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离异家庭中有关子女问题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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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解决离异家庭中有关子女问题的摸索 摘要 随着离婚率的大幅上升,导致了离异家庭的子女日益增多,并且离婚夫妻低龄化成为重要趋势,使得更近年龄幼小的孩子成为单亲小朋友。父母离异,对孩子在心理及抚养教育等方面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在“小朋友最大利益优先”原则的指引下,国内有关的法律是比较多,重要是通过村(居)委会、妇联等基层组织及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发挥作用。澳大利亚的“家庭关怀中心”机制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有益借鉴,本文通过对以上内容分析,从解决该问题的主线途径及现阶段如何解决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核心字 解决 离异家庭 子女问题 当今社会上,离异家庭子女是越来越多。随着离婚率的大幅上升,导致了离异

2、家庭的子女日益增多,并且离婚夫妻低龄化成为重要趋势,使得更近年龄幼小的孩子成为单亲小朋友。据国内学者研究指出,国内大陆离婚总量已经高达18.5万对,与78年改革开放之初离婚总量2.5万对相比,27年后的离婚绝对值增长了50万,增长率高达%。并且自改革开放的178年至,中国的离婚率除了1980、191和略有下滑外,基本呈上升趋势:离婚率从1978年4.8%,逐年上升到0年的84;后来又平缓上升,从的4.%,逐渐上升到的21.7%。仅笔者所在的无棣县基层人民法院,离婚案件的收案数为36件,则为372件,比增长1.7%;1月至1月离婚案件收案数就超过了全年的数量,达43件。80后一代正处在初入婚姻阶

3、段,这一代年轻人婚姻观念较之父辈大幅度开放、积极追求新颖事物、责任感相称偏弱,大量浮现的“闪婚”、“闪离”现象也透视着这一代人婚姻忠贞观念的淡化,离婚案件低龄化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和普遍现象,在此后离婚案件中的比例将呈上升趋势。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影响应当是比较大的,究竟对孩子也许带来什么坏的影响,目前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国外又是如何解决的,本文通过对以上内容分析,从解决该问题的主线途径及现阶段如何解决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父母离异对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中,离婚虽可以理解,但毕竟是不光彩的。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中的小朋友,必然也会在内心深处习

4、染上这种观念,加之她们思想意识尚不成熟,不能对的地看待父母的离异,因此,父母离异这种人为因素的浮现,对于自控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较差的小朋友来说,往往意味着忽然的打击与压力,许多小朋友难以承受,更无力调节和挣脱。况且在中国家庭里,和平分手的离婚很少见,而你死我活的离婚战争却很普遍。这种状况下,怀着仇恨、受伤的心态分道扬镳的夫妻有的宁愿选择“生不会面,死不烧香”,生生割断可了另一方对孩子的爱。(一)在心理上的负面影响 一般来说,离婚总有一种过程,其开端一般都是常常争执。这一过程中的种种不文明言行对孩子的心理品质产生不良的影响。有的父母在离婚过程中,还会由于自己的烦恼而借机在孩子身上发泄,这会使孩子

5、的自尊心受到挫折。年龄小某些的孩子会变得畏缩自卑;大一点的孩子,则也许在其她场合同样借机发泄,发生反社会的行为或犯罪。同步,孩子在父母的离婚过程中,被夹杂在父母的纠纷争夺之中,内心非常矛盾,一旦离开了她觉得更为亲热的一方,便觉得无法克制,痛苦异常。这些均有害于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 离婚后,又往往衍生出单亲家庭,也有人称之为“不完全家庭”。这种家庭中或缺父或少母,于是这种家庭中的爸爸或妈妈,既要做爹又要做娘,承当较重,有时心理上也处在紧张状态,自然对子女缺少耐心、同情、理解和支持,影响孩子的心理发展。因此,父母离婚,对未成年的子女来说,是个严重的恶性心理刺激,会导致孩子的心理创伤。有些孩子在父母

6、离婚的心理刺激下,性情发生变化。有的变得孤单、焦急、郁闷、情绪、消沉,有的变得粗暴、烦躁,尚有的孩子在悲观情绪持续、强烈作用下,发生心理疾病。有的专家指出:“对于一种孩子来说,只有死了亲人才干比父母离婚更痛苦、更损伤身心。”特别是性格内向的孩子,往往比外向的孩子遭受的心理创伤更严重;对父母感情依赖越重的孩子,所受的心理创伤也越明显。 一项有关研究报告表白:54离异家庭的孩子在情绪和情感方面存在问题,体现为抑郁寡欢、心事重重,容易激怒,与同龄孩子关系紧张,甚至自暴自弃,产生心理和行为的偏差。与完整家庭的小朋友相比,离异家庭孩子平均智商为96.95,学习成绩0分以上的占562,而和睦家庭的则为10

7、1.1和8.2%。(二)在抚养与教育上的负面影响 单亲家庭中孩子父母的离散,它给人们的心理不同限度地带来痛苦和无奈。在这种负面情绪的影响下,在较大的生活、心理和经济的压力之下,单亲子女的抚养者容易在抚养方式上走向偏颇。这种教养方式的偏颇重要表目前如下几方面。 第一,对孩子规定很高,严教过度。有的家长总怕孩子由于自己的离婚而开始不学好,而对孩子提出过高规定,她们把但愿寄托在孩子身上,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理,给孩子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 第二,独身母(父)亲忙于生计或缺少责任感,对孩子监管不力。单亲家庭父(母)亲在各方面的压力都很大,没有时间、精力和物质条件抚养孩子,她们往往把孩子交给隔代的爷爷奶奶

8、或外公外婆抚养,或者疏于管教,形成管理的真空,甚至有的家长对孩子采用放任不管的态度,把孩子遗弃。第三,监护者心怀内疚,对孩子过度宠爱。离异单亲家庭中有的家长离婚后,对孩子常有一种负罪感,将一切问题都归结在自己身上,无原则地一味满足孩子、迁就孩子,但愿通过这种方式来对孩子进行补偿,倾向于宠爱型的抚养方式。 第四,监护者把孩子放在封闭的家庭中进行抚养,使孩子缺少社会交往。单亲家庭中,诸多独身父(母)亲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与孩子相依为命,老是把孩子关在家里,以免受她人侮辱;她们按照自己给孩子设计的“抱负”的人生航线来对孩子进行培养。因此,离异家庭的孩子常在心理、思想、家庭教育及保护等方面浮现

9、断层和缺位,较易引起犯罪及受到不法侵害,不仅对孩子、对家庭是不利的,同步也导致了一定的社会隐患。 二、解决离异家庭子女问题既有的途径及存在的问题 (一)既有的途径 国内早已结识是到父母离异对子女导致的多种负面影响,相应的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对离异家庭的子女进行保护,如妇女小朋友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国内现行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也对离婚条件和程序、离婚当事人及其对子女的法律后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了离婚案件的调解前置原则。人民法院在解决离婚案件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持“小朋友最大利益优先原则”。居委会、村委会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也负有重要的职责。据国内民法通则第1条第、3款规定

10、:“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国内各级妇联组织下设的妇女权益部和小朋友权益部,也具有指引和协助离异的父母解决子女抚养纠纷的职能。(二)存在的问题1、现行机制的人员缺少解决离异家庭子女问题的有关专业知识培训且司职范畴较窄。在国内,无论是村委会、居委会,还是妇联的干部大多均未进行此方面专门知识的培训。因此提供服务的组织不多,提供的服务也不够系统、专业。现行机制的人员司职范畴较窄,她们一般只

11、是就纠纷调解纠纷,而不具有专门受理心理征询和提供有关建议的职责。 2、现行机制中解决离婚前夫妻有关子女问题的专门机构呈空白。许多夫妇在离婚前都比较注重考虑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但从国内目前基层民众组织的设立和职能上看,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指引解决分居后或离婚诉讼前夫妻对子女抚养、教育和监护等问题的机构。 3、夫妻离异后,对孩子的心理、思想及教育没有后续跟踪。既有法律法规,没有针对离异家庭的子女的跟踪机制,没有专门的机构指引孩子如何度过父母离婚开始期。三、国外经验的借鉴 本文重要简介澳大利亚的“家庭关系中心”机制。(一)“家庭关系中心”的性质澳大利亚的“家庭关系中心”(Faily RlationshiC

12、entrs,如下简称FRs)是由政府出资建立,按政府制定的条例运营,但这些中心是由具有有关征询和调解经验的非政府组织负责管理,其成员由资深的征询员和调解员构成。澳大利亚出名家庭法专家Prk Parkin专家指出,澳大利亚政府在的财政预算报告中提出,在将来4年内将拨款3.97亿美元用于支持家庭法改革项目。重点是在法庭外如何解决父母对子女照顾权的纠纷问题,涉及改革法庭诉讼程序以减少夫妻间的敌对情绪,从而找到一种更加合适的解决父母对子女的照顾权纠纷的方式,以避免夫妻间关系进一步疏远。(二)“家庭关系中心”的目的 FRCs是一种注重纠纷解决方式的便利性、低成本性的新机制,其核心目的就是:在夫妻分居期间

13、或其离婚诉讼之前,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简便快捷地满足夫妻获得有关安排子女抚养、教育和监护的多种建议和协助的需求。为了达到夫妻以Cs作为第一谋求助助的对象目的,澳大利亚政府对FRCs数量的拟定和地点的选择都做了具体而周密的安排,强调这些中心应当具有高度“可视性”,必须设立于所在地的主商业区。 (三)“家庭关系中心”的重要功能 1、 对分居及离婚前的夫妻进行教育培训 FRC将对处在分居期间及离婚前的夫妻进行集体学习培训。其举办的讲座内容重要涉及:人们如何解决分居时的情感问题;如何将夫妻之间的冲突和小朋友的问题分别开来;父母对子女的照顾权行使方案的价值如何;采用什么方式协助未成年子女度过父母的分居期

14、或离婚开始期;在不同步期应如何考虑父母对小朋友行使照顾权的安排更符合小朋友的需求;如何选择夫妻分居后对子女行使照顾权的安排方式;父母对子女的照顾权如何共享等等。 2、提供基本的征询和建议 分居夫妻除了征询外,还可以与专家进行个人访谈,从中获得解决因分居引起的多种问题的基本建议和信息。FCs信息服务点为人们提供免费的小册子或者将人们常常询问的有关问题以“常用问题问答”的形式发布在网站上,这是一种相对简捷以便而又实惠的方式。 3、协助协商、制定父母对子女行使照顾权的方案当夫妻就子女照顾权行使发生纠纷时,可以在FRCs接受3个小时的免费调解,使夫妻双方达到一种双方都接受的对小朋友行使照顾权的短期方案

15、,从而为制定长期方案打下基本。另一种方式是,当夫妻双方冲突已经相称剧烈时,可以根据具体状况为她们提供样板方案,并建议她们数周或数月与小朋友接触一次,同步继续协商制定长期方案。4、协助父母解决对子女照顾权合同生效后产生的纠纷FRCs还将解决在夫妻分居初期,对子女的照顾权行使合同生效后的多种纠纷。随着父母或子女状况的变化,本来曾合用的合同也须相应变更。当事人有权在两年内的任何时间接受最长达3个小时的免费调解。但是如果该中心觉得上述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时,将会提供更进一步的协助。此外,FRCs在解决一方指称另一方违约时作用明显。 5、协助祖父母、外祖父母履行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视权在澳大利亚,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运用C解决自己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视、接触权等问题,以维护她们之间幸福和谐的关系。正如澳大利亚政府的信息报告中指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小朋友的生活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但由于家庭的破裂,这一切都被割断。四、解决离异家庭子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9年联合国小朋友权利公约的原则六明确规定:“小朋友为了全面而协调地发展其个性,需要得到慈祥和理解,应当尽量地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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