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品牌授权使用合同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12836794 上传时间:2023-06-08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5.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餐饮品牌授权使用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餐饮品牌授权使用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餐饮品牌授权使用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餐饮品牌授权使用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餐饮品牌授权使用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餐饮品牌授权使用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餐饮品牌授权使用合同(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授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戏牌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缔结本合同。第一章总则1.1宗旨乙方认可甲方为”知识产权及相关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指定之区域使用甲方指定之品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经 营指导、技术支持及遵照本合同之约束,并给付甲方一定之报酬。1.2定义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1.2.1“授权标的”: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包括但不 限于授权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等。

2、1.2.2“授权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授权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 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经营模式等。1.2.3“许可标识”:是指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 家具等),制服,广告等。1.2.4“授权区域”: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授权标的的区域。1.2.5“授权使用费”:是指乙方使用授权标的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基本授权使用费、授权使用管理费、开业启动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如有)。1.2.6 “基本授权使用费”:是指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次性费用。1.2.7“授权使用管理费”:

3、是指乙方在使用授权标的过程中,乙方每年应向甲 方支付的固定费用。1.2.8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定费用。1.2.9“经营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授权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 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授权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及公司等。1.2.11“Know-how(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具有一定价值、可利用、未 被公众所知,可以转让或传授但未取得专利权的产品调理技术、制造方法、工艺、 配方、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 )(以下简称“SOP”)以及前项 内容的组合。第二章品牌授权内

4、容2.1授权标的甲方授权标的仅限于:2.1.1授权商标:”(本合同中简称“授权商标”)。授权商标的具体字 体造型为(如下):2.1.2乙方仅可以前述字体造型使用授权商标,不得擅自变更。2.2授权范围2.2.1乙方仅可在“餐饮店”经营项目上使用授权标的。2.2.2除此之外,乙方不可用其它任何方式在其他任何商品、服务等方面使用 授权标的。2.3授权区域与营业地2.3.1本授权为区域性独占授权,授权区域仅限于乙方在 店(具体地址:)经营餐饮服务的场所内。甲方不得再次授 权他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标的,甲方自身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内 使用授权标的。区域保障范围:(双方另约约定的除外)2.3.

5、2乙方仅在前款所述的授权区域内开设经营店,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之外 (无论是中国境内还是境外)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授权标的。2.4授权期限2.4.1本合同授权期限为 年,从 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2.4.2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授权期限届满 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日内重新签订授权合同。2.5.1基本授权使用费2.5.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基本授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整。2.5.1.2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基本授权使用费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 还。2.5.1.3若双方续约,如乙方于本合同履行期间,积极全面履行合同权责,且 不曾有任何违约记录,甲方同意

6、收取品牌使用费与乙方再续约年(但乙方须按甲 方要求重新装修经营店)。2.5.2授权使用管理费2.5.2.1乙方的经营店正式开业后,每6个月都应向甲方固定支付人民币 元的授权使用管理费。2.5.2.2乙方经营店正式对外营业日作为授权使用管理费起算日。2.5.3开业启动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设备发货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的开业启 动金(包含品牌使用费 元、开业部分设备费用 元、开业前技术转移 及培训费用(元等)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开店启动金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2.5.4保证金2.5.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整正当履行。2.5

7、.4.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或有本合同约定 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充抵,不足部分,仍旧可要求乙方继续 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违约金、赔 偿金等。2.5.4.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得先行以保证金充抵乙方之欠款、违约金、损失 赔偿金等。若保证金有余,甲方在确定招牌、授权商标及许可标识等已依本合同相 关约定撤除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乙方。2.5.5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的支付2.5.5.1乙方需于本合同签订当天将基本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乙方交纳基本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须携带现金或支票至甲

8、方处,或以汇款方式 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账户:账户名:帐号:开户行:2.5.5.2乙方需向下述账号支付开业启动金,该款项应于设备发货前 天内一次性支付。账户名:帐号:开户行:2.5.5.3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将第一次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费 元支付给甲方。自第二次起,乙方需提前三天向甲方支付下一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 费。2.5.5.4乙方若逾期支付上述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 应付金额的%向甲方另行支付滞纳金,违约金之计算应自付款期限届满之 日起至清偿日止。逾期 日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第三

9、章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保护3.1信息披露3.2商业秘密的保护3.2.1乙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甲方之营业额秘密或“Know-how”等 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 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乙方并承担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合伙人、股东亦相同保密义务。3.2.2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 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3.2.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未生效,双方均承诺对对方披露的包含商业秘 密在内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3.2.4如有违背前三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

10、方人民币 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 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3.3竞业限制3.3.1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在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 同终止后三年内,均不得出资、指导他人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方式兼营、经营与甲 方授权内容相同或类似之店铺。3.3.2如名义上虽非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之近亲属或其他 第三方,但实际经营或控制乙方的其他人员,也适用于前款约定。3.3.3如有违背前两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

11、 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 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第四章知识产权使用与保护4.1知识产权的使用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授权标的、许可标 识;4.1.1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醒目位置悬挂”字样的招牌;4.1.2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适当位置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许可标识;4.1.3必须在经营店内及相关产品上、服务中使用授权商标。4.2知识产权的保护4.2.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扩大许可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 可,

12、不得有以下行为:4.2.1.1不得将许可标识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4.2.1.2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事业或项目上使用许可标识,及其他与许可标识 类似的名称或标识。4.2.1.3不得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标识成立商号或公司(包括 但不限于不得以授权商标“”四个字中的任意2、3个字或全部注册为企业 名称),且不得许可本合同之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关联方)有前述使用之行 为发生。4.2.1.4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与许可许可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 或标识,也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在任何类别上申请注册或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 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4.2.1.5除为授权经营目的

13、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许可标识,也不得 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许可标识。4.2.2授权经营中所涉及的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 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4.2.3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如发生任何第三方仿冒甲方的注册商标、许可标 识时,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协助、配合甲方进行的诉讼、仲裁等维权行动。4.2.6乙方需购买使用甲方所建议之监视器设备,并将账号密码提供甲方连线 传递现场营运状况。4.3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 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且甲方有权

14、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第五章经营店的开业5.1经营店的开业条件乙方取得开业,经营资格须具备下述条件:5.1.1乙方须保证经营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要求,取得 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授权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 资格。取得相关许可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1.2完成甲方指定的实物培训,并取得甲方授予的相关开业证书。5.1.3确定本经营店营业店面地点与营业时间。5.1.4使用“”之商标、招牌、包装等所有标示“”的营业图案, 应先予以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审查,并经甲方书面核准。5.1.5本经营店内部之规划图、设计图、配色及招牌等均

15、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 所有设计图纸须甲方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费用应由乙方负担。施工完成 后,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营店才得营业。上述各项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完工后,全部规划、设计图纸应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虽经甲方授权使用,但未经 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再授权他人使用。5.1.6乙方须将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租赁合同交甲方一份备查。5.2授权经营体系的提供第六章教育培训6.1开业前培训6.1.1乙方应于开业前依照甲方之通知,选派经营者或店长至少一人、经营店 管理人员共 人至乙方开业处所,参加开业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始得开业经营。6.1.2乙方不得招聘甲方现职或已离职(含停薪留职)员工,如有特殊需求招 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始得聘任。6.1.3乙方负担营运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6.1.4乙方负担乙方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乙方负担场地、 设备、原物料等费用。6.2开业中培训6.2.1乙方应于开业中依照甲方安排之时间,接受甲方派遣讲师至乙方处所进 行新品更新之教育培训及各项经营管理知识更新培训。6.2.2甲方安排之培训,甲方不再收取培训费用,若乙方需甲方提供额外培训 的,该部分讲师之住宿、车资、餐费、讲师费等相关出差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出 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