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局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样本(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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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局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样本第一条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第二条机关、单位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第三条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发布信息的机关、单位的保密组织指定一至二名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对保密工作业务和本单位保密范围熟悉的党、团员负责初审,其保密组织负责人终审。第四条上网发布信息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人、保密审查人、终审人以及信息上网时间。第五条严禁国家绝密、机密、秘密信息上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第六条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原则上不允许在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上处理和对外公布,确需对外公布

2、的,由单位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批。第七条更改原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第八条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九条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水电局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样本(二)第一条: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第三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

3、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股站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第四条。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第五条。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及其分管领导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局保密办。第六条。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

4、送国家秘密信息。第七条。对于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股站,局保密办应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当督促其停止国际联网。第八条。局保密领导小组应当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检查,依法查处各种泄密行为。第九条。互联股站、接入股站和用户,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第十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监督其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水电局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样本(三)第一条:为了加强计算机

5、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_的安全,根据_保守国家_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第三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_批准。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股站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第四条。凡以_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_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第

6、五条。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及其分管领导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_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局保密办。第六条。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_信息。第七条。对于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_信息安全隐患的股站,局保密办应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当督促其停止国际联网。第八条。局保密领导小组应当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检查,依法查处各种_行为。第九条。互联股站、接入股站和用户,发现国家_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

7、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第十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接到_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_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监督其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_的信息。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非_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_和单位工作_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严格遵守_保守国家_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网络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国家_的安全。二、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_

8、传递和普通传真机转发或抄送国家_信息。三、按照“分管领导负总责、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上网信息保密工作的领导。上网信息工作责任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全院各部门信息发布负总责;党办、宣传科等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对初审工作负责;信息科对发布的信息负直接责任。四、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党办等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和信息发科发布人员再审,特别重要信息由_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有领导分管,对上网信

9、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防_信息上网,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五、在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时,要强化信息内容的_与管理,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_,侵犯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内容出现,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的不泄漏。六、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撰稿人员和信息上网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他们的保密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和出口上把好关。七、一旦发现网上失_事件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部门。水电局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样本(四)为加强公司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

10、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提供给公司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第二条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工作由公司技术部具体负责。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向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第三条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应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认真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

11、密,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未经保密审查批准不得私自在网上发布单位的各类信息。第四条上网信息发布应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填写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按照技术部门自审保密办审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第五条对已上网发布的信息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第六条对是否属于涉密信息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保密办公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确需上网发布的,应当进行技术处理删除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内容。第七条保密办指定的信息公开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第八条。公司员工使用电子函件

12、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第九条。对于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公司保密办应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当督促其停止国际联网。第十条。公司保密办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监督其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第十一条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一)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三)未经制文单位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四)公司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负责互联网信息发布的技术部应履行的职责:(一)对拟发布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复审。(二)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定期保密检查,发现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保密办公室报告。(三)接受黑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局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对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重大泄密隐患或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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