考)乙对甲表示自主占有的意思,不再属于他主占有,甲的间接占有因此消灭。?区分的意义 占有与交付。交付既可以通过移转直接占有完成(现实交付与简易交付),也可 以通过移转或者创设间接占有完成(指示交付与占有改定)。 间接占有可以形成 占有阶梯,形成多层次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则否。 物权法第34条规定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之相对人,既包括无权的直接占有人, 也包括无权的间接占有人。 物权法第245条规定的占有保护请求权,既保护直接占有人,又保护间接占 有人。【例1

8、0】甲将自己的三间房屋出租给乙,乙将这三间房屋出租给丙,丙又将其中的 一间出租给甲。对于这三间房屋,丙属于直接占有,乙属于 第一层次的间接占有,甲 属于第二层次的间接占有。对于甲向丙租赁的这间房屋,甲(作为承租人)属于直接 占有,丙属于第一层次的间接占有,乙属于 第二层次的间接占有,甲(作为所有人)属 于第三层次的间接占有。【例11】甲的手机丢失,被乙拾得,乙出借给丙。甲有权对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 权,因为丙为无权的直接占有人。甲也有权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为乙为 无权 的间接占有人。【例12】甲将手机出借给乙,被丙抢走。甲有权对丙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因为甲的间接占有被侵夺。甲有权请求丙将手

9、机返还给乙(若乙不接受,甲有权请求返还给 自己)。(天星司考)乙有权对丙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因为乙的直接占有被侵夺。4.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自主占有工所有人的占有【例13】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未办理过户 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仍属甲。由于乙“以据为己有的意思”占有房屋,所以乙是房屋 的自主占有人。甲呢?答:甲不是占有人,他的占有已经因现实交付的完成而丧失 (再 次提请注意!)。【例14】甲将自己的三间房屋出租给乙,乙将这三间房屋出租给丙,丙又将其中的 一间出租给甲。对甲向丙租赁的这间房屋而言:甲(作为承租人)属于直接占有、他主占有。丙属于第一层次的间接占有,他主占

10、有。乙属于第二层次的间接占有,他主占 有。甲(作为出租人)属于第三层次的间接占有,自主占有。也就是说:甲以承租人的身份直接占有时,为他主占有人;甲以出租人的身份通过第三层次的间接占有而占有 时,为自主占有人。所有人对自己的所有物亦可成立他主占有!在这里,我见证了 法律关系对于认定占有的决定性作用!?区分的意义:物权法第242条-物权法第244条5. 自己占有与占有辅助?占有辅助要素-基于从属关系管领控制某物。占有辅助人听从主人的指示,就是要“乖”。【例15】甲购买汽车,交雇员乙驾驶。乙为占有辅助人,乙不是占有人,甲才是 占有人。(天星司考)若乙将汽车开回老家隐匿,对甲谎称汽车被盗,贝U乙不再受

11、甲之指示管领控制汽车,乙荣升为汽车的占有人(无权占有),甲的占有丧失?区分的意义 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其老板、雇主、主人才是占有人。 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就不享有物权法第 245条规定的占有保护请求权。 由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对象为无权占有人,而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也就不是 无权占有人),所以,返还原物请求权不得对占有辅助人行使。【例18】甲因怀疑老公给保姆发短信,就将交给保姆乙使用的Iphone手机(没有赠与给乙)夺回。乙为手机的占有辅助人,(天星司考)甲和老公才是手机的占有人。 乙无权基于物权法第245条对甲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因为甲并未侵夺保姆对手 机的占有,只是改变了自己和老公对手

12、机占有的状态!【例19】某分公司有电脑三台,总公司要求收回两台,分公司经理不同意, 总公司 派人强行取回两台,还把分公司经理打得人仰马翻。分公司不得对总公司行使占有回 复请求权。分公司如此憋屈,因为他是占有辅助人。若为 子公司,那就是响当当的 占有人了。【例20】甲的汽车被乙盗窃,乙交给雇佣的司机丙驾驶。丙是汽车的占有辅助人, 不是占有人,也就不可能是无权占有人。(天星司考)无权占有人是乙。甲不得对丙 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甲只能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二、无权占有人与权利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 物权法第242条。无权占有人对占有物不享有使用的权利。所以,若因无权 占有人使用导致占有物损坏的

13、:?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自主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善意的他主占有人因超越假想的占有权限导致占有物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2. 物权法第243条。无权占有本身系一种 不当得利,且无权占有人对占有物 不 享有收益的权利。?善意占有人与恶意占有人均向权利人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善意占有人有权请求权利人偿付自己支出的必要费用,而恶意占有人无此权利。所谓“必要费用”,指维持占有物的存在必须支出的费用(如保管费、饲养费、治疗费、修理费等)。【例1】甲将“赤兔马”出租给乙,该马走失,被丙拾得,丙出售给 不知情的丁“赤兔马”在丁处生产小马驹“橘兔”,丁

14、请兽医接生花费300元,丁将“赤兔马”出租给戊获租金2000元。(天星司考)因“赤兔马”属于遗失物,丁虽为善意,亦不 能善意取得该马所有权,丁对“赤兔马”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但为善意占有。甲、 乙均为权利人,均有权请求丁返还原物“赤兔马”。权利人甲、乙均有权请求丁返还 天然孳息“橘兔”(乙请求丁返还后能否最终保有该天然孳息,系另一问题)。权利 人甲、乙均有权请求丁返还法定孳息 2000元(乙请求丁返还后能否最终保有该法定孳 息,系另一问题)。善意的丁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300元(医疗费用)。【例2】甲将“赤兔马”借给乙,该马走失,被丙拾得,丙出售给 知情的丁。“赤 兔马”在丁处生产小马驹

15、“橘兔”,丁请兽医接生花费300元,丁将“赤兔马”出租给戊获租金2000元。因“赤兔马”为遗失物,且丁为恶意,故丁不能善意取得该马所 有权,丁对“赤兔马”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且为恶意占有。甲、乙均为权利人,有 权请求丁返还原物“赤兔马”。权利人甲、乙均有权请求丁返还天然孳息“橘兔”。 权利人甲、乙有权请求丁返还法定孳息 2000元。恶意的丁无权请求权利人补偿必 要费用300元(医疗费用)。特别提示:?必要费用,指维持占有物存在必须支出的费用。如保管费、饲养费、治疗费、修 理费、税收等。一般有区分为通常必要费用(如饲养费、保管费)和特别必要费用(如 维修费、治疗费)。?有益费用,指因利用或改良占有物而支出,且增加占有物价值的费用。如给马 钉掌、装修房屋所支出的费用。?奢侈费用,(天星司考)并非管理或保存占有物必须支出,亦不能增加占有物 价值而支出的费用。如给占有的狗拉双眼皮花的钱。【例3】甲将“赤兔马”出租给乙,该马走失,被丙拾得,丙出售给不知情的丁。丁见该马高大伟岸,英姿勃发,花费5000元给该马钉掌,又花费20000元给该马作了一个全身焗油。丁为该马的善意自主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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