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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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查对制度 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护理查房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病房管理制度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给药制度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制度 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查对制度(1)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护士长每日与责任护士参加总查对医嘱一次。2) 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3) 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4)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八对”:四查:查医嘱;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2) 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3)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4)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

3、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5) 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6) 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7) 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

4、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2) 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3) 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4)

5、 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4)输血查对制度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1)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核对诊断和输血治疗同意书。 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 核对无误后执行,执行者、核对者在输血单申请反面签全名;同时有两名以上患者需备血时,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应逐一分别采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两名患者的血标本。 抽血(交叉)后须在

6、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2) 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3) 输血查对制度(三查十对:“三查”:查血的有效期、查血的质量、查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对受血者姓名、对床号、对住院号、对血型

7、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对供血者姓名、对血袋编号,对供血者的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对采血的时间,对有效期,对血液种类) 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

8、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再次核对血液后,用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观察23分钟后离开。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应先慢后快,在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2)立即通知医师及时检查,治疗,抢救;(3)保留余血,通知血库,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

9、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空血袋用专用容器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5)饮食查对制度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2) 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3) 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4) 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5) 因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 6 ) 供应室查对制度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2、清洗消

10、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1、护士必须实行24小时连续的轮班制,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时数与护士长派班制度,不擅自调班,不得脱岗。2、值班护士必

11、须坚守岗位,严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工作场所、不在工作场所内吃东西、不做私事、不打瞌睡不闲聊、不开手机、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3、按时交接班,提前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在交接未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4、掌握病室动态及患者的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准确、及时地完成。5、严格执行“十不交接”:衣着穿戴不整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出、入院或转科、死亡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完不交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接

12、;物品、麻醉药品数目不清时不交接;清洁卫生未处理好不交接;未为下一班工作做好准备不交接;护理记录未写完不交接。6、认真详细对患者实行逐个床头交接,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材、物品交代不清和患者不在病房时须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7、交班报告在交班前1小时开始书写,内容及格式按统一规定。8、交接班的内容:(1)病室患者的动态。(2)患者的一般情况,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患者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各项处置完成情况以及尚待继续完成的各项工作。(3)查看重症和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基础护理完成情况,检查皮肤情况,各种管道的护理,术后患者病情及伤口情况等。(4

13、)常规备用的贵重、毒、麻醉、限制药品的数量、保存及使用,抢救仪器及物品的备用状况。(5)环境的整洁与安全,各项物品的处置情况。9、交接班形式:集体早交班、床头交班、口头交班、书面交班。集体早交班限定在1530分钟完成。3、分级护理制度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开具护理等级医嘱。级别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蓝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一) 特级护理指征: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重症监护患者;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护理要求: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14、;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实施床旁交接班。(二)级护理指征: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护理要求: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

15、的健康指导。(三)级护理指征: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护理要求: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四)级护理指征: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要求: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4、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制度(1) 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2) 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不良事件的发生。(3) 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病区的护理不良事件。(4)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上报,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由于护理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5)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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