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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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二、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1、立即引导办事人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2、可用 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三、首问人在街道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服务承诺

2、制度一、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政令畅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二、窗口服务应耐心、热情、文明、有序。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着装整齐。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释。三、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在进行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廉洁勤政的规定,不得收受红包、有价证券或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得吃、拿、卡、要。四、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窗口开展工作。未

3、经事先请假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公开公示制度一、办事公开工作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二、应当公开的内容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2、各科室、各窗口的职能,各窗口服务 等。3、各科室、各窗口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以及与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4、各类应予以公开的办事制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等。5、其他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三、下列内容不予公开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2、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各类事项。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四、公开的形式:在

4、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办事公开栏、电子屏、意见箱等,确定事务咨询人员,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投诉。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二、一次性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三、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四、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告知不受理;申请材料错误的,指出错处,当场更正;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利害关系人。五、遇到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

5、并指点或带领至有关窗口申请。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来办事者不予理睬或态度不好者,被举报经查属实的,对办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二、对故意拖延时间或对办事人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经核实,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讨。三、连续两次被群众反映较大、意见较多的工作人员,调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更换工作人员。四、对利用工作之便向群众“吃、拿、卡、要”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经查实,由街道纪委介入查处。五、对出现其他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定期检查制度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要以定期检查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

6、要立查立改。一、定期检查以星期为周期,每周一对中心各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上周出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二、不定期检查要视中心的运行情况适当安排,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A、B岗代班制度一、为推动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单位推行AB岗工作制度。二、AB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内,实行两个岗位之间兼职上岗或互为备岗的工作制度。当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代办人应自动兼职上岗,及时办理应该办理的一般性或紧急性事务。三、明确AB岗工作职责,确保无缝交接,协作互助。1、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差外出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提前

7、向B岗代办人做好工作交接手续。2、B岗代办人兼职上岗后,在做好本岗工作的同时,要履行A岗职责,并对执行A岗工作职责时的结果负有相应责任。3、A岗责任人回到工作岗位后,B岗代办人应及时向A岗责任人交接工作,说明代办情况。4、在工作繁忙和有重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下,AB岗责任人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纪律作风制度为切实改进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机关建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下级服从上

8、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岗位纪律,因公外出或请假要及时填写新城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离岗情况报备登记表。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及参与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四、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上班和开会应提前到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聊天,空岗。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六、工作人员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杜绝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七、工作人员要文明办公、热情服务。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及时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明。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不得推委、搪塞,更不能为难办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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