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模板(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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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模板对查处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遏制产生新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五)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工作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推进要求。对查处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遏制产生新的

2、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鑫星钢球有限公司_年元月_日建立健全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_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值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_制度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鑫星钢球有限公司_年元月_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_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3、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制度。第_条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1、电工作业(含运输和维修)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5、压了容器作业6、起重机械作业(行车)7、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第_条技安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_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第_条

4、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厂技安处,由技安处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_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第_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第_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化工安全环境协会、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一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第_条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不复审的,由市

5、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第_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厂部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技安部门,缴纳工本费后补发。第_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工作,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第_条每年由技安处_,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考核情况记入企业内部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第_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

6、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企业主管厂领导同意。第_条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_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第_条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第_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模板(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排查治理

7、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减少违章和违规作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切实消除我司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公司范围内作业的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二章_领导第三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_实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由安全的副总经理、企管部部长以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_设在公司企管部,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第四条各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监管

8、、逐级监管”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第三章隐患排查第五条企管部、职能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实际情况,_相关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企管部协同生产部每周_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_集中排查治理一次。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对各部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抽查。第四章隐患报告第七条各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第八条各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本

9、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企管部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要对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第十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对全公司的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人员操作、机械设备运转、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全部登记建档,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定人、定期、定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资金,限期整改。第五章隐患整改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

10、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_天;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专人_小时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所在部门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率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间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第十三条公司企管部确认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限期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

11、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报告不放过。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隐患整改督查过程中,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整改的,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该撤的撤,该罚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第六章隐患消号第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对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挂牌编号,安全生产隐患所在部门隐患整改完毕后,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对未按时整改的隐患,相关部门应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第十六条企管部每季度对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第七章工作纪律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责任追究。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以对公司和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检查。对因排查事故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使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不相符的,按新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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